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案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6-26
LawTrace 法律歷程: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繼續審查行政院及多位委員擬具之「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本次會議針對條文中的資料利用目的、去識別化、審查會及諮議會組成、違法罰則及過渡條款等進行逐條討論與意見交換。部分條文經修正後通過,亦有多項關鍵條文及爭議點保留交由黨團協商,並通過4項附帶決議。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林月琴等21人、邱鎮軍等18人、王育敏等24人、許宇甄等18人、林淑芬等22人、劉建國等19人分別擬具「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等7案
核心議題
-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特定目的外利用之法制化與個人隱私權保護之間的平衡。
- 健保資料利用之審查機制、去識別化定義、退出權設計與違法罰則之規範。
相關爭議
- 事前同意與事後退出權之爭:部分委員主張應取得當事人同意或締約同意,衛福部則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主張採取事後退出權(Opt-out)機制。
- 例外不予停止利用之適用範圍:第19條關於維護國家安全及免除緊急危難等例外情形,是否會成為剝奪民眾退出權的過度授權條款,引發高度討論與保留。
- 光碟歷史資料之處理:針對本條例施行前已取得之健保資料(如過去釋出之光碟資料)應否強制銷毀及相應罰則。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主張應在健保卡締約時取得當事人對於目的外利用之同意,而非僅採被動之退出權。
- 強調應設立具備獨立審查功能的機構與明確的重大公共利益標準來監督資料利用。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主張特定目的外利用應設定 15 年的產業利益回饋期限。
- 認為應針對妨害資通系統或違法重製、販賣個資等行為加重刑責。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認為政府機關依職權調用大量資料應受嚴格使用規範與內部安全管理約束。
- 質疑國家安全與緊急危難等例外不予停止利用之條款過於抽象,恐成霸王條款。
相關人員回應
邱泰源 衛生福利部部長
- 強調健保資料庫為關鍵基礎設施,相關罰則應與健保法一致。
- 說明健保資料利用係依循憲法法庭判決意旨,並參考國際趨勢採取事後退出機制。
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
- 說明現行資料利用均於特定安全環境進行,僅能攜出統計結果,無原始資料外流問題。
- 引述國際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報告,支持採用預設同意、個人可選擇退出之模式。
相關後續
- 第19條、第22條等關鍵條文保留,交由黨團協商。
- 其餘多數條文經修正後通過。
- 通過4項附帶決議。
- 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並須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46302
- 卷/期/冊
- 114/63/2
- 發布日期
- 2025-07-1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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