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等案會議紀錄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3-23
LawTrace 法律歷程:虛擬資產服務法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針對臺灣民眾黨黨團及立法委員林思銘等分別擬具之「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等2案進行詢答。會議聚焦於金管會草案審查進度、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之分級管理、穩定幣發行規範、防範詐欺與洗錢、跨境平台監理、銀行業務試辦以及衍生性商品開放等核心議題,朝野立委與金管會主委及相關部會首長進行深入討論與政策對話。
討論事項一
審查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林思銘等21人分別擬具「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等2案
核心議題
- 推動虛擬資產服務法專法立法,以強化我國虛擬資產市場之監理、提升防詐洗錢效能及保障投資人權益。
- 探討境外虛擬資產交易所落地規範、穩定幣發行管理與利息支付限制、金融機構與VASP合作試辦情形及衍生性商品開放尺度。
相關爭議
- 行政院版本與委員提案針對是否應明定每年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給予從業人員緩衝期、建立幣流分析專責人員及設置虛擬資產基金清償客戶損害等條文存有差異。
- 針對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之開放時機,金管會持穩健保守態度,認為風險較高應視市場狀況適時研議,而部分委員則關注是否應適度納入專法規範以維持競爭力。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贊同虛擬資產納入專法管理,並建議將虛擬資產服務業者納入永續金融評鑑指標。
- 建議未來民眾購買虛擬資產服務商品時,應比照基金風險分類並要求進行風險屬性問卷(KYC)。
- 關心法務部高檢署與虛擬資產服務業者建立API查調機制的最新情況與成效。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強調虛擬資產管理應加強防制詐騙,落實嚴格的KYC與金流申報制度。
- 建議長期方向可思考由政府或公家建立類似交易所的制度以提升公信力與保障交易者權益。
- 關心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調處結果遭銀行不遵守之個案,要求金管會檢討法制與落實銀行責任。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指出目前合法登記業者僅8家,而境外黑數與大型境外交易所林立,質疑現行登記制與執法不彰。
- 關心境外大型交易所若不落地,如何有效規範與保護國人免受詐騙危害。
- 提醒防詐與洗錢防制為本法本意,應避免淪為管得到本土小魚、漏掉境外大白鯊的窘境。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關心臺灣金融科技業分流與合流的整體發展路徑圖,指出電子支付與小額匯兌等業態面臨競爭壓力。
- 認為臺灣虛擬資產業者規模過小且面臨高標準內稽內控成本,應建立健康分流與育成概念。
- 建議在討論專法的過程當中,應審視母法與子法規範的拿捏與彈性。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關注臺灣加密貨幣持有與投資人口排名及FTX破產事件對臺灣投資人之影響。
- 要求金管會釐清草案中哪一條文可因應如FTX倒閉之資金流動性與管理不善問題。
- 關心母法通過後子法籌備期程及境外交易所跨境申訴管道之建立。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詢問虛擬資產借貸與穩定幣發行商是否支付利息之規定。
- 關心外資賣超與臺幣匯率走勢及央行進場調節機制。
- 針對銀行黃金存摺業務是否具備實體現貨進行質詢。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探討金門地區肉牛產業發展及比照乳牛推動肉牛強制保險與保費精算之可行性。
- 建議將金門定位為金融創新試驗場地,測試非銀行機構穩定幣發行許可及跨境洗錢聯防試驗。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關注加密貨幣在稅制上的定性,包括營業稅、證交稅及個人財產交易所得之課徵標準。
- 指出境內與境外平臺稅負差異可能導致資金外流與稅基流失問題。
- 詢問未來是否將幣圈老師及帶單群組等虛擬資產分析顧問行為納入管理。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詢問專法通過後海外交易所落地申請之法規障礙與處理方式。
- 關心銀行接受穩定幣試辦之現況、指引訂定時程及公股銀行參與情形。
- 詢問企業持有虛擬資產列入財報之會計準則指引進度。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建議參考杜拜發展經驗,將臺灣打造成華人財富管理中心與虛擬資產交易中心。
- 詢問央行外匯底與數位貨幣(CBDC)之發展規劃。
- 探討新臺幣計價穩定幣對企業接單與避險之助益。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關心實體資產代幣化(RWA)之發展與金管會引導銀行合作之計畫。
- 關注結合自建平臺、地下匯兌之新型態詐騙與影子平臺查緝機制。
- 要求金管會對刻意服務詐騙集團的境外平臺採取斷絕金流或撤銷許可等強硬行政措施。
劉書彬 立法委員
- 探討金融機構發行臺幣穩定幣之實際需求與規模。
- 質疑穩定幣普及與冷錢包匿名性可能增加詐騙集團犯罪成本及追查難度。
- 詢問針對不配合防詐與洗錢規範之海外交易所之具體因應措施。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敦促行政院儘速將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 強調應透過專法釐清廣告行銷、跨境業者納管及穩定幣發行與退場機制,避免市場長期處於灰色地帶。
相關人員回應
彭金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金管會擬具之「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已完成行政院審查,將依程序報送立法院。
- 說明金管會對VASP採循序漸進與審慎穩健之監理態度,專法草案涵蓋強化VASP監理、規範穩定幣發行及防止市場不公正行為等重點。
- 說明穩定幣發行人不得支付利息,且不接受演算法型穩定幣,僅接受法幣擔保型。
- 表示針對衍生性商品開放持穩健態度,專法已保留「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虛擬資產服務」之彈性。
- 說明境外業者可透過來臺設立分支機構或投資設立新業者兩條路徑合規落地。
童政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局長
- 說明TRF個案調處情況,並強調評議中心具高度公信力,會針對少數未配合之銀行進行個案釐清與處理。
- 說明銀行試辦虛擬資產保管業務目前以比特幣為主,將參考香港經驗於6個月內訂出相關指引。
高晶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局長
- 說明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正委外研究虛擬資產入帳指引,預計3月底至4月初公布相關財會準則指引供企業使用。
王麗惠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局長
- 表示若農業部有需求,保險局將在技術與經驗上全力協助農業金融署推動相關農業保險。
謝鳳瑛 中央銀行業務局局長
- 說明我國目前電子支付多元便利,發行零售型數位新臺幣(Retail CBDC)尚無急迫性,但現已將CBDC雛形平臺轉換為數位金流平臺,支援政府發行各類數位券。
蔡烱民 中央銀行外匯局局長
- 說明外資匯出入為影響新臺幣匯率之主要因素,當外匯市場供需失衡、波動過大時,央行會本於職權進場調節。
- 分析穩定幣主要作為資產配置,對國內金融體系及貨幣總計數M2之影響有限。
蘇靜娟 財政部賦稅署消費稅組副組長
- 說明虛擬資產若具證券性質,已於109年核示課徵千分之一證券交易稅;非證券性質之課稅規定則持續蒐集國際趨勢並配合專法推動研議。
胡仕賢 財政部所得稅組副組長
- 說明個人進行虛擬資產交易若有所得仍應依法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未來將配合專法上路透過相關管道蒐集資訊進行核課。
楊石宇 法務部調部辦事檢察官
- 說明臺灣高等檢察署建置之檢察機關查扣虛擬資產監管平臺已於2024年4月15日上線,可妥善保管查扣資產以澈底剝奪犯罪所得。
簡立忠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
- 說明櫃買中心目前尚無虛擬資產ETF或相關個股掛牌,需待專法及相關法規制度健全後再行研議衍生相關產品。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者,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林楚茵、王世堅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 「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等2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52201
- 卷/期/冊
- 115/22/1
- 發布日期
- 2026-04-1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