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社群平台打詐成效:聚焦網路廣告源頭管理與平台責任
交通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12-24
LawTrace 法律歷程:衛星廣播電視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社群平台打詐成效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數位發展部、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及內政部等機關說明了透過法律、科技與商業三管齊下推動網路廣告實名制、詐騙通報查詢網及跨境平台聯防的具體成效。委員則針對Meta等大型平台廣告審查漏洞、跨境詐騙車手激增、網購危險物品實名制管理及境外未納管平台封鎖標準等議題提出質詢與檢討。
討論事項一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內政部、法務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社群平台打詐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視政府各部會針對社群平台與網路廣告之打詐政策執行成效與跨部會協作。
- 探討大型網路廣告平台之源頭管理、廣告實名制落實情形及違規裁罰機制。
相關爭議
- 大型社群平台涉詐廣告佔比較高且裁罰金額對跨國企業缺乏嚇阻力:委員質詢指出Meta平台涉詐廣告及財損比例偏高且現行罰鍰與其龐大營收相比不成比例;行政部門則回應裁罰旨在促使平台改變行為模式加入打詐好人隊。
- 未納管境外平台之執法標準與程序正義爭議:朝野委員關切針對未納管的小紅書等境外平台採取網域封鎖的依據、送達程序與執行一致性,質疑是否具選擇性執法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建議針對網購具風險或危險性之物品(如煙霧彈、長短刀)建立類實名制或數位憑證皮夾認證機制以防範模仿效應。
- 質疑數位發展部打詐通報查詢網顯示多數詐騙來自特定平台,政府應對不配合之社群媒體平台採取更強力之懲處與責任追究。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出目前下架速度趕不上詐騙速度,且現行針對違規平台的裁罰金額過低,對跨國企業缺乏嚇阻力。
- 要求數位發展部檢討第三方支付平台遭詐騙與洗錢集團利用之漏洞及裁罰基準。
林國成 立法委員
- 提醒行政部門執法應維持公平性與一致性,不應因平台規模或來源國而有雙重標準。
- 指出二次詐騙及假冒律師破壞司法信賴之新型態詐騙手法猖獗,要求內政部成立專案積極查緝。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注涉案外籍車手人數暴增及移工與持觀光簽證者從事非法提款之現象。
- 肯定打詐儀錶板數據顯示詐騙案件與財損下降之趨勢,並支持對不配合政府防詐政策之平台依法限制接取。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要求數位發展部儘速跨部會研議網購危險物品與管制品的防制與實名管制機制。
- 指出第三方支付平台涉及洗錢金額龐大而裁罰金額相對過低,應主動對外宣示政府積極作為並檢討行政裁罰基準。
黃捷 立法委員
- 關注跨國平台是否存在針對特定廣告商之白名單審查制度,要求比照歐洲數位服務法落實超大型平台系統性風險評估。
- 要求數位發展部持續追蹤並嚴格監管社群平台上徵求人頭帳戶及車手之違法廣告。
黃健豪 立法委員
- 指出Meta在台營收龐大而現行罰鍰對其無關痛癢,應透過外交管道或跨國合作自源頭打擊境外詐騙機房。
- 關注未成年人涉詐嫌疑比例高及受刑人再犯罪率偏高之問題,要求法務部加強幕後集團溯源查緝。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對未納管境外平台發動網域封鎖之送達程序與執行一致性。
- 指出Telegram等通訊軟體涉詐案件數居高不下,要求明確釐清各部會針對網路內容與平台管理之權責分工。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認為打詐國家隊應建立統一、明確且無模糊空間的法規與納管要件,對不配合之境外平台採取嚴格手段。
- 呼籲行政部門應將打詐相關法規與程序完備化,避免流於應急處理而引發程序爭議。
邱若華 立法委員
- 指出民眾對詐騙案件下降數據無感,質疑詐騙手法是否僅從公開平台轉移至私訊或封閉社群。
- 要求建立跨平台與跨樣態的整體風險追蹤指標,並避免平台演算法放大詐騙內容。
葛如鈞 立法委員
- 關切基層警政通報下架錯誤帳號而侵害民眾數位人權之問題,要求建立申訴與復權數據透明機制。
