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轉型人才培育與PFAS及環境荷爾蒙毒化物管理專題報告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5-14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邀請環境部等12個部會就我國推動綠色轉型政策之相關人才培育發展與產業政策規劃,以及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與環境荷爾蒙之毒化物相關管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各部會針對綠領人才資訊平台、聯盟建立、跨部會毒化物源頭管制、飲用水及放流水標準、環境檢監測調查等措施進行報告,委員則針對飲用水與食品包材之PFAS殘留、減碳政策衝擊、兒童及少年參與權、綠領培訓補助及公廁韌性等議題提出質詢與建議。
討論事項一
邀請環境部部長、經濟部、勞動部及教育部就「我國推動綠色轉型政策,相關人才培育發展與產業政策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我國推動綠色轉型政策下之跨部會綠領人才培育規劃與量能擴增。
- 淨零轉型對勞動市場與傳統產業可能造成的衝擊及因應措施。
相關爭議
- 綠領人才培訓對象與學歷限制偏向年輕及高學歷族群,中高齡與低學歷勞工之轉型補助與培力機制仍顯不足。
- 淨零轉型政策與勞動市場衝擊之研究報告評估差異,以及是否會造成實質失業潮與公正轉型配套之落實。
立法委員發言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強調環境政策中的公正轉型與脆弱族群辨識,要求落實兒少與青少年參與環境政策的權利與友善機制。
- 批評現有青年參與活動流於一次性,缺乏制度化溝通管道與實質政策影響力。
涂權吉 立法委員
- 關注淨零轉型對傳統高碳排與高耗能產業勞工可能帶來的衝擊及失業隱憂。
- 建議環境部與勞動部應超前部署,擴大綠領培訓與碳費補助對象,涵蓋中高齡及學歷較低之勞工。
邱鎮軍 立法委員
- 關注陸域風機更新計畫對周遭居民產生的噪音、震動與眩影影響及地方反彈。
- 質疑退役風機葉片之回收與處理技術及掩埋問題,要求環境部嚴格把關。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畫在地震帶及地質敏感區炸山開挖之環境與生態破壞風險。
- 批評綠電開發破壞自然環境,並主張重啟核三廠作為替代電力選項。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注全臺垃圾露天堆置與掩埋場自燃問題,要求落實明年底無裸露垃圾之目標。
- 建議提升源頭減量預算,並加強廚餘回收與黑水虻生物處理技術之推廣。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肯定綠領人才培育聯盟及課程成效,但認為學費減免辦法應擴大納入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
- 要求環境部與勞動部加速對接,提出失業勞工及在職勞工之相關進修補助計畫。
伍麗華Saidhai 立法委員
- 關注原住民族地區自然碳匯與地熱開發,要求原住民族參與碳驗證、碳盤查及綠領人才培育。
- 主張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應納入原住民族代表,落實族群主流化與轉型正義。
楊曜 立法委員
- 探討能源價格變化對體力勞動者比例與技能需求的影響,呼應公正轉型協助機制。
- 建議借鏡美國勞工部職業資訊分類網站,充實綠領人才資訊平台之職務內涵資訊。
盧縣一 立法委員
- 建議評估設置綠能專業單一科系以加速人才培育。
- 關切原住民部落對於太陽光電開發之諮商同意權及地方政府執行狀況。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反映嘉義山區轎篙竹大規模染病無法繼續種植之危機,建議輔導竹農轉型造林並取得碳匯價值。
相關人員回應
彭啓明 環境部部長
- 說明環境部透過大數據分析及跨部會合作發布綠領人才就業趨勢報告,並建置綠領人才資訊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務。
- 說明攜手32所大專院校成立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聯盟,於四區設立區域培育中心,擴大培育量能並提供青年學費半價優惠。
- 表示將與勞動部平台合作探討公正轉型、中高齡勞工轉型及勞動市場調適等議題。
劉宗勇 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院長
- 說明綠領人才培訓課程分為通才基礎及各部會專業加值課程。
