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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法修法公聽會:聚焦統戰滲透、主觀要件、組織犯罪與言論限制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3-19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國家安全法」修法公聽會,邀請多位專家學者及行政機關代表,針對現行國安法是否足以應對境外敵對勢力滲透、發展組織罪之主觀意圖要件、參與組織與中間人犯罪之補漏、退休俸剝奪機制、鼓吹戰爭言論之處置以及錯假訊息規範等核心議題進行廣泛研討。與會者對於如何平衡國家安全防衛與人民基本權利保障,提出了多元且深入的法理及比較法觀點。

討論事項一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國家安全法」修法公聽會(第1場)

核心議題

  • 面對境外敵對勢力複合式統戰滲透,現行國家安全法是否足以因應。
  • 國安法修正草案中關於主觀意圖要件刪除、增訂參與組織與中間人罪責、退休給與剝奪、鼓吹戰爭言論與散布錯假訊息處置等規範之妥適性。

相關爭議

  • 主觀意圖要件之存廢:行政院版草案擬刪除發展組織罪中「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的主觀意圖要件,改採適性犯,引發學者對於是否會過度擴張刑罰權、降低舉證門檻及侵害言論自由的正反辯論。
  • 退休給與剝奪機制的程序正義:部分委員與行政部門主張一審有罪即先停發半數退休俸以保全執行,學者則有認為過度或應依個案衡平的爭議。
  • 鼓吹戰爭言論與言論自由之界線:針對公政公約義務與刑罰或行政罰之規範,學者對於如何避免侵害表現自由及明確化構成要件持不同看法。

立法委員發言

李柏毅 立法委員

  • 擔任公聽會主席,強調為面對境外敵對勢力統戰滲透,舉辦公聽會聽取專家學者意見以作為修法參考。
  • 說明公聽會之發言與議程進行程序。

相關人員回應

李文章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說明境外敵對勢力透過鼓吹戰爭言論及散布錯假訊息危害國家安全的處置方式。
  • 指出政府透過法律規制、行政處置與全民防護三重機制進行防制。

董玉芸 大陸委員會法政處副處長

  • 指出中共長期對臺統戰滲透,共諜案件層出不窮,現行法制存有缺陷亟需補強。
  • 說明行政院版草案旨在接軌國際公約、補強法制漏洞、強化懲治力道及保障數位網路主權。

馮聖晏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 認為發展組織罪現行之主觀意圖要件造成實務舉證困難,應予刪除並改採適性犯。
  • 支持將參與組織行為納入處罰以填補法律漏洞,並認為中間人應直接正犯化處理。
  • 主張言論自由並非無限上綱,鼓吹戰爭言論在兼顧國家安全下得以法律限制。

楊雲驊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 借鑑德國歷史與防衛性民主概念,強調國安法制應具備預防性、前瞻性與全面性。
  • 贊成刪除主觀意圖要件並改採客觀適性犯,以解決實務定罪困難。
  • 建議涉犯國安罪之軍公教人員應全面停發退休金,避免拿納稅錢危害國安。

王智盛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助理教授

  • 強調中共威脅已具高度組織化與複合式,現行國安法無法有效應對。
  • 支持將防線前移,明文規範早期參與組織行為與中間人責任。
  • 贊成行政院版有罪先停發半數退休俸之衡平作法。

洪兆承 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 認為現行國安法僅針對首腦會導致錯失由下往上的偵辦機會,應處罰參與行為。
  • 指出意圖要件具有區分行為性質的功能,若刪除改採適性犯可搭配阻卻違法事由。
  • 分享日本應對跨國組織犯罪及煽動犯罪之相關立法例與判決見解。

桂宏誠 財團法人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 質疑現行國安法與反滲透法對「境外敵對勢力」與「大陸地區」定義的適用與混淆。
  • 批評修法草案中「鼓吹」、「倡議」等概念模糊,恐致行政機關無限擴大解釋。
  • 主張剝奪退休金規定應予刪除,回歸各類退撫制度,且權利保障優先於行政方便。

仉桂美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 批評未達損害發生即進行事前刑責追究,違背罪責相當與明確性原則。
  • 引用大法官釋字第445號及第644號解釋,強調限制言論與基本權應符合「明顯而即刻的危險」標準。
  • 指出刑罰與秩序罰在實務執行上面臨明確性不足及起訴定罪率不符比例的問題。

廖義銘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

  • 主張應堅持主觀意圖與客觀具體危險並重的雙重構成要件,避免僅憑客觀傾向入罪。
  • 批評草案中「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用語過於籠統,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 呼籲修法應精確界定危險行為樣態,避免侵蝕民主憲政秩序與言論自由。

相關後續

  • 所有專家學者及與會機關代表之發言與書面資料均列入立法院公報紀錄。
  • 相關意見將作為未來立法院審查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時之重要參考依據。

原始資料

公報
1152101
卷/期/冊
115/21/1
發布日期
2026-04-15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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