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不在籍投票立法」公聽會:選務可行性與制度檢討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1-2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舉辦「不在籍投票立法」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及選務機關代表共同探討不在籍投票之實施範圍、選務可行性、防弊機制與漸進推動策略。會中聚焦於基層選務負擔、選票種類繁多、投票秘密與公平性等爭議,並針對數位科技應用與日韓經驗進行比較與交流。
討論事項一
不在籍投票立法公聽會
核心議題
- 實施不在籍投票如何避免選務混亂、確保選舉公平與結果可受信賴,並避免境外敵對勢力不當干預。
- 不在籍投票應採漸進式實施或一步到位全面實施,以及何種層級之選舉、罷免或公投適合採行。
相關爭議
- 全面實施移轉投票的選務負荷與風險:地方選務機關擔憂九合一選舉及總統立委合併選舉將面臨高達數千種選票分發、投開票所場地與人力不足等問題,恐導致選務癱瘓。
- 科技投票與傳統紙本人工投票之取捨:部分學者認為應導入數位網路與即時連線設備以實現便捷投票,但選務機關與部分學者則強調現行無科技紙本投票累積之社會信任與公信力不容輕易破壞。
- 不在籍投票對投票秘密與買票行為之影響:批評者認為移轉投票可能增加特定候選人透過掌控投票所或動員來買票及監控投票意願的風險。
立法委員發言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肯定臺灣現行投票模式與開票制度備受國際與外國年輕人肯定與嚮往。
- 強調公平透明且長期累積的信任得來不易,若因推動不在籍投票而造成開票耗時或選舉造假質疑,將破壞現有制度。
- 認為消除投票障礙不在籍並非唯一解方,多元方案皆可評估,現行選舉制度不容一下子全面更動。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強調民眾黨版本旨在回應臺灣超過兩百萬因就學、工作等被迫長途返鄉民眾的需求。
- 說明民眾黨主張境內移轉投票與特定身分投票,不採通訊或網路投票,確保本人親自到場與選舉安全。
- 認為制度複雜不應成為不改革的正當理由,應以分階段、試辦與技術解決技術問題,落實人民參政權。
相關人員回應
王曉麟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處長
- 指出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衝擊影響過大,且可能遭境外敵對勢力干預或影響選舉公平性。
- 說明現行總統選舉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合併舉行時,選舉票種類繁多(如地方選舉預估有8,896種),實施移轉投票將使選務過於複雜且難度極高。
- 建議循序漸進先推動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再逐步推動選舉不在籍投票。
- 強調不在籍投票推動需有合理準備期,若立法明定公布日施行恐導致選務作業混亂。
蔡明儒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
- 指出實施移轉投票將使臺北市投開票所數量增加2至3倍,尋找場地及招募選務人員極為困難。
- 說明票種與選冊極多將導致領票與開票過程混亂,且選票印製與跨區運送交接細節繁複,呼籲多為基層選務人員考量。
李錫冰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
- 指出地方選舉票種類高達8,000多種,要在全國進行交換極具工程難度且易生選務困擾。
- 擔憂不在籍投票將使特定區域或里長選舉之投票秘密無法保障,甚至可能導致買票行為再度盛行。
- 建議現階段不宜貿然實施,可從全國性且同一種類選票先試行。
黎美玲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
- 表示新竹縣科技大樓與科學園區若湧入大量不在籍投票人口,將嚴重衝擊選務量能與開票時間。
- 指出目前選務人員招募困難、津貼與補假機制不足,若再加上不在籍投票與公投併選,選務人員恐難以負荷。
- 強調基層選舉信任基礎與公信力,若準備不足恐引發社會混亂與媒體爭議。
黃仁俊 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 支持實施不在籍投票以落實選舉平等原則,但關鍵在於配套機制與降低選務風險。
- 建議可透過原住民立委選舉先試行,以變動最小方式逐步推動。
- 強調立法通過前應審慎評估戶籍變動、原住民選區搭配、選務期程、預算及選舉訴訟管轄等配套。
黃承瀚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
- 指出臺灣具有強烈人籍合一傳統,與日韓的人籍分離制度不同,推動移轉投票需考量戶籍精神。
- 擔憂境外勢力(如台企聯等)可能藉由提供優惠機票或協助辦理移轉投票來降低介選成本。
- 認為現行草案未明確規範申請程序與身分查核,恐有冒名移轉或影響選舉結果信任之風險。
羅承宗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 指出臺灣目前選舉採行無科技(NON-TECH)的原始紙本模式,若無足夠預算與系統建置,短期內根本無法推動地方選舉不在籍投票。
- 批評部分立委提案範圍過大且無緩衝期,將使基層選務完全無法負荷。
- 認為未來長期仍需朝數位化發展,但現階段實務上必須審慎以對。
仉桂美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 認為投票權屬人民公權力,國家應設法促其實施而非以行政理由阻礙。
- 引用憲法法庭判決及相關行政法院判決,強調應重視實際居住與工作場所之政治認同,保障人民參政權。
楊智傑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 比較日本、南韓與加拿大制度,認為南韓結合網路即時連線選舉人名冊與現場印製選票之制度最值得參考。
- 主張臺灣具備足夠科技實力,若相關法案於2026年上半年通過,年底地方選舉絕對來得及實施。
吳景欽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所主任
- 強調不在籍投票是實現憲法保障人民選舉權的重要方式,國家應盡到憲法義務。
- 建議應先通過原則性立法,並在兼顧同一性確定、保密性與自由意志下,逐步規劃電子或移轉投票機制。
廖義銘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
- 透過類型化分析指出應區分境內外及自願與非自願不在籍投票。
- 建議優先處理境內非自願無法投票者的權益問題,建立跨黨派共識,再逐步處理自願性不在籍投票。
相關後續
所有與會人員發言及書面資料將列入立法院公報紀錄,並製作公聽會報告送交全體委員及與會人員參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51203
- 卷/期/冊
- 115/12/3
- 發布日期
- 2026-02-1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