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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聚焦社宅弱勢保障、多元取得及包租代管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6-19

LawTrace 法律歷程:住宅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多位委員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的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大體討論。核心議題包含是否應提高經濟或社會弱勢戶比例、放寬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的申請資格、建置統一社會住宅登記平台、規範整體開發區併同取得社宅用地、精進包租代管與租金透明化機制,以及導入社會福利服務。行政機關針對各項修法訴求說明現行政策執行進度與實務考量,會中針對各項關鍵議題充分交換意見,作為後續逐條討論與各黨團整合之參考。

討論事項一

審查委員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多個委員提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核心議題

  • 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與申請資格放寬
  • 社會住宅多元取得、登記平台與包租代管機制之精進

相關爭議

  • 社會住宅弱勢戶與育兒家庭保障比例分配:立委主張提高弱勢比率或放寬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之申請門檻以營造生養友善環境;內政部則擔憂過度提升弱勢比例或放寬資格將造成一般戶嚴重排擠及標籤化效應。
  • 社會住宅用地取得是否應強制入法:立委提案透過法律規範整體開發區須併同取得社宅用地;內政部則認為強制入法會喪失地方執行彈性,現階段宜採行政協商與都市計畫審議並行。
  • 包租代管政策之推動與誘因調整:立委建議提高包租比例目標及調高房客租金收入免稅額度;財政部與內政部回應現行免稅額度已足夠且多數房東無需繳稅,過度強制規範恐影響房東釋出房源意願。

立法委員發言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主張將福利服務明確納入住宅法立法宗旨,確立社宅與社福連動方向。
  • 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社福主管機關共同訂定社宅內社福設施與服務內容。
  • 認為應針對包租代管弱勢族群導入必要之社會福利服務與媒合轉介機制。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主張放寬社會住宅保留條件,將育有二名以上未成年子女改為育有未成年子女即可。
  • 建議延長65歲以上高齡承租者租賃與續租期限,並以實際收入作為租金計價標準。
  • 主張修正住宅法第四十條明確基本居住水準指標,並修正第四十三條補強外牆與防災評估機制。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主張主管機關與民間興辦之社宅應至少提供50%優先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承租。
  • 主張放寬育有未成年子女即可享有入住優惠條件,以降低門檻鼓勵生育。

李柏毅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第四條之一,允許地方主管機關提供社會住宅安置因政策變遷而無法取得原定補償或安置住宅之僅具地上權住戶。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主張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度應參採房屋所在地相關住宅指標制定。
  • 提案增列家中育有未成年身心障礙者一人以上者得納入社會住宅申請之弱勢身分保障範圍。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主張將社會住宅保留條件中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的門檻放寬為育有未成年子女即可,以呼應少子化挑戰。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主張將負責隔代教養且扶養未成年身心障礙孫子女之祖父母納入社會住宅弱勢申請範圍。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提案將包租方式之住宅所有權人每屋每月租金免稅額度上限提高至25,000元以增加誘因。
  • 主張內政部應公布不同物件型態、屋齡之每坪租賃平均數與中位數價格以提升租賃市場資訊透明度。

黃健豪 立法委員

  • 主張參考少子化負相關研究,將育有未滿12歲子女家庭納入優先比例或提高中籤機會,鼓勵生育。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建議將家中有未成年身心障礙者納入弱勢身分,並考量育有未滿6歲子女家庭或65歲以上長者得延長居住年限。

相關人員回應

劉世芳 內政部部長

  • 強調未來社宅政策應著重多元取得與多元興建並行,透過包租代管及空屋釋出減輕財政負擔。
  • 表示針對社福機制導入可列為通案性與原則性指導,但不宜過度針對特定條文進行剛性限制。

吳欣修 國土管理署署長

  • 說明中央住都中心正建置社宅承租資格資料欄位介接平台,預計9月底完成。
  • 指出強制規定整體開發區預留社宅用地會失去地方執行彈性,現階段宜透過都市計畫審議與行政協商處理。
  • 表示弱勢戶透過抽籤實際中籤率已近50%,若再調高比例將嚴重排擠一般戶需求。
  • 說明包租代管中包租比例已逐步成長至32%,中央與衛福部持續合作推動長照與弱勢處遇協助機制。

倪麗心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

  • 說明現行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房東享有15,000元租金免稅額度,且有87%房東無需繳納所得稅。
  • 指出房地合一稅保障自住精神與出租性質不同,若給予出售優惠需考量是否會鼓勵房東將公益出租房屋拿去出售而影響市場穩定。

林家正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

  • 說明內政部已運用租金補貼資料公布兩期租金行情,並規劃於7月起公布整層出租單價之中位數與平均數以提升透明度。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完成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大體討論。
  • 行政機關將針對包租代管稅負數據、租屋市場透明化欄位、非營利私法人轉租資料及社宅中籤率數據於兩週內提供書面資料。
  • 後續將定期繼續進行逐條討論。

原始資料

公報
1146201
卷/期/冊
114/62/1
發布日期
2025-07-14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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