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審查:聚焦博愛座轉型及住宿式機構評鑑改革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6-23
LawTrace 法律歷程: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審查老人福利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重點聚焦於將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制度改為單一合格或不合格,以與長照機構標準一致;並修法將大眾運輸工具之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擴大適用對象至其他實際需求者。會中委員亦針對個人助理制度、自立生活支持、精神健康與自殺防治等議題提出質詢,並獲行政部門回應與研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老人福利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制度改革與各類住宿式機構評鑑標準一致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認為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應與長期照顧服務法等法規採取一致之合格與不合格標準,以簡化評鑑程序並減少機構行政壓力。
相關人員回應
邱泰源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表示老人福利機構評鑑結果調整為合格與不合格之修正方向,有利於各類住宿式機構評鑑結果之一致性,衛福部敬表支持。
相關後續
老人福利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需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大眾運輸工具博愛座之名稱調整、適用對象擴大及社會共識建立。
相關爭議
博愛座名稱與適用對象爭議:如何透過法律修正與宣導,消除道德審判與世代對立,並確保真正有隱形或實際需求的民眾能夠安心使用。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建議將博愛座修正為優先座,擴大適用對象為有實際需求者,取代帶有刻板印象之老弱婦孺措辭。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博愛座常引發世代衝突,支持將博愛座定義為優先席,強調身體不適或有使用需要者優先使用。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認為應將實際有需要者明確寫入法律,避免因外表無法辨識而遭受質疑與責難。
相關人員回應
邱泰源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表示支持將優先乘坐博愛座對象擴大為其他實際需要者,並將博愛座用語修正為優先席。
胡廸琦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副司長
- 表示若修法通過,交通部將配合修正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及相關宣導與標示。
相關後續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需黨團協商。
- 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會商衛福部統整大眾運輸優先席圖示及強化多元宣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46302
- 卷/期/冊
- 114/63/2
- 發布日期
- 2025-07-1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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