- 說明第一年培訓量能與大專院校合作測試,後續將依半年期之滾動檢討調整培育規模。
鄒宇新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
- 說明經濟部針對製造業、商業服務業及中小微企業推動碳管理專業人才培訓及iPAS碳規劃管理師鑑定。
- 回應太陽光電模組進口與傾銷疑慮,表示經濟部與財政部有監控機制,業者可依規定提出反傾銷或防衛措施申請。
鄭如閔 經濟部能源署副組長
- 說明離岸風電與海事工程專業培訓之合作機構與培訓成效,並強調風機規格符合臺灣特殊天候標準。
施淑惠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主任秘書
- 說明勞動部透過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及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在職勞工進修綠色轉型技能。
- 說明針對失業勞工辦理淨零永續及運具電動化等職前訓練,並設立台灣就業通綠能科技產業專區。
相關後續
- 環境部將檢討綠領人才培訓課程學費減免辦法,研議擴大納入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
- 環境部與勞動部勞發署將於一週內共同研議勞工進修及失業勞工之相關補助計畫與對接細節。
- 環境部將與原民會及國發會協調調適領域工作項目,並研議原住民族參與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之機制。
討論事項二
邀請環境部部長、衛生福利部、勞動部、經濟部、農業部及教育部就「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及環境荷爾蒙管理計畫之毒化物相關管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跨部會推動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與環境荷爾蒙管理行動計畫之法規管制、源頭管理與監測。
- 飲用水、放流水及食品包材中PFAS之檢測標準、空窗期管理與健康風險評估。
相關爭議
- 飲用水PFAS水質標準訂於2027年7月1日起施行,引發外界對施行前兩年多空窗期國人健康風險與未全面開罰之質疑。
- 食品包材與餐具中PFAS檢出率偏高,衛福部與食藥署在包材禁用期程、風險評估與後市場稽查之具體作為遭質疑不足。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質疑飲用水PFAS水質標準延至2027年才強制執行之空窗期管理與未開罰配套。
- 指出臺灣食品包材PFAS檢出率偏高,要求食藥署加速推動風險評估、檢驗標準及優先禁用可替代之包材。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肯定環境部在PFAS源頭列管、放流水申報及環境監測方面之具體法規修正與成效。
- 強力批評衛福部與食藥署在食品包材PFAS禁用與監測上消極以對,書面報告僅以宣導帶過。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關切環境荷爾蒙與PFAS對臺灣女性年輕化乳癌發生率之可能影響,建議加強本土健康監測與流行病學研究。
- 詢問河川底泥調查資料及利用黑水虻生物技術處理污泥中PFAS濃度之可行性。
相關人員回應
彭啓明 環境部部長
- 說明環境部已針對淨水廠檢測超標者要求提出改善計畫,並採取源頭阻斷與放流水標準進行管制作為。
- 說明已將508種PFAS納入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並持續追蹤國際公約與歐美先進國家管理趨勢。
謝燕儒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署長
- 說明環境部配合斯德哥爾摩公約滾動增列毒化物,並針對國內未列管物質進行調查及建立檢測方法。
- 說明食品包材若環境部已公告禁用則不得使用,並與瑞典化學局及歐盟規範接軌推動分階段管理。
姜至剛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
- 說明環境部公告禁用之PFAS物質不得使用於食品容器包材,違者將依食安法裁罰。
- 表示將持續針對食品及食品容器包材進行PFAS相關調查與攝食風險評估。
相關後續
- 環境部將持續推動PFAS管理行動計畫與環境荷爾蒙管理計畫,落實源頭管理、流布掌控與國際接軌。
- 衛生福利部將針對食品及食品容器包材之PFAS殘留進行調查及攝食風險評估。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45001
- 卷/期/冊
- 114/50/1
- 發布日期
- 2025-06-0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