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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業務專題報告:聚焦中小學教師人力、研究倫理把關與運動部籌備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8-07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全體委員會議,邀請教育部部長鄭英耀及相關部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全國中小學教師人力不足與具體因應對策、強化研究計畫之人體研究倫理把關機制(特別針對臺師大女足抽血違反研究倫理事件進行檢討)、以及9月9日即將成立的運動部籌備情形與後續推動規劃。朝野立委針對各項教育及體育重大議題提出質詢與監督,並審查完成「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部長就「全國中小學教師人力不足現況與具體因應對策」、「如何強化研究計畫之人體研究倫理把關機制」及「9月9日運動部成立籌備情形與後續推動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中小學教師人力短缺與代理教師比例偏高之現況與因應對策。
  • 強化大專校院研究計畫之人體研究倫理(IRB)把關機制,防範類似臺師大女足抽血違法事件再次發生。
  • 9月9日運動部成立籌備進度、組織架構及未來推動規劃。

相關爭議

  • 研究倫理審查機制失靈與權勢不對等:臺師大女足抽血案凸顯校園內研究主持人與受試學生間權力不對等,且現行IRB審查與學校內稽內控機制未能有效防範違規執行。
  • 體育運科支援計畫之定位與適用範圍:立委質疑體育署過去將部分涉及介入與生理量測之運科支援計畫排除在人體研究法與IRB規範之外,缺乏監督。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臺師大女足抽血案之處理動作過慢,且對全國十三個倫審會之抽查與輔導力道不足。
  • 要求體育署全面清查陳忠慶教授及周台英教練申請的所有計畫補助,並研議強制運科計畫送審IRB。
  • 關切運動部籌備狀況及招募不如預期等問題。

葛如鈞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針對主管IRB審查之人體研究計畫設立永久的單一申訴窗口,並登載於教育部網站及知情同意書上。
  • 建議未來採用一般程序審查之人體試驗研究計畫,應由學校IRB與醫療院所IRB共同審查。
  • 關注AI學程聯盟(TAICA)修課人數與完課率之落差及部分學校選課人數衰退之現象。

劉書彬 立法委員

  • 關注教育部性平專案小組對次長請假案之調查進度與時效,呼籲秉公處理以維護基層教師士氣。
  • 詢問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比例偏高之因應處理方式。
  • 探討高中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辦法中「校事會議」對第一線教師教學及士氣造成的衝擊。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指出國內長期面臨教師荒與代理教師招募困難之結構性問題。
  • 質疑臺師大教評會對涉案教師之懲處決議前後落差過大。
  • 要求教育部落實事前的審查、事中的督察及跨部會聯合抽查機制。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建議教育部檢討AI學程聯盟課程難易度,以提供不同程度學生選修。
  • 要求國科會加重違反學術倫理之處罰,包括停權及追回相關研究經費。
  • 關注校園霸凌通報件數暴增及彰師大諮商輔導人員性騷事件之後續處理與學生輔導。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個資法限制下,體育界狼教練資訊無法全面公開對家長造成的恐慌。
  • 探討運動部未來在全民運動產業化及社區運動俱樂部推動之規劃。
  • 建議檢討黃金計畫第六級選手培育機制,建立長期的青年優秀選手培育接班梯隊。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關切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採計育嬰留停年資之問題。
  • 探討在研究者與受試者具權勢不對等關係下,IRB如何落實審查與受試者保護。
  • 關注體育班轉型及專任運動教練考核與法規修訂方向。

伍麗華Saidhai 立法委員

  • 探討偏遠地區專聘教師及師資後學分班之招生與進修補助機制。
  • 關注原住民族語專長教師之師資培育與縣市政府開缺情形。
  • 建議增加教師諮商輔導支持系統之使用次數,以協助面對壓力之教師。

吳沛憶 立法委員

  • 質疑海洋科大特教生工讀金疑遭要求回捐之調查進度。
  • 關切彰師大輔諮系接連爆發性平案件之學校處理態度與行政疏失。
  • 要求持續關注臺師大抽血案中計畫主持人造假與違法之責任追究。

郭昱晴 立法委員

  • 反映第一線教師面臨校事會議頻繁遭到濫訴所承受的身心壓力與寒蟬效應。
  • 建議建立校事會議初步審查與分流機制,並保障被調查教師之知情與答辯權利。
  • 要求建立完善的教師心理輔導與法律諮詢支持系統。

范雲 立法委員

  • 質疑體育署過去對運科支援計畫是否適用人體研究法及未全面清查提出強烈質疑。
  • 要求教育部會同衛福部針對未成年及脆弱族群運動選手之受試者保護建立審查機制。
  • 要求專案小組全面清查過往及執行中的運科支援計畫。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關切教育部性平專案小組調查案件之進度與當事人權益保障。
  • 詢問運動部掛牌地點及未來辦公室規劃。

