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交通部所屬三局組織法修正草案:鬆綁資位制人員調任限制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12-24
LawTrace 法律歷程: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共3案。會中除針對交通資位制人員因現行法規限制調任與升遷、導致機關用人僵化及人力斷層等核心議題進行詢答外,亦關注無差別暴力事件之防範、總預算未審對地方交通與TPASS之影響。經討論後,3項組織法修正草案均照案通過,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9人擬具「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考量航港局現行組織法限制交通資位制人員期限屆滿後留任原敘定資位同序列或較低序列至離職為止,影響人員權益及用人彈性。
- 配合派用人員留任規定已於114年8月1日修正鬆綁,比照辦理以維護內部各類人員權益衡平。
相關爭議
銓敘部憂心航港局內部關務、任用及資位制多類人員並存,鬆綁資位制人員調任及陞遷規定恐導致人員權益失衡與管理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出現行組織法規範資位制人員留任限制,導致機關用人彈性受阻及中下層資位制人員晉升無門。
- 主張為兼顧用人機關彈性與公務體系用人公平性,應刪除資位制人員限制升遷之規定並增訂得調任其他職務。
相關人員回應
陳彥伯 交通部政務次長
- 表示交通部適用交通資位制人員共計581人,為兼顧現職交通資位制、關務制人員與派用人員權益衡平並強化人才輪調,支持委員提案儘速完成立法。
蕭麗蓉 銓敘部法規司專門委員
- 說明機關同時併行多類制度恐造成權益不衡平及管理問題,若基於保障人員權益與彈性運用人力之考量,本部尊重大院決議。
相關後續
- 航港局組織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照案通過。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討論事項二
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9人擬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高公局交通資位制人員受限於現行組織法不得升遷,影響組織用人彈性及人才培育。
- 配合派用人員規定之鬆綁,修正高公局組織法以維持內部人員權益對等。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七條限制資位制人員升遷之規定,並放寬得調任該局及所屬機關其他職務。
相關人員回應
陳彥伯 交通部政務次長
- 支持委員提案以提升高公局用人彈性及留任人才。
相關後續
- 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照案通過。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討論事項三
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公路局交通資位制人員達一定期限後受限留任原敘定資位,影響職涯發展與組織人力運用。
- 比照派用人員法規修法精神,鬆綁公路局資位制人員調任及陞遷限制。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主張修正公路局組織法第七條,刪除限制資位制人員升遷規定,維護同仁權益並暢通調任管道。
相關人員回應
陳彥伯 交通部政務次長
- 認同修法有助於強化公路局人才輪調及培育,並維護同仁權益。
相關後續
- 公路局組織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照案通過。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50602
- 卷/期/冊
- 115/6/2
- 發布日期
- 2026-01-2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