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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司法、商業登記法及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11-05

LawTrace 法律歷程:公司法、商業登記法、能源管理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公司法、商業登記法及能源管理法等相關修法草案,並針對核電重啟進度、綠能推動爭議、公司登記代理人資格、員工酬勞分配及傳統產業轉型等議題進行詢答。官員針對委員質詢作出回應,多項法案與政策方向交付後續處理。

討論事項一

審查「公司法」修正草案 (共12案)

核心議題

檢討公司法中關於股份共有行使表決權、股東常會停止過戶閉鎖期間、監察人兼任規定、公司分派員工酬勞及公司登記代理人資格等規範之妥適性。

相關爭議

  • 公司登記代理人資格限制:立委提案放寬公司登記代理人得納入記帳士,經濟部與財政部認為涉及專業責任與考試規範,建議維持現行僅限律師與會計師,或需先調整考試科目與配套措施。
  • 股份共有行使表決權:鄭正鈐委員提案改採多數決以避免家族企業僵局,司法院與經濟部認為事涉民法體系與股務處理實務,建議維持現行全體共有人同意原則。

立法委員發言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指出現行公司法規定股份共有時必須全體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行使表決權,已成為家族企業傳承的僵局條款。
  • 主張參酌民法與土地法之多數決原則,改採共有人數過半且應有部分過半即可推定一人代理,以解決企業因內部爭議停擺的問題。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主張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應增列記帳士得代理申請公司登記,以符合記帳士法規定並減少中小企業營運成本。
  • 認為記帳士長期協助中小企業,修法可使專業各司其職並讓責任鏈更明確。

相關人員回應

龔明鑫 經濟部部長

  • 針對股份共有行使表決權案,表示因涉及司法實務見解與民法體系,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 針對公司登記代理人案,表示記帳士若要納入代理,應先評估擴大考試範圍並納入公司法等完整法規,再配合修法。

相關後續

相關修正草案均維持現行規定,未予通過。

討論事項二

審查「商業登記法」修正草案 (共1案)

核心議題

考量勞工權益,研議於商業登記前要求辦理勞動權益講習之可行性。

相關爭議

創業者登記負擔與勞動權益保障之平衡:立委主張透過登記前講習提升雇主勞動意識,經濟部則認為小型商業資金規模較小,應儘量簡化設立負擔以鼓勵新創。

立法委員發言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鑑於微型企業主常不熟悉勞動法令而衍生勞資爭議,提案要求商業登記前應參加勞動權益講習。

相關人員回應

龔明鑫 經濟部部長

  • 認為小型商業資金規模小,設立應儘量簡化以創造友善經商環境,勞動課程與訓練建議回歸勞動法規另行規範。

相關後續

商業登記法修正草案維持現行規定,未予通過。

討論事項三

審查「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共5案)

核心議題

配合能源轉型與淨零政策,檢討能源管理法之適用範圍、能源供應事業規範、查核機制及提高相關罰則。

相關爭議

打擊能源假訊息與罰則額度:立委提案增訂不得散布影響國家能源供應及基礎設施之不實謠言並處以罰鍰,經濟部認為需與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協調。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國家能源供應與基礎設施之不實謠言或假訊息,並訂定罰則以遏止認知作戰。

相關人員回應

龔明鑫 經濟部部長

  • 對打擊能源假訊息的方向持支持態度,但因涉及與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協調及執行方式,仍需進一步思考。

相關後續

能源管理法相關修正草案待行政部門版本送院後併案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149301
卷/期/冊
114/93/1
發布日期
2025-11-2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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