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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安全秩序維護與法警職權行使專題報告暨相關法制檢討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3-3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及法務部官員就「法院安全秩序維護與法警職權行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近期臺中地院法庭外民眾對律師公會理事長施暴事件,深入檢討法警現場應變遲疑、事前通報與風險預警機制未落實、法警職權授權不明及法源不足等問題。朝野立委普遍關注法警人力不足、訓練與執法標準、法院組織法修法時程、書記官勞動條件及少事法塗銷制度等核心議題。

討論事項一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就「法院安全秩序維護與法警職權行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探討近期法院發生暴力滋擾事件所暴露之安全防護網漏洞及現場通報機制失靈問題。
  • 檢討現行法警之職權法源依據、人力配置、專業訓練及應變遲疑等實務困境。

相關爭議

  • 法警臨場執法與現行犯逮捕權之落差:臺中地院事件中法警僅採取安撫而未依現行犯逮捕,引發外界對法警執法標準及消極應變之質疑。
  • 法警職權行使之法律保留與法源依據不足:現行《法院組織法》對法警職權僅為概括規定,導致法警執行安檢或強制處分時產生程序合法性疑慮與遲疑。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質疑臺中地院事後以傷害罪屬告訴乃論及法警無法判斷是否受傷為由之新聞稿內容不合理。
  • 引用司法院32年院字第2505號解釋及高檢署文宣,強調告訴乃論罪之現行犯任何人皆得依法逮捕。
  • 批評法院對具暴力前科之高風險當事人未落實事前預防措施,導致現場應變一塌糊塗。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指出法警訓練期短且職權不明,相較於警察缺乏明確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規範。
  • 建議思考未來法警是否全數改由警政署編制專門警察擔任以強化法院駐守安全。
  • 關注司法院針對近十年法院暴力事件之統計及推動《法警職權行使法》或修正法院組織法之進度。

林沛祥 立法委員

  • 批評臺中地院暴力事件中法警反應過於溫柔、僅作安撫,缺乏明確且可執行的現場處理標準。
  • 針對新北割喉案後續社會擔憂,主張少年事件處理法應檢討並提高假釋門檻。
  • 建議重大暴力犯罪限制假釋,並將被害人意見納入假釋審查程序且說明具體理由。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指出法警執行高度介入基本權利行為時僅依據行政規則,缺乏法律位階保障。
  • 關心懲戒法院前院長涉霸凌案所暴露之內部治理與高階官員監督機制缺口。
  • 要求警政署加強主動式稽核以防杜警員勾結詐騙集團與濫用公務系統查詢個資。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分析法院內法庭內與法庭外安全維護之法源依據差異,指出法庭外安全維護缺乏明確法律授權。
  • 指出司法院105年訂定之法院安全維護改善方案與本次個案無關,要求補強法庭外安全維護指引。
  • 關注各地方法院法警人力懸殊(如臺北地院與金門分院)及保全人員缺乏輔助法警之法源依據問題。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質疑臺中地院事件中加害人為多次違序之高風險對象,為何事前風險評估機制完全失靈。
  • 要求司法院針對法警職前訓練與突發暴力應變之訓練時數與內容進行調整。
  • 關注網路社群針對審判中法官發動肉搜及霸凌之現象,建議參考外國制度強化高風險矚目案件法官之人身保護。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指出法警角色為支援審判而非一般警察,不應以警察標準苛求法警。
  • 點出受總員額法限制及刑事訴訟法變革與大法官解釋要求後,法警面臨人力不足及工作負荷過重之困境。
  • 要求司法院應從薪資、職等與職業前景著手改善法警留才與招募問題。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質疑現場有5名法警卻對現行犯施暴行為全面遲疑未予逮捕,凸顯教育訓練嚴重不足。
  • 要求司法院針對法警人力不足與現場執法判斷提出具體改善報告。

范雲 立法委員

  • 關心狼醫懲戒資訊與司法院、法務部是否能與衛福部確實介接資料,以落實民眾知的權利與就醫安全。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關心律師法修法增訂妨害律師執行職務刑責之立場。
  • 針對少年事件處理法塗銷制度提出應採動態註記並區分輕重罪之建議。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關注法院內部被害人及家屬專屬席位與意見表達機制的建立。
  • 指出各地院書記官嚴重缺額與一人做兩份工作之過勞問題,要求司法院積極向行政院爭取員額與待遇突破。

徐巧芯 立法委員

  • 出示數據指出臺北及新北地院書記官連續三年離職人數大於或等於到職人數,質疑管理與工作負擔過重問題。
  • 強調書記官平均加班時數過長,要求司法院徹底檢討以解決基層人力流失危機。

相關人員回應

高金枝 司法院秘書長

  • 坦言臺中地院事件中法警未落實既有規定,且面對暴力事件時應變遲疑、未能當場逮捕現行犯,司法院深感抱歉。
  • 承認現行《法院組織法》對法警職權規定過於概括,導致法警在法庭外執行安檢與強制處分時缺乏明確法源而產生遲疑。
  • 承諾司法院將於本會期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以完備法警職權法源,並於兩週內發布精進安全維護指引與相關措施。
  • 說明司法院受限於總員額法,法警與書記官人力確實嚴重不足,未來將透過委外人力協助庶務及爭取待遇提升來減輕負擔。

張曉雯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 說明各地檢署偵查庭均設有實體法檯、雙動線分流、緊急警鈴及監視設備以維護安全。
  • 指出法警受檢察官指揮維持偵查庭秩序,若遇暴力現行犯,依法任何人及法警均得逕行逮捕。
  • 表示法務部已發函要求各檢察機關盤點空間配置、落實高風險個案預警通報、錯開庭期與分別退庭機制。

林故廷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 說明警政署平時有協助司法院安排法警至警察大學受訓,學習擒拿、柔道及警技課程。
  • 指出若司法機關遇突發狀況通報110,警政署將透過勤務中心立即指派線上巡邏警力全力配合支援。
  • 強調警政署對於違法犯紀之員警採取主動式稽核與嚴查嚴辦態度。

鍾宗霖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

  • 說明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將針對塗銷制度採階層式設計,依再犯罪質輕重與觀察期做綜合審查。

吳祚丞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

  • 說明現行刑事法庭席位配置會將被害人與告訴人安排在靠近檢察官之區域,並儘量與被告區隔。

相關後續

  • 司法院將於兩週內發布「法院安全維護指引」及相關精進與落實措施。
  • 司法院預計於本會期將《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以完備法警職權法源。
  • 司法院與法務部將針對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及要求之人力、防護與資訊介接報告於期限內送交個別委員及委員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152601
卷/期/冊
115/26/1
發布日期
2026-04-24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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