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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協商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25-11-18

本次黨團協商審查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聚焦於第七十二條關於孔蓋降埋與道路平整維護之規定。朝野立委與行政機關針對用路安全、搶修時效及管線維護實務進行討論。因管線單位指出孔蓋下地恐延誤緊急救災與搶修,致第七十二條及相關附帶決議無法達成共識,主席裁示保留送院會處理,其餘條文照審查會結果通過。

討論事項一

公路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九條之一、第四十六條、第六十條之一、第六十五條、第七十二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協商公路法修正草案中關於道路挖掘回鋪平整及孔蓋下地規定之可行性與後續責任。

相關爭議

孔蓋下地政策與搶修時效:提案委員及民眾黨主張落實路平與提升管線施工平整度,但台電、台水等管線單位反映孔蓋下地將導致緊急救災及搶修時間大幅增加,且協調成本高昂。

立法委員發言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強調重視用路安全為朝野共識,但指出孔蓋下地在面臨土石流或淹水等緊急災難時,會嚴重延誤搶修及復電時間。
  • 引用監察院報告指出孔蓋下地平均耗時增加14倍,呼籲審慎評估全面降埋之可行性。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認為修法旨在提升施工平整度、減少噪音與危害,立意良善。
  • 建議若管線單位有困難,可考慮將第七十二條中規定孔蓋下地的第五項拿掉,保留其餘關於施工回鋪平整標準與罰則之規定。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認同公路法修正案增列施工機關與管線機關維護路面平整之責任,並提及高雄氣爆案突顯橫向聯繫與掌握地下管線之重要性。
  • 認為管線單位若有實務困難應提早反映,並主張可在聽取意見後持續討論。

相關人員回應

林國顯 交通部政務次長

  • 表示交通部與公路局對委員會通過的文字沒有問題,可以處理。
  • 建議先聽取管線單位在執行上的困難。

林聰利 交通部公路局副局長

  • 身為路權管理單位,非常贊同本次修法精神,認為對交通安全非常有幫助。

凌江奇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處長

  • 表示中油較關心緊急遮斷閥人孔,為減少民生用氣洩漏,希望少量人孔保留不降埋。

王耀庭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指出台電在技術上一直致力於精進未下地孔蓋之粗糙度與圓形施工法以提升安全。
  • 以蘇澳淹水搶修為例,說明孔蓋下地導致搶修復舊時間拉長數十小時,嚴重影響民生供電。
  • 擔憂條文通過後,面對中央及地方上萬名執法單位與上百萬個人孔,管線單位與地方在協調與執行上面臨極大困擾。

蔡博淵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處長

  • 指出消防救災閥類若被下地,可能導致救災時來不及尋找與開啟,影響消防救災。
  • 憂心未來若需由交通部與地方及管線單位逐一協商特殊需求,涵蓋數十萬個孔蓋將耗日費時。

相關後續

  • 第七十二條保留送院會處理。
  • 審查通過之附帶決議1項保留送院會處理。
  • 其餘條文照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149701
卷/期/冊
114/97/1
發布日期
2025-12-08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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