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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同意案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4-09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總統提名徐錫祥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同意案。被提名人於報告中強調堅守政治中立、維護檢察官獨立性、嚴守程序正義與偵查不公開、保障人權及加強查賄、反貪、打詐等重點業務。朝野立委針對司法獨立、政治力干預、檢察官人事升遷、偵查大公開及基層過勞等議題進行強烈質詢與辯論。會議審查完竣,提請院會公決。

討論事項一

審查「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同意案」

核心議題

  •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屆滿,總統提名徐錫祥為新任檢察總長,國會進行適任性與資格審查。
  • 檢察體系之政治中立性、檢察官人事升遷機制、偵查不公開落實與基層檢察官工作過勞等核心問題。

相關爭議

  • 被提名人背景與政治色彩之疑慮:被提名人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與國家安全局副局長,遭在野黨立委質疑具濃厚政治色彩,恐無法有效斬斷政黨與人脈關係,難以維持司法獨立。
  • 檢察官人事升遷與內部文化:檢察人事掌握在行政權長官手中,引發外界對揣摩上意、酬庸心腹及檢察官人事酬庸的批評。
  • 偵查不公開形同具文:重大矚目案件偵查中細節頻頻外洩予特定媒體,引發偵查大公開與輿論審判的爭議。
  • 檢察官人權保障與強制處分界線:部分個案之訊問方式與羈押抗告制度引發人權保障與檢察權過大之檢討。

立法委員發言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院長相關言論壓抑人民質疑司法的權利。
  • 批評北檢對特定案件的簽結理由不符合辦理他案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程序瑕疵明顯。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指出檢察官日常考評與升遷掌握在行政權任命的檢察長及法務部長手中,容易導致揣摩上意。
  • 批評現行檢察人事升遷淪為酬庸心腹,無法擺脫政治力的幽魂。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肯定被提名人的檢察官資歷與辦案貢獻,認為政務次長及國安局副局長經歷有助於國安及打詐業務。
  • 緩解外界對於被提名人資歷不足與背景的疑慮。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關切被提名人如何斬斷過去政黨與人脈關係,只對法律與證據負責。
  • 詢問如何有效降低詐騙案件金額及改善基層檢察官過勞與集體離職問題。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檢察制度一手偵查、一手起訴,權力過度集中且缺乏有效外部監督與退場機制。
  • 質疑偵查不公開淪為口號,特定媒體精準掌握偵查細節嚴重傷害司法公信力。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強調上位者身教與言教的重要性,期許檢察總長樹立良好風範以帶領基層同仁堅守初衷。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批評過去部分重大政治案件辦案過程爭議不斷,檢察官權力過大且涉入政治。
  • 呼籲被提名人上任後務必降低政治色彩,絕不能讓檢察官成為政治打手。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關切兒少性侵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遭受反覆陳述二次傷害的問題。
  • 詢問對於延長兒少性侵追訴時效及少年司法與保護機制的立場。

李貞秀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機關相關人事及政策怠惰,批評偵查不公開淪為選擇性公開。
  • 期許檢察總長不淪為當權者打手,積極維護程序正義與司法公信力。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指出基層選舉賄選情況嚴重且手法翻新,要求檢調在今年選舉年加大力道嚴格查察。
  • 強調必須嚴格落實偵查不公開,遏止消息外洩對司法信譽的戕害。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質疑被提名人近年來由政務次長快速接軌檢察總長,易被外界貼上政治檢察總長的標籤。
  • 關注死刑犯非常上訴與實質廢死的政策立場,並要求落實被害人權益保護。

范雲 立法委員

  • 指出檢察體系高階主管女性比例偏低及職場上存在的隱性性別歧視。
  • 呼籲建立孕產友善、性別平等的職場環境與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劉書彬 立法委員

  • 關切冤錯案盤點機制與非常上訴之主動提起,並支持羈押抗告制度改由上級法院自為裁定。

邱慧洳 立法委員

  • 批評部分案件偵查大公開及特定媒體與檢調配合的現象。
  • 質疑個案偵訊程序及司法人權侵害問題,要求檢察總長嚴格約束基層檢察官。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探討檢察一體與上命下從之間的灰色地帶及書面異議機制。
  • 要求建立內部追蹤統整機制,嚴懲並加重偵查洩密責任。

洪毓祥 立法委員

  • 關注法庭直播與偵查資訊外洩的追查,建議建立偵查外洩專案通報與年度公報機制。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指出重大案件偵查細節頻繁外洩,要求成立專案小組清查洩密管道給國人交代。
  • 關切打詐成效及對詐欺犯罪採取更積極有效的嚇阻手段。

王安祥 立法委員

  • 支持羈押無限抗告改由上級法院自為裁定以縮短訴訟時效,並強調必須徹底改善偵查洩密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徐錫祥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

  • 強調自己從事基層檢察官超過25年,始終堅持依法辦案、政治中立及程序正義。
  • 回應國安局副局長及法務部政務次長任內的工作均為國家安全與法務政策推動,並非政治性行為。
  • 表示偵查不公開至關重要,將落實臺高檢督導小組與地檢署檢討小組功能,對違法洩密嚴格查辦。
  • 支持司法院規劃之羈押抗告改由二審法院自為裁定之修法方向,以減少訴訟延宕。
  • 說明打詐業務透過跨機關公私協力與預警機制已使詐騙金額及件數下降,並將持續優化AI輔助偵查與增加檢察官助理以減輕基層負擔。
  • 承諾依法辦理非常上訴以糾正違背法令之確定判決,並致力保障被害人權益與改善職場性別平等。

相關後續

本案審查完竣,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於4月20日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原始資料

公報
1152902
卷/期/冊
115/29/2
發布日期
2026-05-04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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