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運動部組織效能、人才考選與行政法人定位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1-05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運動部組織效能、人才考選制度、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定位及多元人力運用機制進行專題報告與詢答。會中立委高度關注體育行政類科考試科目的整併與專業性、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的自主運作與產業分工、原住民族與偏鄉運動人才的培育與職涯銜接、基層體育班轉型、運動禁藥管理平台的落實,以及籃球協會因多次流會引發的治理危機,運動部與考選部官員則針對委員質疑分別做出說明與政策承諾。
討論事項一
邀請運動部、考選部就「運動部組織效能與人才考選制度:針對體育行政類科應試科目修正、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定位及多元人力運用機制之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視運動部成立後的組織效能、3大行政法人(國訓中心、運科中心、運產中心)的定位與人力運用。
- 探討考選部針對高考三級體育行政類科應試專業科目的修正與整併情形。
相關爭議
- 體育行政類科考科整併與專業性:考選部將應試科目縮減及整併(如將運動社會學與世界體育史合併),遭學界與立委質疑恐削弱文官對於社會學脈絡、性平、兒少及運動員權益的反思與批判能力。
- 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與部會定位:外界關注行政法人是否淪為下屬機關或附屬單位,應確保其具備獨立自主的政策推動與產業支援角色。
- 單項運動協會治理危機:籃球協會因多次開會流會引發外界批評,立委要求運動部硬起來落實監督並祭出懲處。
立法委員發言
王義川 立法委員
- 建議教育部與運動部應針對大學體育系畢業生的職涯發展及國訓中心退訓選手的後續去向進行追蹤與輔導。
- 建議評估將部分國家訓練基地移至花東等運動員原鄉,降低成本並帶動在地產業發展。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認為原住民族在競技運動表現優異,但退役後銜接運動產業比例偏低,應將原住民納入運動產業人才供給端通盤規劃。
- 質疑考選部將運動社會學與世界體育史合併考科,會弱化體育行政人才對社會脈絡與公共價值的理解能力。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關切運動部將青春動滋券轉型為全民運動幣後,是否會排擠到原來保障年輕學生族群的額度與使用率。
- 指出運動部本部租用辦公室花費龐大租金,且部分體育團體租用辦公大樓積欠房租,要求運動部檢討並積極催繳。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針對2027年世界盃籃球賽亞洲區資格賽因地緣政治移往第三地打球,要求運動部立場應對等,若臺灣主場移至第三地,在中國大陸比賽的場地也應移至第三方辦理。
- 關切體育班存廢與國小體育班轉型議題,強調應以學生的身心發展為核心考量。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要求運動部針對兒少、性平、運動員權益及相關素養與運動科學的規劃,於3個月內提供評估報告。
- 批評籃球協會理事長多次缺席導致會議流會,要求運動部針對籃協停權、懲處或依國民體育法第43條進行實質處理。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關切體育行政考試科目考選政策的反覆與整併合理性,並強調新興運動項目(如自由潛水)納入全民運動會的標準與國內參賽隊伍規模的平衡。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央政府總預算尚未審查,導致運動部新興計畫及地方場館補助等經費受到嚴重波及。
- 提醒運動部應高度防範中國對我國運動員及賽事的統戰打壓,並強化運動基礎設施的資安防護能力。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指出體育班普遍面臨過量訓練、缺乏科學化支援、運動傷害頻發及少數不當管教的問題,呼籲運動部與教育部妥善規劃轉型與配套。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要求運動部積極推動國家運動博物館的籌設與選址規劃。
- 嚴厲質詢迷你足協涉嫌使用假單據核銷及運動部同意其分10年分期付款償還的決策過程與合理性。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探討日本「小行政大法人」與臺灣體育行政架構的差異,並建議運動部應持續提升公務人力與行政法人的專業效能。
- 建議運動部加強推廣具備高成長潛力與全齡化特點的匹克球運動及其相關產業發展。
鄭天財Sra 立法委員
- 要求運動部落實立法院附帶決議,在運動部及其所屬行政機關聘用人員中,原住民族進用比例應達到5%以上。
盧縣一 立法委員
- 建議運動部與原民會合作,將適合各年齡層的運動中心功能規劃納入原鄉集會所建設中,縮短城鄉差距。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關切體育班退場或轉型後,專任運動教練的安置與輔導配套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黃啟煌 運動部政務次長
- 說明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定位為政策執行與產業服務平臺,透過彈性人事制度引進跨領域人才,非取代公務體系。
- 說明針對體育班制度,教育部與運動部正密集討論朝向轉型發展,避免過度強調競技成績與剝奪學生學習權。
- 表示將發函促請籃球協會理事會積極運作,若無法改善將不排除動用國民體育法第43條進行懲處或停止補助。
- 說明國家運動博物館目前正由學者進行為期半年的整體規劃,後續將進行選址與細部需求評估。
劉孟奇 考選部部長
- 說明高考三級體育行政類科配合考試院整體政策整併為4科專業科目,考量法制作業與考生權益,預計於116年進一步研議調整運動自然科學的考科內容或納入科技元素。
- 強調考試規則與科目異動皆會依循法制程序並預留過渡期與緩衝時間。
李靜宜 運動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運動部及所屬機關目前正積極將各項職缺上網公告並持續加速遴補作業。
- 表示將發文鼓勵地方政府教育局處針對運動業務積極提報原住民族特考缺額。
龔榮堂 運動部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執行長
- 說明國訓中心針對培訓結束或因傷退訓的選手,會依據優秀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及協助辦法給予相關協助與生涯規劃輔導。
鄭仁傑 運動部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董事長
- 說明運產中心正積極透過各大人力網站招募高階與專業人才,並與各部會權責分工共同推動運動產業生態系。
相關後續
- 運動部將針對兒少、性平、運動員權益及相關素養與運動科學規劃於3個月內提供評估報告給相關委員會。
- 運動部將於一週內發函要求籃球協會理事會積極運作並處理會務,若未能改善將依法懲處或停止補助。
- 運動部同意於一個月內提供有關迷你足協款項追償及分期付款決策之相關會議紀錄。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50801
- 卷/期/冊
- 115/8/1
- 發布日期
- 2026-01-2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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