- 建議定期與平台舉辦數位人權與通報作業規範之訓練會議,並將會議紀錄下發基層員警。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針對特定未納管境外平台採取網域封鎖之實際防範成效與必要性。
- 關注社群平台無預警下架合法網紅頻道之問題,要求數位發展部協助處理與溝通。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指出國際媒體與聯合國報告指涉台灣為網路詐欺及伺服器中繼站,要求法務部與相關單位正視。
- 關注公眾人物與民意代表遭受AI偽冒語音及假帳號詐騙之問題,要求建立快速通報與處理窗口。
廖先翔 立法委員
- 探討近期東南亞詐騙園區遭受軍事打擊後對國內詐騙案件數據之影響與因果關係。
- 詢問主管機關針對境外未納管平台app無法完全封鎖之技術困境與因應作為。
徐富癸 立法委員
- 肯定數位發展部推動資安認證制度之成效,建議將此治理經驗推廣至數位防詐與深偽防制領域。
- 關注私訊型與釣魚連結詐騙之防範,建議研議導入身分驗證等強化管理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林宜敬 數位發展部部長
- 說明數發部已從法律、科技與商業三管齊下推動防詐,完成詐防條例立法、實施網路廣告實名制及建置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
- 指出已納管Meta、Google、LINE、TikTok等4家公司共7個平台,並透過通報資料訓練AI模型,促使Meta主動攔阻大量針對台灣之詐騙訊息。
- 表示針對網購危險物品與網域封鎖等議題,數發部將積極與內政部及各部會跨部會研議更完善之身分認證與管理機制。
王琮聖 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執行秘書
- 說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實施後,整體詐欺發生數與財損數已呈現逐步下降趨勢。
- 指出針對未納管平台如小紅書無法配合政府防詐要求時,依法得由司法警察機關採取停止解析與限制接取等緊急處置措施。
- 說明打詐中心將持續深化平台業者公私協力、推動高層會面及滾動檢討各項防詐機制。
張文源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
- 說明警政署持續透過165打詐儀錶板公布涉詐平台數據,並與各平台建立通報、下架及帳號停權合作機制。
- 指出針對外籍車手暴增之現象,已結合移民單位強化境管攔截及透過系統比對辨識戴口罩之可疑車手。
- 說明針對未配合管理之境外網站,係依詐防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為保護民眾免受詐害而依法執行網域停止解析。
張曉雯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 說明法務部持續督導高檢署與檢警調機關強化溯源查緝,並優化科技偵查工具及社群平台資料調閱窗口。
- 針對少年涉詐與成少共犯問題,已要求各地檢署加強與法院聯繫及幕後溯源查緝工作。
黃雅萍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副署長
- 說明數位產業署對第三方支付業者進行百分之百行政查核,並將查核情資與法務部及檢調單位進行跨部會聯防與情資交換。
- 說明納管平台業者須定期提報防詐計畫書並發布透明度報告以落實法遵責任。
陳春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處處長
- 說明通傳會負責統籌電信服務面堵詐措施,持續推動防杜境外詐騙來話、遏止人頭門號及執行DNS RPZ攔阻詐騙網域。
- 配合檢警機關提供涉詐門號清單供電商與通訊平台清查及停權涉詐帳號。
楊耿瑜 數位發展部數位政府司副司長
- 說明針對應用程式(app)因架構涉及多網域與CDN服務,在技術上若要全面封鎖恐面臨精準打擊與誤殺之限制。
相關後續
- 數位發展部將於一個月內邀集內政部等相關部會,研議網購危險物品與管用物品之類實名制及數位憑證皮夾應用機制。
- 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將針對基層警政通報下架與申訴復權數據追蹤機制進行檢討與優化。
- 各部會將持續落實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強化跨部會與跨平台聯防,並滾動檢討各項防詐與源頭管理措施。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50501
- 卷/期/冊
- 115/5/1
- 發布日期
- 2026-01-1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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