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公路法及停車場法修正草案審查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8-20
LawTrace 法律歷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公路法、停車場法
交通委員會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公路法及停車場法等相關修正草案,針對無照駕駛罰則、噪音車取締與檢驗、併排停車罰鍰、酒駕防制與考照限制,以及公路及停車場管理維護等重要議題進行逐條討論與審議。經多位委員與交通部及相關部會充分溝通協商,部分條文照案或修正通過,並通過多項附帶決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聚焦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無照駕駛、噪音車輛、併排停車及酒駕防制等重要罰則之修正與加重。
相關爭議
- 無照駕駛罰則與車輛沒收:多位委員主張提高無照駕駛罰鍰並沒收車輛,交通部則綜合考量法理與實務執行提出對應裁罰區間。
- 噪音車輛靜態取締與檢驗期限:針對改裝排氣管噪音車,委員要求加重罰鍰並縮短複驗期限,交通部與警政署則就執法可行性與配套進行協商。
立法委員發言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指出少年及高齡者無照駕駛死傷人數高,現行罰則無法發揮嚇阻效果,建議提高罰鍰金額並加重累犯及車主連帶責任。
廖先翔 立法委員
- 建議交通部針對具備恆溫系統之車輛排除單獨留置兒童於車內之檢舉限制。
- 提出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速限放寬與速度分流之檢討建議。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主張針對噪音車輛加重罰則,並將複驗期限縮短為15日內未完成即扣牌,以徹底壓制噪音車問題。
黃健豪 立法委員
- 認為無照駕駛與酒駕致死比例仍高,建議增訂沒入車輛條款以提高嚇阻作用。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指出無照駕駛對社會成本危害極大,建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吊扣牌照,同時建立同車乘客連帶處罰機制。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認同應賦予無照駕駛同車乘客提醒或注意義務,並強化相關管理責任。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建議針對無照駕駛累犯公布姓名與照片,並增列同車乘客罰則。
王義川 立法委員
- 建議針對酒駕吊銷駕照後仍無照駕駛者加重處罰,並應透過沒收車輛等方式防止其心存僥倖。
相關人員回應
黃文哲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
- 說明警方接獲幼童被鎖車內時會以破窗救援為第一原則。
- 表示目前並無統計無照駕駛獨留兒童於車內之完整數據。
胡廸琦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司長
- 說明第三十一條獨留兒童於車內之取締件數呈現減少趨勢。
- 指出兒童留置車內屬於緊急狀況應立即報警,不宜列為民眾檢舉項目。
林福山 交通部公路局局長
- 說明汽機車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與下游監理機關變更登記之執行進度。
- 綜整各委員版本提出針對非原型式排氣管不依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加重罰鍰及自付檢驗費用的建議修正條文。
廖江憲 法務部參事
- 支持配合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將酒駕強制採檢規定條文化。
- 建議強制採檢前提須符合酒駕犯罪嫌疑,且依刑事訴訟法應以司法警察身分為宜。
相關後續
- 第十六條修正通過,增訂非原型式排氣管不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者加重處罰並收取檢驗費用。
- 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修正通過,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及車輛所有人責任。
- 第三十五條修正通過,落實憲法法庭判決意旨並加重酒駕相關罰則。
- 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八條、第八十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之三、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二條之二經修正或照案通過。
- 通過4項附帶決議,涵蓋通學區定義、外國駕照換領規範、靜態噪音車取締及機車車道合理配置。
討論事項二
審查「公路法」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審查公路法中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名稱修正、道路施工回填責任與管線下地規範,以及受害人通知機制等條文。
相關爭議
管線單位道路回填保固與特需管線下地範圍:經濟部建議增訂公路施工回填後之保固期限責任與特定機關免予下地範圍,交通部與管線單位則就文字與責任歸屬進行協商。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劉起孝 經濟部水利署副司長
- 建議在公路法第七十二條第四項增訂公路機關所定道路施工回填後之保固期限內由管線單位負責。
- 建議於特殊需求免予下地範圍說明中增列中央及地方機關、交通場站、大型醫院等特定地點。
廖振遠 交通部公路局副局長
- 說明公路法第二十七條及第四條將「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修正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
相關後續
- 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九條之一、第四十六條、第六十條之一、第六十五條、第七十二條及第七十五條經修正或照案通過。
- 通過第七十二條相關附帶決議,明定管線機構修復回填與鄰接路面齊平之保固期限內由管線單位負責。
討論事項三
審查「停車場法」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審查停車場法中名詞修正、電動車充電專用停車位管理與違反規定之罰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廖先翔 立法委員
- 建議修正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車輛未依規定停放充電專用停車位時業者通報主管機關與警察機關之相關文字。
相關人員回應
廖振遠 交通部公路局副局長
- 說明第四條配合公路法修正經費名稱。
- 說明第三十八條參考公路法第七十七條訂定違反充電專用停車位與設備規定之罰則及按次處罰規定。
相關後續
第四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八條修正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47302
- 卷/期/冊
- 114/73/2
- 發布日期
- 2025-09-10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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