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交通委員會聯席審查「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5-14

LawTrace 法律歷程:人工智慧基本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聚焦審查多位委員擬具之「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共7案,並進行詢答。會中針對 AI 基本法的立法模式、主管機關歸屬、風險分級與資料治理等議題展開討論。國科會與數位發展部針對人工智慧推動進度、算力建置、人才培育及國際法制趨勢進行報告,多位委員則就 AI 應用風險、資訊安全、數位平權及智慧財產權等面向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一

審查委員葛如鈞等37人、邱若華等17人、羅廷瑋等17人、萬美玲等18人、許宇甄等20人、張嘉郡等21人、林倩綺等23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案

核心議題

  • 研議制定我國首部人工智慧基本法,建立AI發展的基本框架與治理原則。
  • 探討人工智慧基本法之主管機關歸屬、跨部會協調機制與相關作用法配套。

相關爭議

  • 主管機關變更之合理性:行政院於114年2月26日指示將「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改由數位發展部主政,引發部分委員對於原主責機關國科會與數發部權責劃分及決策過程的關切與質疑。
  • 監理強度與產業發展的平衡:部分意見擔憂過嚴的法規監理可能抑制國內AI產業創新與競爭力,亦有意見強調應強化人權保障與高風險AI應用的管控。

立法委員發言

葛如鈞 立法委員

  • 主張國家應建立AI訓練資料庫或AI語料資料庫,並由行政院成立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統籌跨部會業務。
  • 強調應在數位平權、以人本的前提下遵行自主與安全基本原則,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主張法規應在強調創新的同時兼顧人權保障與風險控管。
  • 關注AI於虛擬陪伴、心理諮商及各階段AI基礎教育課程的布建與規範。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指出行政院版本推動延宕,並強調基本法應確立以人為本、多元包容、永續發展與值得信任等四大重點。
  • 認為應加速推動基本法以利後續各領域作用法之制定。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主張建立國家級治理原則與核心價值,明確政府責任並推動AI發展。
  • 要求建立可信任的AI應用生態,針對高風險應用建立透明規範機制以強化民眾信賴。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將基本法主管機關改交數發部的決策過程與時程。
  • 關切AI深偽技術與智慧財產權侵權疑慮,並要求數位部強化打詐及相關網際網路平臺管理。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數發部相關打詐應用成效,並關切AI基本法改由數發部主政是否妥適。
  • 強調應審慎評估AI法規在管理與產業發展之間的平衡。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注臺灣在AI主權與關鍵技術高度依賴國外的問題,建議加速推動本土大型語言模型與算力建置。
  • 要求解決AI訓練資料合法性、著作權及資料授權等問題。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指出我國多部基本法皆未指定執行部會,基本法應具備綱領性與政策方針位階。
  • 提醒國科會針對南科四期(沙崙生態科學園區)開發應提早進行周邊交通規劃。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AI風險管理與分級機制,期盼在鼓勵創新與風險管控間求取平衡。
  • 強調應防範AI失控風險並儘速推動相關政府AI發展戰略計畫。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詢問數發部與國科會關於主政機關權責劃分之理由。
  • 提醒人工智慧發展具有未知性,立法不應成為限制臺灣AI發展的枷鎖。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強調資料開放與數位主權之重要性,並關注政府如何利用AI技術對抗數位極權主義與假訊息攻擊。
  • 詢問開放資料政策之架構及相關法規調適的優先順序。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關切國科會TAIDE計畫後續發展及產業界投入情形。
  • 詢問數發部主權AI訓練語料庫之經費、公開資料授權及企業使用公開資料的免責問題。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探討AI應用於各部會作用法的具體分工與資料管理機制。
  • 關注AI發展伴隨的社會風險、國家風險、隱私及倫理問題(如無人車道德抉擇)。

