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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修法及廠場工會設立權益制度公聽會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4-10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針對「工會法修法及廠場工會設立權益制度」舉行公聽會,聚焦探討工會法第6條之1及第7條修正草案中關於「廠場」定義與籌組要件的合法性與正當性。與會代表、學者專家及勞工團體針對結社自由、勞工團結權、複數工會對協商的影響、會務假制度以及是否違反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等議題展開激烈辯論,正反雙方意見分歧,勞動部則表示將綜合各界意見作為未來修法之參考。

討論事項一

工會法修法及廠場工會設立權益制度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探討因應112年憲法法庭第7號判決,將工會法施行細則中關於廠場工會設立要件提升至母法工會法的妥適性。
  • 評估放寬廠場工會籌組條件是否會導致工會組織破碎化、弱化勞工團結權及影響集體協商效能。

相關爭議

  • 廠場工會成立要件之限制:反對方認為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等要件過於嚴苛,且將違憲命令提升至母法形同實質打壓勞工人權,違反國際勞工組織第87號及第98號公約;支持方則認為適度限制可避免小型工會林立、勞勞相爭,維護企業工會團結與協商實力。
  • 複數工會與勞工團結權:部分工會代表擔憂開放廠場工會將導致複數工會並存,削弱大型企業工會代表性,衍生少數人代表多數人或坐地喊價之亂象;另有代表認為應落實結社自由,透過競爭促進工會進步,避免大工會獨攬資源卻無法照顧基層。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指出勞動部將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的施行細則直接提升至母法,是背離工會法修法意旨且打壓工會發展。
  • 引述國家人權委員會鑑定報告及大法官不同意見書,批評現行要件違反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及比例原則。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批評勞動部修法如同將毒藥變處方箋,嚴格的獨立要件形同讓基層勞工組工會的門檻過高。
  • 強調臺灣工會組織率持續下降,政府應拆除不合理制度而非封殺基層勞工的發言權與生存權。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認為行政院版本草案繼續限制組織結構,恐引發新一輪違憲爭議並違反國際勞工公約。
  • 建議應以勞工實際工作場所為核心定義廠場,放寬成立工會限制,建立多層次工會協助架構。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指出企業工會享有勞基法同意權、會務公假及法定會議席次等強大權利,廠場工會與企業工會的權利分配是爭議核心。
  • 要求勞動部說明如何提升工會組織率、強化集體協商及公平分配各類型工會的法律保障權利。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主張應保障多元聲音與勞工結社自由,批評勞動部修法太急躁且過度限縮。
  • 建議修法定義應與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一致,避免母法規範與其他勞動法規產生矛盾。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關注臺灣工會組織率偏低及勞資爭議頻繁的現狀,強調工會對勞工維權的重要性。
  • 質疑將稅籍登記及獨立人事預算並列為廠場工會資格要件是否合適,呼籲本次修法應以最大範圍保障勞工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陳明仁 勞動部常務次長

  • 強調勞動部不可能站在資方立場,修法旨在兼顧保障勞工權利與促進勞資關係穩定。
  • 說明因應憲法法庭判決限期失效的壓力,優先將相關規範提升至法律位階,其他政策選擇需整體考量勞動三權與配套措施。

王厚偉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

  • 回應教師工會訴求,表示教師組工會與會務假涉及教育現場及學生受教權之重大變革,需凝聚社會共識。
  • 說明訴願委員會係依現行有效之施行細則依法獨立審查並做成駁回決定。
  • 指出是否允許一家企業內存在多家工會涉及重大立法政策選擇,將納入未來修法之重要參考。

相關後續

  • 勞動部將綜整本次公聽會各界學者專家及工會代表之寶貴意見,作為未來推動工會法修正及勞動政策研擬的重要參考。
  • 立法院將把本次公聽會之紀錄與書面資料彙編成冊,分送全體委員及相關機關作為審查法案之參考。

原始資料

公報
1143501
卷/期/冊
114/35/1
發布日期
2025-04-28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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