黃捷 立法委員

  • 強調必須全面清查體育領域相關研究計畫,追查血液樣本流向。
  • 質疑臺師大IRB審查流於形式,未能有效把關。
  • 建議在單項運動協會中全面推動反霸凌教育。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內雙職籃合併破局後續與政府協助角色。
  • 詢問營養午餐法及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修法進度。
  • 探討教師人力短缺、代理教師比例偏高及行政負擔沉重等結構性問題。

廖先翔 立法委員

  • 探討偏鄉小型學校整併政策與學生社交及學習環境之影響。
  • 建議教育部提供誘因與補助辦法,鼓勵地方政府推動學校整併以提升教育資源。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深入分析教師荒現象與無證代理教師比例上升對教育品質的影響。
  • 建議檢討高中員額法以根本解決108課綱帶來的教師超時與行政負擔。
  • 關注體育班轉型政策在基層執行的落差及運動部成立後的業務分工。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指出代理教師招募困難與教育現場環境惡化之現象。
  • 建議部長實地與基層教師座談,了解導師費、行政費及校事會議造成的壓力並提出對策。
  • 關切教育部學產基金保管規則修訂及投資規劃。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關切運動部組織法法定職掌中「運動文化記憶之蒐藏與推廣」之主責單位規劃。
  • 質疑政府對特定學者學歷爭議與學倫案件處理標準不一,批評學術倫理崩壞。

相關人員回應

鄭英耀 教育部部長

  • 說明教育部針對師資培育供需指標滾動檢視機制,並透過增量、公費及學分班吸納人才。
  • 強調對於臺師大女足抽血案與霸凌案感到痛心,已依法重罰並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全面清查。
  • 說明教育部將於年底前針對校事會議流程及分流機制進行檢討修訂。
  • 表示政務官進退應優雅雍容,對留任與否抱持尊重態度。

鄭世忠 體育署署長

  • 說明運科支援計畫旨在提升選手表現而非學術研究,但針對陳忠慶與周台英個人違規行為已予以追究。
  • 說明運動部組織相關法案將於9月9日施行,未來首要目標為推動競技運動全民化與社區運動俱樂部。
  • 回應立委質詢有關雙職籃合併、體育班轉型及千足計畫場館建置之進度。

廖高賢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

  • 說明教育部對13所設有IRB學校之定期與不定期抽查機制。
  • 說明針對臺師大停止受理新案審查及要求學校重審相關人員責任之處置進度。

彭富源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

  • 說明全國偏鄉與一般地區代理教師比例現況,以及教育部週週控管協助地方政府招考之措施。
  • 說明偏鄉師資增量、學士後學分班及本土語文教師開缺協調之執行情形。

蘇振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報告國科會針對涉案計畫之調查進度,確認違反研究倫理並已請臺師大重新調查及啟動學倫程序。
  • 說明國科會清查體育學領域計畫及涉及血液樣本計畫之統計數據。
  • 表示未來將研議加重違反學術倫理之處罰,包括停權及追回研究經費。

劉越萍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

  • 說明人體研究法之立法精神與現行規範,強調不得以強制或利誘方式進行研究。
  • 表示將召開會議研議人體研究計畫涉抽血採集之補充函釋,並協助教育部檢視監督審查會之機制。

吳學志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長

  • 表達對臺師大女足事件感到非常沉痛與愧疚,認為未能照顧好學生。
  • 指出事件根源為教練與球員權力結構不對等,學校未來將加強溝通管道與研究倫理教育。

吳林輝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

  • 說明針對海洋科大特教生工讀金疑遭回捐事件已組成專案小組進行清查。

相關後續

  • 教育部、國科會與衛福部跨部會專案小組持續進行涉案學校及計畫之實地查核與清查。
  • 教育部將於年底前檢討並修訂校事會議相關法規及調查流程,建立分流機制。
  • 教育部將針對偏鄉教師久任獎金、育嬰留停年資採計及教師支持系統進行研議與精進。
  • 運動部預定於9月9日正式掛牌成立,推動各項組織架構及業務銜接。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修正草案等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黨團擬具之「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相關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修正草案全部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
  • 審查結果:第13條、第26條及第26條之2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8條照立委蔡其昌等提案通過;第2條、第4條、第24條及第33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通過附帶決議2項:要求教育部體育署與財政部明確公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之2條捐贈行為屬無償之定義及樣態;請體育署研議運用捐贈機制等方法使民間資源挹注於賭博防制以維護賽事公平。

原始資料

公報
1147202
卷/期/冊
114/72/2
發布日期
2025-09-04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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