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財政委員會聯席審查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
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4-30
LawTrace 法律歷程:產業創新條例
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第 2 次聯席會議,繼續併案審查「產業創新條例」多項修正草案,包含新增擴大研發投資抵減、創投租稅優惠、員工獎酬股票緩課調整及納入醫療社團法人等議題。經濟部政務次長針對新納入之委員提案進行補充報告與評估說明,經宣讀相關條文與提案後,主席裁示另定期繼續進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含多位委員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併案審查多起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焦點包含研發投資抵減率與上限之調整、有限合夥創投及個人投資新創事業之租稅優惠放寬、員工獎酬股票緩課條件及額度修正,以及增納醫療社團法人適用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租稅優惠。
相關爭議
- 研發投資抵減調整與財政負擔:委員提案提高研發投資抵減率至 30% 及上限至 50%,經濟部認為雖有助於產業研發,但仍須審慎考量整體國家財政稅收。
- 租稅優惠放寬之施行時效:針對多項甫於去年 5 月修正公布之條文(如創投及個人投資新創租稅優惠),經濟部建議先觀察具體實施成果再行評估。
- 員工獎酬股票緩課條件:委員提案刪除 500 萬元額度上限及 2 年服務年限條件,經濟部則建議可適度提高額度,但仍宜保留服務期間條件以達留才目的。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何晉滄 經濟部政務次長
- 說明增納醫療社團法人為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租稅優惠適用對象之提案,目前由衛生福利部辦理稅式支出評估。
- 針對研究發展投資抵減提高抵減率與上限之提案,認為雖可鼓勵產業研發,但建議考量整體國家財政稅收。
- 針對放寬有限合夥創投事業及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年限與額度等提案,因相關條文甫於去年 5 月修正公布,建議先觀察實施成果,本部將蒐集資料評估可行性。
- 針對員工獎酬股票緩課措施之修正,建議可適度提高緩課額度上限,但仍宜保留員工持股達一定服務期間之條件,以符合協助產業留才之政策意旨。
相關後續
-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在場委員確認無誤後確定。
- 完成本次會議所有討論事項之條文及修正動議、附帶決議之宣讀。
- 全案詢答與宣讀完畢,主席裁示另定期繼續進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53701
- 卷/期/冊
- 115/37/1
- 發布日期
- 2026-05-2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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