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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及學校供餐法等草案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1-07

LawTrace 法律歷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多項提案,並進行詢答。會議中聚焦於偏鄉師資留任、代理教師權益、學校建築安全證明放寬、久任獎金發放對象以及教師待遇調整等核心議題。列席教育部官員針對委員質詢進行答覆與說明,多項修正提案與後續政策方向將持續研議與推動。

討論事項一

審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核心議題

  • 偏遠地區學校師資不足與高流動率問題之改善與人才培育。
  • 偏鄉學校教學場所與建築物合法證明取得困難之解方。

相關爭議

  • 專聘教師制度名存實亡:現行條例設計之專聘教師全臺人數為零,制度流於形式,未能發揮實質穩定偏鄉師資的作用。
  • 代理教師與在地人才權益:現行條例僅保障主管機關公開甄選之代理教師,排除大量自辦甄選的長期代理及代課教師,且學士後學分班資格門檻對在地代課教師過於嚴苛。

立法委員發言

伍麗華 立法委員

  • 主張將各校自辦甄選表現良好的代理教師納入條例保障,並不受續聘次數限制。
  • 建議放寬偏鄉學士後學分班資格,不論補助或自費,只要近3年內滿4學期即具資格,並建立代課老師進修採計樓地板。
  • 提案放寬偏鄉學校設立分校分班之教學場所證明,得以結構安全鑑定及簡易消防配置圖替代。
  • 主張將久任獎勵擴及校園內教練、護理師、社工及行政人力,並與地方大學合作設立偏鄉師資培育專班。

劉書彬 立法委員

  • 提案放寬專聘教師資格,並補助偏遠地區學校自辦甄選以進用現職代理教師。
  • 關切偏鄉師資進修課程過度集中六都及遠距線上課程的推動比例。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建議全面調降國中小教師每週基本教學節數2小時以減輕負擔。
  • 建議將行政加給提高至5,000元以緩解學校找不到行政人員的困境。
  • 建議比照偏鄉制度,讓市區長期代理教師也能累積一定年資修習教育學程學分班。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批評偏鄉久任獎金門檻過高(需同校服務8年),導致多數教師難以領取。
  • 關切心理諮商師與社工師等專輔人員的調薪進度及校事會議制度對教師士氣的打擊。

相關人員回應

張廖萬堅 教育部政務次長

  • 說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自106年施行後,透過大量釋出正式教師缺額,國中小偏鄉教師流動率已有顯著下降。
  • 表示針對委員所提第12條建築安全證明的修法方向表示認同與支持,並強調會持續蒐集地方意見研議。
  • 回應師培線上遠距課程比例已逐步放寬至二分之一,並在部分大學開設學士後學分班。
  • 說明教師導師費調升、兼任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漲20%及發放行政工作獎金等政策之規劃與配套。

彭富源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

  • 說明專聘教師制度因縣市傾向直接聘任正式教師而較少使用,但近年已透過正式編制釋出穩定偏鄉師資。
  • 指出久任獎金規定服務8年是經委員會討論後的適當標準,未來隨時代變遷可再檢討。
  • 說明教保員教保費預計於1月份修定要點調增1,000元並追溯至9月1日生效。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相關草案及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150801
卷/期/冊
115/8/1
發布日期
2026-01-2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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