劉書彬 立法委員

  • 詢問AI基本法與其他現行法律適用衝突時的優先順序。
  • 關切學校AI師資與課程規劃,以及正體中文語言資料庫的在地化與資安問題。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將草案主政權轉移至數發部的決策理由與院版送審時程。
  • 關切台積電赴美設廠是否會導致臺灣產業空洞化及高階科技人才外流。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關注AI聊天機器人對青少年心理及安全造成的潛在風險與保護機制。
  • 詢問AI評測機制之題庫範圍與脆弱族群(如兒童及少年)保護之納入。

郭昱晴 立法委員

  • 關注數位平權、產學落差及AI人才職能標準之建立。
  • 強調應建立有效監管機制防範AI生成的兒童性剝削影像及無照提供心理治療等高風險應用。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探討生成式AI普及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影響及過度依賴問題。
  • 強調立法應以人為本,並落實七大基本原則與各部會作用法之配套調適。

伍麗華 立法委員

  • 關切AI繁體中文與原住民族語言、文化資料庫之建置及偏鄉數位落差問題。
  • 提醒應避免AI系統複製既有偏見或歧視,並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

游顥 立法委員

  • 關注高風險AI場域之查核與撤銷機制及憲法法律保留原則。
  • 詢問AI技術在國防及民防應用之盤點與跨部會溝通情形。

徐富癸 立法委員

  • 建議AI基本法應納入具體法律責任與義務責任。
  • 關注各部會執行AI風險管理的人力資源及中南部人才培育與數位平衡。

吳沛憶 立法委員

  • 強調算力建置與繁體中文主權AI訓練語料庫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
  • 關注預算刪減對數發部算力池推動之影響及政府資料開放之授權調適。

謝龍介 立法委員

  • 關注我國超級電腦計算力世界排名及國家整體研發投資規模。
  • 強調應防範AI深度偽造帶來的詐騙氾濫並落實以人為本的原則。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支持人工智慧基本法通過後加速推動倫理指引與基礎建設。
  • 呼籲國科會檢討科研人才培育制度及科研補助審查標準。

范雲 立法委員

  • 強調AI基本法應納入避免歧視、保障勞動者權益及尊重智慧財產權三大重點。
  • 關切生成式AI產生的仇恨言論及勞工因AI失業的輔導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吳誠文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於113年10月陳報行政院,並於114年2月因應產業應用與風險管理改由數位發展部主政。
  • 指出行政院已成立數位政策法制協調專案會議,統籌檢討各部會AI應用相關作用法。
  • 說明國科會致力於AI科研、人才培育及超級電腦等大型算力基礎建設,並持續蒐整繁體中文資料推動主權AI模型。

葉寧 數位發展部常務次長

  • 說明數發部接續主政人工智慧基本法立法與後續法律解釋,並將透過行政院會審議後送立法院審議。
  • 指出我國採取兼顧創新與風險管理的折衷基本法模式,由數發部訂定風險分類框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領域訂定層級管理規範。
  • 說明數發部透過算力、資料、人才、行銷、資金五大政策工具協助產業發展,並建置AI評測中心及研訂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

吳穎沺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司長

  • 說明教育部持續推動中小學教師AI培訓率,目前教師培訓率超過10%。
  • 表示將針對心理諮商專業融入AI規範及偏鄉數位教育等議題進行後續跨部會研議。

陳炳宇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國科會支援AI評測計畫以檢測AI產品副作用與安全性。
  • 表示國科會正推動實務型研究方案並檢討科研補助審查標準。

林佳世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專門委員

  • 說明勞動部持續研究AI應用對勞工權益與失業產生的衝擊,並提供職業訓練協助。

謝勝隆 行政院教育科學文化處參議

  • 說明行政院針對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正進行文字調整與跨部會協調作業。

林青嶔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組長

  • 說明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的通報與下架數據及與警政署合作情形。
  • 說明AI產品與系統評測中心已建立10項指標題庫並積極推動業界測試。

相關後續

  • 詢問及提案說明完畢,相關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繼續交由委員會審查。
  • 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將針對委員質詢意見及法案細節持續研議與跨部會協調。

原始資料

公報
1144802
卷/期/冊
114/48/2
發布日期
2025-06-03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