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聚焦居住正義、弱勢保障、少子女化因應與租屋市場透明化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4-24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次會議併案審查多位委員及黨團擬具之「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針對社會住宅之承租資格放寬、弱勢保障比例提高、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之優先入住、65歲以上長者租期延長、包租代管租金免稅額調高、租賃市場資訊透明化及社宅土地儲備機制等核心議題進行熱烈討論。行政部門則針對各項修法訴求提出評估與回應,強調將持續透過行政措施與跨部會協調來滾動檢討並落實居住正義。
討論事項一
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7人、黃健豪等16人、徐巧芯等20人、林岱樺等17人、賴士葆等17人、牛煦庭等16人、翁曉玲等16人、李彥秀等17人、羅智強等16人、台灣民眾黨黨團、蘇巧慧等17人、牛煦庭等17人、林思銘等21人、李坤城等24人、徐欣瑩等26人、馬文君等19人、高金素梅等27人、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吳沛憶等17人、林倩綺等23人等20案擬具「住宅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社會住宅承租資格放寬與弱勢保障比例之調整,以因應少子女化及社會結構變遷。
- 租賃市場資訊透明化、租金補貼與包租代管制度優化,以及強化社會住宅土地供給與融資保證。
相關爭議
- 弱勢承租比例提高與標籤化疑慮:朝野立委主張將社宅提供予經濟或社會弱勢之比例由40%提高至50%以上;內政部則憂心比例過高將排擠一般青年族群及造成標籤化效應。
- 育有未成年子女寬認標準與少子女化對策:多數委員提案放寬現行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之限制以鼓勵生育;內政部則認為宜透過行政措施彈性處理,避免剛性入法造成分配失衡。
- 租金所得免稅額度調整與財政紀律:部分委員提案調高公益出租人及包租代管房東之綜所稅免稅額度;財政部與內政部則認為現行額度已具鼓勵效果,且需兼顧租稅公平與財政紀律。
立法委員發言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主張刪除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之限制,將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納入保障。
- 建議增設社會住宅需求登記平台以精準掌握區位與房型需求。
- 明定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取得之土地應有不低於5%比例作為社會住宅使用。
- 新增融資貸款信用保證制度以協助民間興辦並降低投入風險。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主張落實第四條使全體國民享有尊嚴居住環境之核心理念。
- 提案將育有未成年身心障礙者一人以上納入經濟或社會弱勢規定,補齊現行法規不足。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指出超過六成五原住民族人口居住於都市,現行政策與法規長期忽視都市原住民居住權。
- 要求主管機關協力推動一定比例以上供原住民承租之社會住宅,並運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 主張將弱勢保障比例由40%增加至50%以上,並建置社宅需求登記平台與強化租賃資訊揭露。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指出全國住宅價格指數與租金指數持續攀升,民眾買不起、租不起衝擊生育意願。
- 主張將社宅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比率提高至至少50%,並明確將育有未成年子女者納入優先承租對象。
- 建議中央主管機關建置社會住宅需求登記平台,並明定區段徵收與公辦市地重劃為社宅用地取得機制。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提案對65歲以上之社會住宅承租者應例外延長其租賃與續租期限,以保障高齡者居住權。
- 主張社會住宅租金計算應以承租者收入作為依據。
- 指出目前完工社會住宅數量有限,在資源稀缺下應確保高齡與經濟弱勢群體獲得更好保障。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提案將社會住宅弱勢認定標準由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修正為育有未成年子女。
- 主張主管機關應建置社會住宅需求登記平台以利資源配置。
- 提案將包租方式辦理之長照、身障、托育服務等租金所得免稅額從1.5萬元調升至2.5萬元。
- 建議公布租賃住宅市場不同物件型態與屋齡之每坪平均數與中位數價格資訊。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主張將社會住宅出租予經濟、社會弱勢比例從40%提高至50%。
- 提議放寬育有未成年子女人數限制,不以兩人以上為限,以因應少子女化危機。
黃健豪 立法委員
- 主張將育有未滿12歲子女之家庭納入新的優先比例50%且不影響原有弱勢權益。
- 認為擴大納入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入住社宅有助於解決標籤化疑慮。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主張租賃住宅市場透明化,要求申請租金補貼時須充分揭露租賃房屋相關資訊以促進市場透明。
- 主張於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後取得之所有配餘地,應明文保留一定比例作為社會住宅建築用地。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建議研擬租屋市場透明化之逐步性措施與辦法。
