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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草案審查:聚焦停砍替代率與月退調整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11-05

LawTrace 法律歷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多位委員及黨團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草案,核心討論聚焦於是否停止逐年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恢復退休人員月退休所得隨現職待遇調整、修正物價指數調整門檻及軍職年資合併計算等議題。朝野立委就世代正義、基金財務永續、信賴保護原則及勞公保與退撫制度之衡平性展開激烈辯論。最終相關條文均保留送朝野協商。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審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草案,重點包含停止逐年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恢復退休人員月退休所得隨現職人員待遇調整、調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門檻,以及處理早期退休人員適用與軍職年資合併計算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年金改革成效與財務衝擊:在野黨認為現行年改已使替代率過低並造成報考人數減少,主張停砍以維護尊嚴;執政黨則強調停砍將加速基金破產,加重國家與未來世代財務負擔。
  • 撥補義務與世代正義:在野黨主張政府應足額撥補並入法規範;執政黨則認為退撫基金為專屬水庫,過度撥補等同由全體納稅人負擔,造成跨職業與世代不公。
  • 月退調整機制:爭論退休所得調整應依循現行CPI機制、改隨現職人員調薪,或下修CPI啟動門檻與採計高齡家庭物價指數。

立法委員發言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主張刪除退休俸不得隨在職薪俸調整之限制,使退休俸重新與現職薪資連動。
  • 支持自113年起停止所得替代率逐年下降機制。
  • 建議將啟動調整之CPI門檻由5%下修為3%,並至少每4年檢討一次。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強調年改實施後已發揮正向成效,基金水庫虧損獲得控制,停砍將導致基金提前破產。
  • 指出停砍與隨現職調薪將造成「重退休輕現職」及「公教與勞工不公」等四大不公平。
  • 引述民調指出多數民眾支持年改繼續進行,反對走回頭路。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批評現行年改嚴重踐踏公務人員尊嚴,導致高考與公職報考人數大幅下降。
  • 質疑政府勞保撥補數千億,卻對公教年改採取嚴苛標準,對公教人員不公。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指出政府各項預算與總預算規模大幅成長且稅收超徵,具備支應公教照顧之財政能力。
  • 主張落實職業平等,勞工與公教皆應獲得國家足額撥補以維持基金永續。
  • 建議停止繼續砍退休金並下修CPI物價調整門檻至3%或授權合理調整。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從信賴保護原則切入,認為國家財政稅收超徵下,不符合大法官釋字第782號所指須限縮信賴保護之重大公益與國家危難要件。
  • 強調公務員犧牲薪資換取退休保障,現狀破壞契約將影響優秀人才報考公職意願。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指出退撫基金是專屬水庫,若過度依賴國家撥補轉嫁由全體納稅人負擔並不合理。
  • 強調年改是為了基金永續,避免未來現職人員無米之炊,呼籲理性看待各職業別退休所得差距。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指出政府自年改後已提供大量挹注款與撥補,停止調降將使基金用罄年度大幅提早。
  • 強調帳面替代率換算實支月退所得比例實際偏高,停砍將加劇世代與職業間的不公平。

王義川 立法委員

  • 指出勞保與公保及退撫參加人數規模差距大,國家對公教的撥補換算每人平均數額相對較高。
  • 質疑停砍訴求將使退休公教所得高於多數勞工與農民,呼籲應兼顧整體職業公平。

鄭天財Sra 立法委員

  • 指出當初審查時段宜康委員版本為大砍版本,與考試院及行政院原擬小版本不同。
  • 認為公務人員實領退休金並非外界所言全數偏高,主張現階段應支持停砍。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提案明定排除84年以前無退撫基金制度之恩給制已退休人員受現行基金限制,以保障基本尊嚴。
  • 主張中央政府應逐年編列預算撥補基金缺口,並質疑過去中央撥補未完全到位。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強調停止調降所得替代率將導致基金提早4年用罄,且衍生龐大財務缺口由未來年輕世代納稅人承擔。
  • 引述大法官釋字第782號解釋,說明退休給付非遞延工資,其調整應依CPI而非現職薪資。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主張針對軍職轉文職者因年資未合併導致替代率偏低之不公現象予以修正。
  • 認為停砍僅使基金提早4年用罄,所需撥補金額規模有限,不應將財政衝擊過度誇大。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強調退撫條例第九十三條已規範政府對新制及現行基金之撥補義務。
  • 指出反年改版本要求隨現職調薪與停砍替代率,違反財政紀律法與預算法,恐掏空國家財政。

相關人員回應

施能傑 銓敘部部長

  • 說明退撫基金為專屬水庫,停止調降替代率將使收支再度失衡,並使基金用罄年度提早約4年至134年。
  • 指出提前停砍所需財務缺口若分20年撥補合計約需4,460億元,將轉嫁由全體納稅人負擔。
  • 強調退休人員月退休所得隨CPI調整已有法定機制,且現職待遇與退休所得本質不同,不宜連動調升。

劉建忻 考試院秘書長

  • 指出基金精算顯示未來20年公務及教育部分每年收支短差超過千億元,若不繼續維持改革將嚴重影響基金永續。
  • 提醒各界應將眼光放遠,因應未來少子化與人口結構改變帶來的龐大國家財政壓力。

蘇俊榮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 指出退休所得若隨現職待遇連動調整,將導致現職與退休薪資差距固定,增加現職人員提早離退誘因,不利政府人力運用。
  • 強調現職人員調薪考量因素複雜,與退休者單純維持實質購買力不同。

黃子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 指出財政紀律法第七條規定立法機關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保障,修法限制最低撥補金額恐有違法之虞。
  • 呼籲在嚴守財政紀律情況下,不宜硬性限定撥補金額與轉嫁中央全額負擔地方責任。

相關後續

  • 第三條修正草案有異議,保留送朝野協商。
  • 第八條修正草案有異議,保留送朝野協商。
  • 第三十七條及附表三相關修正動議與版本有異議,保留送朝野協商。
  • 第三十八條及增訂附表三之一相關修正動議與版本有異議,保留送朝野協商。
  • 第六十七條相關修正動議與版本有異議,保留送朝野協商。

原始資料

公報
1149201
卷/期/冊
114/92/1
發布日期
2025-11-25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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