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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譴責立法院秘書長及相關官員二度無故缺席專案報告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4-3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3月25日立法院爭議會議及表決之適法性,排定邀請立法院秘書長、議事處處長及法制局局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然而,相關官員未請假且未出席,引發在場委員強烈不滿。委員批評此舉破壞憲政慣例、迴避國會監督且藐視民主制度。會中通過臨時提案,二度對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議事處處長高百祥及法制局局長郭明政提出嚴正譴責,因列席官員全數缺席,會議隨後宣告散會。

討論事項一

邀請立法院秘書長、議事處處長、法制局局長列席就「3/25晚間本院違法會議及違法表決之適法性、是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視3月25日立法院晚間會議及表決程序之適法性與合憲性。
  • 探討立法院秘書長及相關常務文官拒絕列席委員會備詢是否符合憲政慣例與法律規範。

相關爭議

國會幕僚與官員備詢義務之爭議:立法院發布新聞稿認為幕僚人員非委員會監督對象,並未出席;在場委員則主張依憲法、大法官釋字第461號及相關法規,領取公帑的高官與政府官員皆須接受國會監督,無故缺席形同藐視國會。

立法委員發言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批評立法院秘書長、議事處處長及法制局局長未請假缺席備詢,是對制度的最大背叛與對國會監督的漠視。
  • 指出過去國民黨及民進黨籍召委皆曾有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列席報告的前例,並非本屆獨創。
  • 強調領取公帑的高官均有義務接受國會監督,拒絕備詢嚴重破壞憲政慣例與民主運作。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嚴正抗議並譴責立法院秘書長及官員二度無故缺席,讓惡例成為慣例。
  • 指出3月25日之會議及表決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相關適法性亟需釐清。
  • 質疑未來審查立法院被凍結預算時,若官員持續缺席,將使監督機制形同虛設。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通過臨時提案,針對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議事處處長高百祥、法制局局長郭明政未經請假逕自缺席、未提供書面報告且二度迴避監督,提出嚴正譴責。
  • 因應列席官員全數未到場,會議無法進行,主席宣布散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144301
卷/期/冊
114/43/1
發布日期
2025-05-20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