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商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與總預算案通案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25-11-26
本次黨團協商主要研商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之主決議,以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通案部分。經朝野協商與行政部門溝通,針對重建經費匡列、災民運輸車輛補助、醫療能量提升、原住民部落共識與中繼安置、資訊公開透明及衛福部健康照護等議題達成共識,並做成多項修正決議。至於選罷法修正草案則決議擇期再議。
討論事項一
研商「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案
核心議題
審查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之相關主決議與再修正動議,聚焦災民補助、醫療與公衛資源、原住民部落安置及資訊透明度。
相關爭議
- 預算匡列與補助金額:針對災民交通工具毀損補助(汽車50萬、機車5萬)及各項重建經費是否明列具體金額或以預備金支應引發討論。
- 資訊公開與專案報告:民眾黨黨團要求行政院長在2個月內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黨團則認為應由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責,避免不合體制並考量議事優先順序。
立法委員發言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感謝朝野支持300億重建條例,強調以同理心協助災民重建家園。
- 主張災民毀損之維持生計運輸車輛比照過去災例,每部汽車補助50萬、機車補助5萬、身心障礙輔助車輛補助8成。
- 強調特別預算案在270億元額度外保留30億元預備金,可作為後續經費不足時之支應空間,確保災民照顧不打折。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要求災後重建計畫與子計畫務必公開透明,並落實兩個月內由行政院長進行專案報告之要求。
- 提出原住民部落中繼安置應尊重部落共識、離災不離鄉,並納入文化及祭典空間。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建議主決議用詞將「要求」改為「建請」,以免預算審議權直接限定行政權。
- 指出在主決議中直接明列增加之具體金額,可能與預算審查不得為增加支出之原則有違,建議在兼顧財政體例下強化支持。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強調堰塞湖左岸土砂堆積對地震與豪雨具潛在威脅,要求行政院長親自到立法院針對跨部會治理策略報告。
- 關注災區藥品捐助管理及藥師在災區之彈性協助措施,以解決災民用藥空窗期。
相關人員回應
陳金德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丹娜絲風災子計畫因部分執行子計畫仍在審理中致網站建置稍晚,並表示53個子計畫已審竣可動支預算。
- 同意針對毀損運輸車輛補助增加「研議」2字以利執行,並確認行政院專案會報已納入地方鄉鎮長及部落族人代表參與。
谷縱.喀勒芳安 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族人中繼安置有多樣化選擇,建議原住民部落安置修正為「尊重部落共識,得採集中式中繼屋及租金補貼等多樣化方式」。
賴建信 經濟部次長
- 表示針對排水與水系系統性治理一定會全力做到,並建議於主決議加註「研議」二字。
陳駿季 農業部部長
- 說明農業部針對農田與農水路復建將遵照辦理,並建議取消詳細計算面積之細數數字,保留30億元預備金彈性運用空間。
呂建德 衛生福利部次長
- 針對災區民眾與志工健康檢查及社會支持計畫,強調衛福部會全力研議並落實執行。
相關後續
- 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之多項主決議及再修正動議,經朝野協商與行政部門溝通後修正通過。
- 同意汽車補助50萬、機車補助5萬、身心障礙輔助車輛補助8成,並於文字中增列「研議」以利行政執行。
- 同意保留30億元預備金空間供農業及醫療等相關部會災後重建經費不足時動支。
- 完成第一階段協商結論草案簽署,明定送財政委員會整理,並於次日下午3點前送議事處,院會三讀後不再提出復議。
討論事項二
研商「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通案部分)
核心議題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之通案部分提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通案部分之2個主決議均照案或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三
研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核心議題
國民黨黨團提議研商選罷法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朝野同意選罷法後續議題另擇期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49701
- 卷/期/冊
- 114/97/1
- 發布日期
- 2025-12-0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