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聯席審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
經濟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6-30
LawTrace 法律歷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立法院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擬具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案。會議聚焦於放寬外國專業人才與學生來臺工作與居留條件、教育部外師協同教學之學科範疇、大學畢業生評比標準、租稅優惠門檻,以及身心障礙服務資源配置等關鍵議題。經逐條討論與朝野協商,多數條文照行政院提案或修正動議通過,全案審查完竣並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何欣純等19人、陳亭妃等16人、蔡易餘等17人、羅美玲等16人、黃捷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為強化我國國際人才競爭力,修正外國專業人才之工作、居留、永久居留及社會保障等相關規定。
- 針對外國學生及專業人才在臺就學、實習、工作、租稅優惠及身心障礙支援服務等配套措施進行通盤檢討與擴大鬆綁。
相關爭議
- 外籍教師協同教學範圍是否擴及非學科:林岱樺委員主張公私立高國中小得聘請外籍教師教授非學科(如音樂、藝術、餐飲、家政、體育、程式設計、設計等)並進行協同教學;教育部則考量課綱與教師團體共識原持保留態度,後同意以列舉方式在立法說明中處理。
- 頂尖大學畢業生免工作經驗之排名門檻:行政院版原訂世界大學排名前1,000名,賴瑞隆委員等提議放寬至1,500名,經協商取得共識進行相應調整。
- 外國高階人才綜合所得稅租稅優惠門檻:蔡易餘召集人與林岱樺、陳超明委員提議將薪資起算基準由300萬元降至200萬元以增加國際競爭力;財政部賦稅署則考量國內人才薪資衡平性與稅式支出維持300萬元門檻;最終於第二十二條表決或協商後依蔡易餘委員提案修正通過。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建議數位人才等相關領域應往前放,強化我國對數位科技的重視。
- 主張將世界大學排名的資格門檻放寬至1,500名,以吸引更多國際優秀人才來臺。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將第二款「體育」改為「運動」,以配合運動部組改及全民運動精神。
- 增列「環境」領域以順應全球減碳及綠領人才職缺需求。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主張公私立高國中小得聘請外籍教師教授非學科課程並進行協同教學。
- 強調雙語教學應建立課綱並提升本國教師全美語授課能力。
- 支持降低高階人才租稅優惠門檻至200萬元以增加國際攬才誘因。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認為外籍教師為協助與輔助教學而非取代正職老師,有助於非六都與偏鄉學生提升外語能力。
- 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國發會統籌相關部會依各類專業工作供需狀況定期檢討永久居留名額。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將外籍教師協同教學之範圍在立法意旨中明確正面表列。
- 關注國發會刪除專案核定工作後之立法意旨說明。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主張在不影響本國勞動前提下應從寬、從速擴大招募外國專業人才。
- 建議體育專班可透過修法聘用中南美洲等特殊領域之外師協助運動訓練。
范雲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雙語政策目標與執行方法,關注放寬至副學士學位可能衍生的境外生管理與勞動權益問題。
- 要求衛福部針對身心障礙外國專才之個人助理服務及英文申請表單提供完善配套與附帶決議。
葛如鈞 立法委員
- 指出我國人才淨流出嚴重且面臨全球人才荒赤字,呼應放寬數位科技等攬才條件。
- 連署支持謝衣鳯委員關於永久居留名額檢討與身心障礙照顧資源之附帶決議。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建議擴及特殊專業優勢學院畢業生,並關注金卡核發與移民署入出境管制系統之橫向勾稽與防呆機制。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支持放寬條件以增加國際攬才誘因,並參與相關配偶定義與社福資源之附帶決議。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主張第四條應明確納入未來至關重要的「生技產業」人才。
- 認為租稅優惠門檻應具備足夠競爭力,不應過度拘泥於短期稅收損失。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擔任主席主持會議並針對外國高階人才綜合所得稅優惠起算基準提案修正為200萬元。
- 主導聯席會議之條文逐條審查、協商及議事程序。
相關人員回應
詹方冠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行政院版旨在配合數位、科技等重點產業精準攬才,並尊重委員提出之專業領域修正動議。
- 同意針對大學排名門檻、畢業生資格及租稅誘因等方向與委員協商調整。
藍先茜 教育部國際教育司代理副司長
- 說明國民教育過去以本國教師為主,惟針對委員關切之外師非學科協同教學,教育部願意配合以列舉方式於立法說明中補充辦理。
謝雅君 教育部視察
- 確認教育部對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雙語教育時,聘請外師依專長協同教學音樂、藝術、餐飲、家政、體育、程式設計及設計等非學科領域予以支持。
李明芳 內政部移民署專門委員
- 說明就業金卡核發系統已改善並與入出境管制註記連線及建立防呆機制,避免違規人員獲發金卡後無法入境之情形再次發生。
- 確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定義包含本國籍與外國籍同性配偶。
倪麗心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
- 說明現行所得稅租稅優惠將年薪300萬元作為高階特定專才認定標準,實質有效稅率已降至15%,具國際競爭力。
- 強調租稅優惠屬於超國民待遇,若調降門檻須考量國內人才衡平性及稅式支出影響。
尤詒君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長
- 說明身心障礙自立生活及個人照顧服務針對外國專業人才之推估預算經費尚屬充足,並將持續精進審查團隊及跨國友善服務。
相關後續
- 第一條至第三條、第五條、第七條至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三十三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四條、第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照委員修正動議或修正條文通過。
- 刪除現行法第十七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通過第1、3、4、5、6號共5項附帶決議。
- 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並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46401
- 卷/期/冊
- 114/64/1
- 發布日期
- 2025-07-21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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