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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臺灣未來帳戶特別條例草案」等案:聚焦少子女化對策、兒少帳戶設計與財政負擔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5-27

LawTrace 法律歷程: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及立法委員郭國文等人分別擬具之兒少未來帳戶相關條例草案。朝野立委就少子女化因應對策、特別條例之適法性、是否應採個人帳戶或大水庫代操制、家庭自提與企業贊助是否會擴大貧富差距、以及行政院研議中之0到18歲成長津貼政策進行激烈辯論。因各界對立法架構與實質內容歧見甚深,全案關鍵條文均保留,並決議送交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臺灣未來帳戶特別條例草案」及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臺灣兒童及少年投資儲蓄帳戶條例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探討如何透過立法或政策工具建立兒少未來帳戶,以因應少子女化危機並累積兒少未來資產。
  • 評估以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推動長遠福利政策是否符合預算法規範及財政紀律。

相關爭議

  • 特別條例之適法性:在野黨主張透過特別條例給予法源保障,確保政策穩定與長久;行政部門及執政黨委員則指出,少子女化與跨世代貧富差距非短期緊急事故,且特別條例設有年限,不符預算法第83條規範,常態性福利應依預算法循公務預算及行政要點辦理。
  • 帳戶設計與貧富差距疑慮:在野黨版本設計家庭自存及企業贊助並享有租稅優惠,遭執政黨立委質疑將導致有錢家庭領取更多國家紅利與保底收益,擴大現代貧富差距;在野黨則反駁自提屬個人理財規劃,且能提高生育誘因。
  • 個人帳戶與大水庫代操之差異:郭國文委員及在野黨主張個人帳戶制與流量資本累積,才能使個人享有資本利得;衛福部則規劃大水庫代操制,避免自存款拉大貧富差距。
  • 津貼發放時點與急迫性:執政黨立委與部會強調應由政府按月直接發放現金與成長津貼以解家長燃眉之急,而非等到18歲才能領取帳戶結餘。

立法委員發言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認為臺灣未來帳戶設計允許家庭自存與企業贊助並享有抵稅,會讓有錢家庭累積更多本金與複利,導致弱勢家庭被邊緣化,擴大貧富差距。
  • 指出少子女化牽涉托育、住房、工時等交織性問題,無法單靠帳戶解決。
  • 支持行政院以給付行政及年度預算先行推動0到18歲成長津貼,比用特別條例更具彈性且不排擠長照與健保資源。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強調兒少未來帳戶歷經長時間討論與公聽會,國家應透過行動與具體制度給予下一代信心。
  • 質疑賴清德總統臨時拋出的0到18歲成長津貼缺乏法源保障、政策不穩定且未與地方政府妥善溝通財源分擔。
  • 支持透過國會三讀立法保障政策的持續性與穩定性,避免人治與朝令夕改。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出生人口創新低,少子女化已達國安危機等級,各委員會應多管齊下推動政策。
  • 批評執政黨先前批評在野黨未來帳戶為撒幣與錢坑,卻在520後由總統提出相似的兒童未來帳戶政策。
  • 主張透過立法設立基金管理、帳戶收支與效果評估機制,讓制度可長可久。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特別條例通常用於處理短期、緊急性與臨時性的重大問題,少子女化與貧富差距屬於長期問題,用有時間限制的特別條例處理會造成世代差異。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引述學者觀點指出,巨額一次性撥補或特別預算將嚴重擠壓國家有限歲出預算,對現行基礎托育與教育補助造成不可逆傷害。
  • 認為高額自存與政府保證收益會導致所得逆向淘汰,用國家預算擴大貧富不均。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主張兒少帳戶應結合家庭自提、企業提撥與政府相對提撥,並透過資本市場年化率累積流量與複利效果。
  • 認為自提屬於個人財務規劃,不應與貧富差距混為一談,但制度設計應具備避險機制與可長可久的法源。
  • 批評衛福部規劃的大水庫代操制僅能減少國家提撥,無法將資本利得落實到個別兒童身上。

邱慧洳 立法委員

  • 認為勞退新制亦有鼓勵勞工自提,不應將自提扣上貧富差距帽子,自提提供父母多元彈性選擇。
  • 指出帳戶第一桶金可用於就學、就業、購屋及創業,符合人才培育目的。
  • 強調法治國家應落實依法行政,政策不應缺乏法律依據而隨意以行政命令推動。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質疑在野黨審查軍購特別條例時要求編入年度預算,但在本案卻自提特別條例,前後邏輯矛盾。
  • 指出現行育兒津貼與幼兒就學補助皆是依據行政要點發放多年,證明不需特別條例也能發放津貼。
  • 詢問未來兒少帳戶是否可利用類似勞退新制的虛擬帳戶概念進行管理。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認為經濟弱勢家庭面臨眼前托育與生活開銷,需要的是每個月立刻拿到現金支援,無法等到18年後才領取帳戶資金。
  • 指出若制度設計為18年後領取,且允許高所得家庭享有抵稅與國庫保底,將造成國家資源對富裕家庭的逆補助,進一步拉大貧富差距。

劉書彬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規劃的0到18歲成長津貼若不入法、不設立專戶管理與監理機制,將缺乏法律保障與永續性。
  • 批評衛福部若採大水庫代操而不設個人帳戶,將無法讓青少年在18歲時真正領到屬於個人的投資收益。

廖偉翔 立法委員

  • 認同育兒津貼應加碼對齊,並指出將投資理財觀念導入兒少帳戶有助於緩解貧富差距與投資孩子未來。
  • 認為現金津貼解燃眉之急與未來帳戶投資是兩件事情,不應互相混淆。

相關人員回應

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部長

  • 指出依預算法第83條規定,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應用於國家緊急狀態、戰爭或經濟重大變故,長達13年的特別條例在立法體例上有問題。
  • 說明行政院規劃之0到18歲成長津貼比照現行育兒津貼,0至6歲發放現金,6歲以上半數發放現金、半數撥入大水庫帳戶統一代操,18歲由本人領取,不需開設個人實名帳戶。
  • 強調行政院版本不設自存款,可避免有錢人存越多領越多、擴大貧富差距的問題。
  • 說明育兒津貼自101年起即透過施政計畫與年度公務預算執行,不需特別立法也能長久延續。

陳淑萍 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 表示預算法第83條規範的特別預算具備特定期間與緊急特殊性質,福利津貼屬於延續性與常態性支出,不適合以特別預算處理。

相關後續

  • 法案名稱、各章名及所有條文(第一條至第二十八條)經逐條討論皆無共識,全數保留。
  • 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並決議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公報
1154402
卷/期/冊
115/44/2
發布日期
2026-06-1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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