- 建議社會住宅地下室停車位應有一定的比例開放給周邊里民租用以促進地方和諧。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關切社宅租期屆滿後對有學齡兒童家庭之搬遷與銜接問題。
- 指出弱勢可抽兩次籤之中籤率較高,提醒提高弱勢比例可能排擠青年族群。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關切地方社會住宅推動與青年族群照顧之平衡。
- 建議針對地方重大建設(如鐵路高架化拆遷)預先透過專案安置住宅解決民眾居住需求。
黃捷 立法委員
- 探討租賃市場房東漲租與租屋族權益保障,建議研擬住宅租賃專法或於定型化契約規範預告期與書面理由。
- 關注我國社宅存量比例偏低問題,建議積極尋找土地提高社宅存量並評估推動輪候制。
李柏毅 立法委員
- 關切高雄市因台積電進駐帶動周邊社宅需求及地方政府推動社宅面臨之實務問題。
- 建議國土署落實區域計畫與公辦都更之社宅土地取得方案並與地方政府加強交流。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舊有大樓安裝充電樁之管委會同意權與消防安全管理指引。
- 強調社會住宅應嚴格查核杜絕轉租與違規行為,確保真正有需求者入住。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關切內政部各單位預算解凍報告送交立法院之進度。
- 質詢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假債權真買賣與規避閉鎖期之漏洞,要求內政部嚴加防範並追回違法戶。
鄭天財Sra 立法委員
- 強調都會區原住民人口占比超過五成且面臨嚴峻住宅自有率差距。
- 主張由中央主管機關與原民會共同推動專供原住民承租之社會住宅,並檢討租賃年限。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提案將未成年身心障礙者納入弱勢身分照顧。
- 建議針對社宅租期屆滿之有學齡兒童家庭與高齡長者研擬配套或加碼租金補貼。
- 建議評估對租金調漲幅度和頻率進行適度法規管制以保障租客權益。
吳沛憶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第二十二條延長房屋稅及地價稅之減免期限,避免地方政府將稅賦計入成本導致租金上漲。
- 關注萬華區街友安置與包租代管社宅結合社工訪視之執行成效。
范雲 立法委員
- 為北漂學生及大專院校學生租屋困境請命,建議內政部與教育部合作提高宿舍供給並擴大民間包租代管轉租學生。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指出直接完工社宅數量與政府目標落差大。
- 引用中研院調查指出租金補貼政策可能間接推升市場房東調漲租金之現象,提醒主管機關注意政策副作用。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針對未在大陸設籍之陸配及其子女遭移民署通知除籍之烏龍案件,質疑政府擾民並要求儘速補寄更正函與檢討改進。
相關人員回應
劉世芳 內政部部長
- 說明現行住宅法甫於112年修正,為維持法律安定性不宜大幅修法。
- 指出弱勢戶承租比例與標準不宜任意放寬,以免造成標籤化或排擠一般戶資源。
- 表示提供民間融資信用保證非內政部業務,且上調房東免稅額恐致租稅不公。
- 說明未來8年將推動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透過直接興辦、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達標。
- 說明內政部已依行政院指示於今日將預算解凍報告送交立法院。
吳欣修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
- 說明社會住宅計畫之總量與發包數據,並預計年底前提出社宅租金所得分級制度。
- 指出弱勢戶在六都之中籤率為一般戶之2.5倍至3.5倍,若提高弱勢比例將壓縮青年族群機會。
- 說明針對社宅第一輪6年期滿所衍生之學齡兒童學籍及換屋需求,將透過大平臺會議彙整並研擬行政配套。
- 說明浮洲合宜住宅假債權法拍案係內政部主動移送檢調偵辦並已有回收戶數轉為社宅。
- 表示建立統一登記輪候平臺需考量跨點重複登記與各縣市差異,將逐步建置架構。
林家正 內政部地政司代理司長
- 說明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已明定租約期間不得任意漲租。
- 指出租金補貼資料非透過業者申報且涉及個資,全面實價登錄尚需審慎評估。
- 說明將持續滾動檢討租賃定型化契約及租金統計資訊發布。
谷縱.喀勒芳安Qucung Qalavangan 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全臺中央與地方專供原住民承租之住宅共5處366戶,六都原住民實際入住比例皆遠超全國人口比例。
- 指出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因支應禁伐補償等已出現累計短絀,財源不足以支應大規模興辦社宅之資金。
倪麗心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
- 說明現行公益出租人及社宅包租代管免稅額度已達衡平,若再上調恐致租稅不公並影響財政紀律。
- 說明今年起實施囤房稅2.0,多屋族若將房屋釋出出租可享有較低稅率。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詢答結束,相關審查議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 內政部應針對委員質詢所提社宅檢討、輪候平臺建置進度與相關配套提出評估資料。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44101
- 卷/期/冊
- 114/41/1
- 發布日期
- 2025-05-14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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