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審查:長照特別扣除額提高至18萬元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8-14
LawTrace 法律歷程:所得稅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所得稅法修正案,聚焦於因應超高齡社會與家庭照顧壓力,跨黨派委員與行政部門最終達成共識,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自114年1月1日起從現行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至於健檢扣除額及其他修法提案則暫不處理,交由財政部於3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並透過黨團協商機制供後續討論。
討論事項一
審查「所得稅法第15條及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1案
核心議題
- 檢討並調高所得稅法第17條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以減輕超高齡社會下家庭的照顧經濟壓力。
- 評估是否增列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及調整其他相關稅賦優惠。
相關爭議
長照扣除額調高金額與財政稅損評估:朝野立委分別提出調高至15萬元、18萬元或20萬元等不同版本;財政部評估若調高至18萬元,在現行條件下稅損至少約10億元,若範圍擴大恐再增加。
立法委員發言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主張因應超高齡社會,應適度提高長照特別扣除額以減輕家庭負擔。
- 支持因應少子化提高12歲以下子女免稅額50%。
- 建議將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從2萬4,000元提高到4萬8,000元,並增列每人每年健康檢查費列舉扣除額5萬元以降低社會長期醫療成本。
黃珊珊 立法委員
- 指出過半數長照家庭每個月額外支出超過2萬元,主張將長照特別扣除額提高到20萬元,其稅損約35億元。
- 支持增加健康保險特別扣除額,並建議將股利及盈餘相關修正案納入審查。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強調所得稅扣除額調整需考量財劃法後中央稅收狀況及普及性與公平性。
- 主張長照特別扣除額應從12萬元提高到18萬元,以對應政府長照政策補助額度並減輕家庭負擔。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指出民進黨黨團及多數委員共識為將長照特別扣除額提高到18萬元。
- 建議達成共識後送政黨協商,讓其他版本在協商時能一併納入討論。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主張將長照扣除額從12萬調升到20萬元,以減輕照顧長者的沉重負擔。
- 認為長照扣除額有排富設計,調升對國家財政不至於有太大影響,並希望從今年度開始實施。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所得稅為中央主要稅收,關係到列扣、標扣與特扣,修法須審慎。
- 支持聚焦討論長照特別扣除額,並主張至少提高到18萬元以上以照顧受薪家庭。
王世堅 立法委員
- 支持將長照扣除額增列到18萬元,並認為數額可再提高。
- 指出目前稅收過度依賴辛苦上班族與勞工的薪資所得,財產投資所得稅負偏低,為未來應檢討的方向。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支持長照扣除額提高至18萬元。
- 曾提案增加1萬元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期盼透過政策誘因鼓勵早期篩檢與治療,達成降低癌症死亡率的國家願景。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且新生兒連續9年下滑,照顧壓力劇增,支持提高長照扣除額。
- 提醒財政部單純提高扣除額之外,衛福部長照審查標準亦須跨部會檢視,才能真正解決民眾負擔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宋秀玲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若長照扣除額提高至18萬元,以現行條件估算稅損至少約10億元起跳,未來若範圍放寬衍生效果會更多。
- 針對健檢費用扣除額提案回應,未來將處理把透過健檢發現疾病相關的檢查費與醫療費及前端健檢費用一併納入扣除的檢討。
莊翠雲 財政部部長
- 表示理解人口結構變動下家庭照顧負擔增加的辛苦。
- 建議長照特別扣除額以18萬元的額度進行調整,在稅損可控的情況下兼顧民眾需求。
相關後續
- 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 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通過: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規定的身心失能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自114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提高為18萬元。
- 其餘未納入本次共識之健康檢查等提案維持原案,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47202
- 卷/期/冊
- 114/72/2
- 發布日期
- 2025-09-04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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