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修正公聽會:聚焦無人載具設施納入與產業發展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1-19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開公聽會,探討將「無人載具相關設施」納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條範疇的可行性。與會學者專家及產官學代表就無人載具於國防、物流、醫療、農業等領域的應用發展進行深入討論。關鍵議題包含公共建設正當性、非紅供應鏈與資安布局、財務可行性與技術快速迭代的適應,以及飛測場域與管理法規的建構。多數意見支持修法以引入民間資金與效率,協助臺灣建立完整的無人載具產業生態系與民主供應鏈。
討論事項一
召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條──無人載具相關設施之建設及服務」公聽會
核心議題
- 研議將無人載具相關設施納入促參法第三條範疇的可行性與配套措施。
- 探討無人載具在國防安全、偏鄉物流、智慧醫療及防災救災等多元領域的應用與基礎設施建構。
相關爭議
- 特定產業納入促參獎勵與防範圖利:質疑促參法過去多以地方政府基礎建設為主,若針對特定五大信賴產業給予租稅及融資優惠,恐有引發圖利特定廠商疑慮,並引發其他高科技產業比照辦理的排擠效應。
- 技術快速迭代與長年期促參特許期的結構性矛盾:無人機硬體更新週期約3至5年,與促參法傳統長達20至30年的特許模式及融資回收特性存在衝突,需建立滾動式更新條款與重置預備金。
立法委員發言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強調無人載具跨越系統整合、基礎建設與商業服務,應用廣泛且市場潛力大。
- 探討政府如何透過促參模式促進民間參與,完善無人機所需基礎設施並減輕財政負擔。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指出促參法自91年起適用對象多為地方政府的小型基礎建設,若納入五大信賴產業的大型特定設施,須慎防圖利特定廠商之嫌。
- 建議若要鬆綁促參範圍並echo五大信賴產業,應通盤考量將生物園區或國安相關設施一併納入。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強調無人載具在智慧醫療與防災救災中的戰略地位,可實現偏鄉送藥、檢體運送及緊急救援,達成醫療平權。
- 主張透過促參法引進民間資金與效率,加速建置起降場、測試場域及導航設施,提升產業競爭力。
相關人員回應
鄒宇新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
- 說明經濟部已擬定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目標在2030年產值達400億元,並打造臺灣成為無人機民主供應鏈亞太中心。
- 指出推動策略涵蓋市場、技術、環境與法規四大面向,並支持將無人載具設施納入促參法。
林茂雄 交通部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司副司長
- 說明交通部透過運研所持續推動偏鄉離島無人機物流試驗,並由航港局訂定水面及水下無人載具特定測試水域安全管理規範。
- 表示將依大院討論與修法結果配合辦理促參相關業務。
耿驊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副組長
- 說明民航局已建置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及Drone MAP,完成多項註冊與操作證核發。
- 指出自去年12月起新上市無人機須完成商檢與資安檢測,並配合行政院計畫規劃18處中小型試飛場域。
李建璋 衛生福利部資訊處技監兼處長
- 說明衛福部已在花蓮建立三條航線進行送藥飛行與物資運送,並成功應用於災害應變中。
- 未來將訂定檢體、血品及冷鏈運送規範,並配合醫事司研議遠端醫療指導相關法律調適。
汪昭華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處長
- 說明農業部將無人機應用於農田與森林資源調查、災害應變監測、防疫及精準農藥與肥料噴灑,以降低人力需求並提升作業效率。
曾耀賢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副主任
- 說明內政部所屬測繪中心、警政署及消防署已運用無人機進行正射影像更新、三維模型建置、刑案偵查與山域搜救等,未來將持續編列預算充實量能。
張育榮 國防部軍備局稽核
- 建議臺灣無人機產業應導入航太級品質體系與軍事資安標準,建立全生命週期品質認證。
- 配合經濟部推動非紅供應鏈、國際資格認證以及分級分類的供應商管理與試飛驗證。
陳仲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專門委員
- 說明工程會針對促參納入無人載具設施持尊重態度。
- 已於今年1月研擬無人機採購作業指引,針對整機及具資安敏感性模組或元件要求非紅化,其餘部分逐步推動。
謝鈴媛 財政部常務次長
- 指出促參法所稱公共建設須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由政府提供、供公眾使用且促進公共利益,且不涉及機敏內容。
- 強調無人載具財務可行性與技術迭代快速具有不確定性,財政部將與行政院所屬機關充分討論並配合研議修法。
相關後續
將今日公聽會各界寶貴意見彙整成冊,於十日內提出公聽會報告送交立法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作為後續修法參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51102
- 卷/期/冊
- 115/11/2
- 發布日期
- 2026-02-0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