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法務部業務報告與多項重大法案及議題質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3-18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法務部部長鄭銘謙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會中委員針對公務車輛管理、毒品及毒駕防制、少年詐欺共犯與定執行刑漏洞、不動產繼承特留分修法、防制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法案、檢察體系偵查不公開、數位性影像犯罪及矯正學校特教資源等重大議題進行強烈質詢,並要求法務部提出檢討與具體改善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法務部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報告
- 檢察體系、打詐、毒駕防制、監所管理及少年犯罪等重大治安與司法實務議題
相關爭議
- 監察委員涉嫌私用公務車卻未見政風系統積極介入調查,引發公務員適用標準不一之爭議。
- 數罪併罰「定執行刑」制度遭到詐騙集團濫用,導致刑度大幅減輕,形成打詐缺口。
- 現行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限制遺囑自由,社會各界強烈要求儘速推動修法。
- 打詐綱領雖推動,但整體詐騙財損金額與受理案件總數仍高,民眾對於追回遭詐騙資金之比例無感。
立法委員發言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政風體系未針對監委私用公務車啟動調查,恐導致全國公務員與基層執法人員適用標準不一。
- 要求法務部針對毒品及重大暴力高風險人口建立跨單位轉介、追蹤與預警機制,而非僅靠事後羈押。
- 批評行政院處理無期徒刑假釋修法時程過慢,僅剩3天緊急送交立法院審查,引發程序瑕疵。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指出少年嫌犯中高達三分之一涉及詐欺,且多數淪為第一線車手,凸顯成年主謀利用少年的黑幫斷點問題。
- 揭露多起詐欺犯透過數罪併罰聲請「定執行刑」導致刑期大減的案例,要求法務部檢討並研議修法限制。
- 要求法務部正視少年參與詐欺與成少共犯結構對臺灣下一代的蠶食鯨吞。
林沛祥 立法委員
- 關切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修法進度,要求法務部明確提出版本時程。
- 指出打詐綱領實施後,全國民眾遭受詐騙總財損金額高達914億元,且受理案件達18萬餘件,要求提高追回詐騙金額比例。
- 質疑法務部政務次長上班時間參與地方選舉造勢行程之適當性。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以臺中地檢署因行政疏失導致確定判決5年未執行的個案為例,要求全面檢討內控機制與系統勾稽。
- 關注基層書記官長期過勞、人力短缺與案件量嚴重失衡的問題。
- 指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排除少年刑事案件家屬參與假釋陳述意見之規定,對被害人家屬造成二次傷害。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強烈譴責法庭前暴力毆打律師之行為,要求法務部儘速推動律師法修法以保障在野法曹人身安全。
- 針對檢察長交接時提出「非傳統思維辦案」與「超前部署」提出質疑,要求訂定明確介選發動門檻以維護司法中立。
- 要求調查局與法務部加強對兩岸司法互助中對岸突顯式遣返通緝犯的掌握與通報機制。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指出矯正學校因戒護安全優於教育輔導,導致實作課程常被中斷,影響少年的受教權與探索機會。
- 關注矯正學校特教生鑑定困難及特教資源落差之結構性問題。
- 要求加強矯正署與衛福部對逆境少年家庭支持服務方案之貫穿式保護與追蹤。
范雲 立法委員
- 追問未成年性侵害追訴期自成年起算之刑法修正配套,並要求民法及國家賠償法全面檢討時效與賠償責任。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詳細探討「資恐防制法」修正草案擴大納入「資助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資武擴)」與審議會職能調整之重點。
- 建議在受刑人假釋制度中應賦予被害人陳述意見之法制地位並提高其影響力。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反映數位性影像犯罪及私密影像外流猖獗,要求檢警建立統一之搜索扣押與專案查緝標準。
- 呼籲加強第一線偵查人員對性影像受害人(包含男性)的教育訓練與性別平權意識。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關切受保護管束人再犯風險評估智慧輔助系統之推廣期程,要求年底前推行至全國地檢署。
- 批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對於監所深夜加給與基層待遇改善案刁難,並呼籲全體朝野支持基層司法與矯正人員。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關切民法繼承編特留分與遺囑形式(如電子或影音遺囑)之修法進度與時程。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建議法務部針對泰源監獄與新店戒治所等不義遺址推動實體導覽與線上環景導覽。
- 呼籲全面檢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中關於行政不法平反之適用範圍。
相關人員回應
鄭銘謙 法務部部長
- 表示檢警對於毒駕、詐欺案件採取速查嚴辦與向上溯源,並強調打詐儀錶板數據顯示案件與財損已有下降趨勢。
- 承諾將針對數罪併罰定執行刑之不合理現象研議修法調整,並要求檢察官針對輕判情形提起抗告或上訴。
- 說明民法繼承編研修小組已啟動,將針對兄弟姊妹特留分與遺囑自由優先推動修法。
- 強調對於選舉查察會秉持超前部署原則,嚴查境外勢力與假訊息介選以確保選舉公平。
謝名冠 法務部廉政署署長
- 說明廉政署已於114年7月訂定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發函各政風單位加強控管,並將針對監察院政風未立案調查一事進行了解。
林憲銘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 說明矯正機關對於新收受刑人與身心障礙者設有10天猶豫期及醫療評估機制,並持續與衛福部合作推動逆境少年家庭支持方案。
張介欽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
- 說明平復行政不法目前依法僅針對生命、人身自由及財產剝奪三種類型,其他基本權侵害需待未來修法研議。
孟玉梅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
- 說明兩岸司法互助機制並未中斷,每年持續進行通緝犯遣返、情資交換及文書送達等工作。
謝志明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代理司長
- 說明民法繼承編研修小組正依輕重急緩處理,特留分列為第一階段重點,遺囑數位化等議題將列入第二階段全盤研議。
相關後續
- 法務部需針對監察院政風體系運作及公務車管理指引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回復。
- 法務部需針對高風險前科人口預警機制及跨單位追蹤流程於二個月內提出初步報告。
- 法務部需針對數罪併罰定執行刑之檢討與研議修法方向提供書面報告。
- 法務部需針對書記官人力短缺、工作負擔及待遇調整相關進度提供書面報告。
- 法務部需針對矯正機關醫療處遇、特教資源及少年家庭支持服務提供詳細書面資料。
- 法務部需針對性影像犯罪處理流程與專案查緝標準於一個月內提交報告。
- 法務部需針對兩岸司法互助遣返案件統計數據補充書面報告給相關委員。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52102
- 卷/期/冊
- 115/21/2
- 發布日期
- 2026-04-1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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