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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聚焦軍事審判專庭執行現況、共諜滲透防制與忠誠查核機制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4-21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行全體委員會議,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國防部、調查局、廉政署、國安局、警政署及海巡署等機關列席,就「軍事審判專庭(股)之執行現況,並就共諜滲透、機敏資訊洩漏等國安事件及忠誠安全查核機制,提出檢討報告及防制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議中,立委針對共諜案頻傳、國安會未派員列席、現行人員安全查核機制漏洞及軍事審判制度之恢復與檢檢調偵辦作為等議題進行強烈質詢與討論。

討論事項一

邀請相關部會就「軍事審判專庭(股)之執行現況,並就共諜滲透、機敏資訊洩漏等國安事件及忠誠安全查核機制,提出檢討報告及防制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討承平時期軍事審判專庭與專股之執行現況與成效,並針對近期頻傳之共諜滲透、機敏資訊外洩等國安事件研擬防制措施。
  • 審視現行公務人員與涉密人員之忠誠安全查核機制之漏洞與精進方向。

相關爭議

  • 國安會未派員列席且未正式請假,遭立委與召委強烈質疑藐視國會並形同放棄受國會監督。
  • 現行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適用範圍不足、缺乏罰則與定期查核機制,導致如總統府及外交部機要涉共諜案卻未落實查核。
  • 朝野立委對於檢調偵辦罷免案與連署偽造案之執法標準是否涉及雙標與比例原則引發激烈辯論。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家安全會議未派員列席並拒絕請假,違反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八條受立法院監督之規定。
  • 指出涉共諜案之總統府及外交部機要人員未依法落實特殊查核,痛批安全查核機制形同具文。
  • 主張應提高國家機密保護法中針對洩密給中國大陸之法定刑責。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質疑平時法院已設立國安軍事專庭並累積多年經驗,若盲目重啟平時軍事審判恐缺乏效益與必要性。
  • 關切檢調在偵辦國安洩密案時,對於證據保全與被告具保處分是否符合社會期待。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關注虐童案被告未被限制出境而棄保潛逃之司法程序漏洞,要求相關機關檢討改進。
  • 肯定調查局針對安全查核機制提出之檢討與精進建議,包含擴大查核對象及納入財務信用查核。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建議檢討司法院司法事務分配辦法中,國安軍事專庭與其他案類(如原住民、性侵)競合之妥適性。
  • 指出法院審理國安案件時面臨國防部機密鑑定回復緩慢且抽象之橫向聯繫問題。
  • 建議參考外國法制,在兼顧國家安全下研議機密案件資訊去識別化與適度揭露之機制。

王義川 立法委員

  • 探討立法院公費助理及非公務員身分之相關機敏業務人員是否應納入特殊查核範圍。
  • 關切檢調機關針對偽造連署等案件之偵辦程序與標準。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國安會未派員亦未請假之傲慢心態,並支持對其予以譴責。
  • 質疑檢調在偵辦罷免連署案時之搜索行動違反比例原則,並質疑檢調針對不同政黨陣營執法標準不一。

沈伯洋 立法委員

  • 針對罷免連署偽造案中死亡連署與抄寫名冊之法律情節差異提出客觀分析。
  • 建議全面盤點並擴大忠誠查核範圍,涵蓋高、中、低不同風險等級之涉密人員及委外廠商。

吳思瑜 立法委員

  • 強調民主不容造假,支持檢調依法嚴查偽造連署與各類違法介選行為。
  • 支持重啟與改革軍事審判制度,精進軍法官養成與獨立性,並呼籲在野黨支持相關國安法案。

鄭天財Sra 立法委員

  • 質疑檢調偵辦罷免連署案時對於地方政府官員執行公務之搜索與羈押手段過當、違反比例原則。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批評檢調偵辦連署偽造案與共諜案之處分標準不一,質疑檢調執法標準涉嫌雙標與選擇性辦案。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質疑檢調偵辦罷免連署案的起訴與查辦比例嚴重失衡,並擔憂大舉搜索在野黨黨部嚴重傷害民主法治。
  • 要求法務部針對司法公平性與比例原則在一週內提出報告並公開對外說明。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批評檢調偵辦罷免連署案手段過於嚴苛,質疑執政黨利用司法檢調整肅政敵與在野黨辦公室主任。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強調搜索與羈押必須嚴格遵守比例原則,並質疑調查人員在現場要求非被搜索人交出手機之合法性。
  • 指出反滲透法實施後產生大量不起訴或無罪案件,擔憂基層執法過程流於擾民與形式化。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指出集團性偽造私文書與傷害罪、詐欺罪同屬本刑5年以下之罪,檢警偵辦與聲押有其刑事訴訟法依據。
  • 建議司法院與國防部強化國安案件審理中機密鑑定的時效與量刑風險評估。

相關人員回應

王梅英 司法院副秘書長

  • 說明102年軍事審判法修法後,各地方法院均已落實成立國安軍事專業法庭或專股,並持續辦理法官培力研習。
  • 指出法院審理國安案件時高度尊重國防部對於機密屬性及保密期限之判定,並依法落實不公開審理及出境管制等保密措施。
  • 針對法院與國防部機密鑑定的時間落差及量刑標準,表示將持續研議改進。

鄭銘謙 法務部長

  • 強調檢察機關偵辦各類國安案件及連署偽造案均秉持客觀公正、依法嚴辦,絕無雙標或政治考量。
  • 說明過失洩漏國家機密依法有處罰,若涉及具體犯罪嫌疑檢察官皆會依法立案偵辦。
  • 針對搜索票核發與羈押處分均由法官依法審核認定,檢調依令狀執行。

陳白立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 說明調查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特殊查核辦法辦理一般與特殊查核,並針對現行查核範圍不足、缺乏罰則、未納入財務信用及缺乏任職期間定期查核等問題提出精進建議。
  • 強調調查局執行查核與案件偵辦均係被動受用人機關函請或依法令執行,辦案不看黨派色彩,僅憑證據辦案。

馮成 法務部廉政署署長

  • 說明廉政署督導全國政風機構落實機關安全及公務機密維護,並加強涉密業務內控稽核與風險人員管控。

王正誼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法紀調查處處長

  • 說明國防部配合總統宣示,正積極通盤檢討並研擬符合公平審判與正當法律程序之軍事審判制度修正草案。
  • 強調國安案件中外流資訊均由檢調函請國防部會同相關單位嚴格實施機密審認。

簡熒宏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處長

  • 指出國安案件有87.5%係由官兵主動檢舉反映,顯示保防教育已見成效,國軍將持續落實資安管控與人員安全調查。

陳源輝 內政部警政署保防組組長

  • 說明警政署依法落實擬任警察官人員查核,確保警察人員素質純淨以維護國家安全。

相關後續

  • 通過臨時提案,針對國家安全會議未經同意拒絕到會接受監督表達譴責。
  • 要求法務部及調查局針對相關選罷法與反滲透法案件之偵辦數據、簽結不起訴及緩起訴比例提出檢討報告。
  • 要求司法院、法務部與國防部針對國安案件審理之機密鑑定時效、查核機制法制化及軍審制度改革持續研議精進。

原始資料

公報
1144001
卷/期/冊
114/40/1
發布日期
2025-05-12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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