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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人事行政總處及公教急難救助基金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5-06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115年5月6日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以及「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部分。會中進行詢答,立委聚焦於政務官行政中立與兼職爭議、公務人員離職潮與待遇調整法制化、加班制度合理化、AI人工智慧培訓與員額評鑑等關鍵議題。相關預算與提案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與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度施政重點與歲入歲出預算編列。
  • 公務人力流失、待遇調整法制化與基層加班制度改革。

相關爭議

  • 政務官兼任獨立機關中選會委員之角色混淆與行政中立爭議。
  • 公務體系人才大量流失與基層薪資、加班制度過勞問題之落差。

立法委員發言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體系政務官是否有落實行政中立及由行政院自主管理之正當性。
  • 批評法務部政務次長兼任中選會委員違反獨立機關應超出黨派之原則,造成司法與選務界線模糊。
  • 要求人事總處針對美、日、德、法四國檢察官及政務官旋轉門規定進行比較法研究。
  • 指出政府總員額中基層與一線人力不足,約用人員比率過高導致公務體系崩盤。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指出公教人員待遇成長幅度遠落後於人均GDP成長率,基層訴求全面調薪。
  • 批評公務員加班費計算未納入危險加給等經常性給付,不符實際勞動付出。
  • 要求保障公教團體暢所欲言的溝通管道,避免僅採納機關推薦團體。
  • 關注臺鐵勞工董事涉嫌違法詐領津貼與宿舍之處理情形。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肯定天然災害停班課辦法納入孫子女照顧對象,但質疑基層查核流於形式。
  • 建議針對重度身障或重大災損家庭,授權機關首長專案核可雙親同時停班。
  • 建議將極端高溫納入特殊天候出勤管理,建立授權首長調整戶外勤務之機制。
  • 質疑導入AI員額評鑑系統的600萬經費使外聘專家費用暴增,要求具體量化KPI。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強調公務人力流失嚴重,要求待遇調整應全面通案考量本俸而非僅限專業加給。
  • 指出軍公教待遇調整法制化草案送至行政院一年半仍未完成,應加速推進。
  • 關注司法機關因總員額限制導致法官助理兼任庭務員,衝擊審判品質與訴訟權益。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關切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6、7月啟動時程及調薪法制化進度。
  • 指出基層公務員加班過勞與「假下班、真加班」現象,要求檢討加班時數上限。
  • 要求確保AI導入員額評鑑時符合數發部風險框架,避免個資與機密外洩。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追蹤公務人員AI認證體系之建構與跨部會AI人才發展辦公室分工。
  • 指出資安增支加給與資訊專業加給的適用要件僵化,導致相同業務卻無法領取加給之不公。
  • 要求通盤檢討資訊專業加給與資安加給之制度設計。

范雲 立法委員

  • 指出中高階公務員培訓及出國進修女性比例偏低,與全體公務員女性佔比落差大。
  • 點出女性公務員常因承擔家庭照顧責任而影響跨區調任及升遷機會,要求兩個月內提出性別分析與對策報告。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人事總處要求軍公教常態化具結未在大陸設籍或領有護照之適法性與打擊士氣。
  • 指出公務員離退人數創新高及高普考報考人數大減之基層大逃亡潮。
  • 要求檢討過時的俸給表與委任一職等起薪過低問題,並於兩個月內提出俸給制度改進報告。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關切教育現場行政大逃亡與學校校長、行政人員職等偏低問題。
  • 質疑國民旅遊卡16,000元額度多年未調,批評人事總處以財劃法及臺美談判為由推託。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追詢今年度調薪之可行性與行政院研議進度。
  • 質疑人事總處自身北棟辦公大樓管理費與合理配置人力經費大幅增加之合理性。
  • 要求確保第8次員額評鑑能真正落實效益,而非虛應故事。

相關人員回應

張秋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務副人事長

  • 說明政務官雖不受行政中立法完整適用,仍不得利用公家資源,兼職均依一定規範辦理。
  • 回應待遇調整會綜合考量經濟成長率、物價指數及民間薪資,規劃於6、7月啟動審議委員會。
  • 說明軍公教待遇調整法制化草案已送行政院等待排入院會審查。
  • 說明加班餘數計算採開放立場,鼓勵各機關依差勤系統實施。
  • 說明導入AI技術旨在協助行政減量,減少超時工作,並聘請專家進行評估。
  • 說明有關資安加給與資訊職系適用問題已在通案檢討中。

林秀祝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室主任

  • 說明北棟辦公大樓管理費係依大樓管理小組概算額度按樓地板面積分攤編列。

相關後續

  • 第一案及第二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針對預算案之提案請於5月13日下午2時前送交委員會,逾時不受理。
  • 人事總處須針對委員要求提供比較法研究、AI風險框架報告、性別培訓分析報告及俸給制度改進報告等書面資料。

原始資料

公報
1153904
卷/期/冊
115/39/4
發布日期
2026-06-02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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