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經濟委員會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土石採取法等修正草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6-03

LawTrace 法律歷程:土石採取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第11屆第5會期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議程包含繼續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農業部及所屬單位預算,以及審查多位委員與行政院擬具的「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中針對國家重大公共建設、預算凍結與解凍、農產品外銷、防範非洲豬瘟、農業保險普及率、地方創生計畫執行率,以及為遏止非法盜採砂石而大幅提高罰鍰與增訂刑責等核心議題進行充分詢答,並作成相關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要求及法案修正之決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國家發展委員會115年度歲入與歲出預算編列及政策執行成效。
  • 國家發展基金轉投資、創業天使投資及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之投資後管理與績效檢討。

相關爭議

  • 國發基金轉投資及補助執行績效與退場機制:多位立委指出國發基金部分直接投資企業長期虧損,且多檔創投基金執行率未如預期,要求建立退場與風險控管機制。
  • 地方創生計畫執行落後與撤案率高:審查中發現地方創生計畫常因人力、資金或土地容許使用問題導致撤案率偏高,亟需強化跨部會協調與分區輔導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洪毓祥 立法委員

  • 提案針對國發會多項歲出預算案及媒體政策宣導費予以凍結,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發會檢討少子女化對策資源配置,將政策重心由補貼轉向房價合理化與職場友善。
  • 建議強化中高齡及高齡女性勞參率,建構性別友善工作環境。
  • 要求國發會啟動跨部會協調機制,推動中小企業營運貸款利息補貼專案方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針對國發基金多項策略性投資方案推動進度落後提出質檢,要求檢討跨部會分工與審議流程。
  • 關切亞矽3.0等新興產業計畫執行進度及量化績效指標設定之妥適性。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主張將勞退、勞保、退撫三大基金之綠色投資占比與碳足跡納入國發會年度政策管考指標。
  • 建議評估國際綠色原料貿易走廊對臺灣高耗能製造業供應鏈脫碳之戰略意義。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國發會及所屬檔案管理局多項歲出預算案均通過凍結並要求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針對國發基金管理及投資後管理、促轉基金財源穩定性等議題,通過多項決議要求相關單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討論事項二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農業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農業部主管歲入、歲出預算編列及農業基金撥補效益。
  • 因應極端氣候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農業保險覆蓋率及農產品外銷市場拓展策略。

相關爭議

  • 農產品貿易逆差擴大與美國加徵對等關稅衝擊:多位立委關注我國農產品貿易逆差持續偏高,且美國對等關稅措施恐削弱我國農產品及花卉出口競爭力,要求積極推動市場分散與拓銷策略。
  • 農業用電優惠與電價凍漲差額暴增:畜牧業電價凍漲差額大幅增加導致預算膨脹,引發是否排擠其他農業政策資源之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事件,要求農業部強化所屬機關與跨部會間之橫向聯繫。
  • 要求精進養豬場化製機補助辦法以提高裝設誘因,加強查核死亡禽畜流向。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針對農業用電優惠及電價凍漲差額建立節能設備更新與查核機制。
  • 建議全面檢討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各項計畫之資源配置與執行成效。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加強農業假訊息即時監測與快速通報機制,特別針對高雄重要農漁產進行重點監控。
  • 呼籲協助高雄肉品市場納入冷鏈第二期計畫優先補助對象,轉型為現代化冷鏈物流中心。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建議積極評估將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設置於嘉義台糖新港農場,打造嘉義為農業科技重鎮。
  • 關注農業保險覆蓋率及推動多元化農業保險之成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農業部及所屬機關多項預算項目遭到凍結,並要求於法定期限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 通過多項附帶決議,要求農業部針對公糧收購制度、農產品外銷市場分散、農保財務永續及屠宰場動物福利等議題提出檢討報告。

討論事項三

審查「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核心議題

為遏止大規模非法採取土石、環境景觀破壞及違法棄置等不法行為,全面提升罰則強度與環境整復規範。

相關爭議

行政罰鍰與刑事罰則之拿捏:朝野立委與行政院版本對於未經許可採取土石之罰鍰上限及是否增訂意圖營利之刑責與沒入範圍存在不同主張,經協商後達成共識。

立法委員發言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主張提高未經許可採取土石之罰鍰及按日連續處罰金額,並增訂陸域非法採取土石之刑事罰則。
  • 強調對於原住民區域及偏鄉,應考量傳統文化脈絡與習慣法,排除不合理衝擊。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支持行政院版對於嚴重營利者處以刑責及提高罰鍰之方向。
  • 關注土石棄土去化與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之執行困境。

伍麗華Saidhai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等非營利目的採取土石得免經許可,以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參與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連署與提案,支持加重未經許可採取土石之罰鍰上限與相關配套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賴建信 經濟部常務次長

  • 說明行政院版修法以嚴懲不法牟利及強化環境恢復為核心,將未經許可採取土石罰鍰上限提高至1,000萬元,並對意圖營利者增訂刑責與強制沒收機具車輛。
  • 表達對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或祭儀採取土石免經許可之修法方向表示支持,並提出技術性修正建議。

李芷琪 法務部調部辦事檢察官

  • 說明現行水土保持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已有相關刑事處罰規定,若符合個案將依法偵辦。
  • 針對行政罰按日與按次處罰之修法體例進行法律解釋與實務運作說明。

相關後續

「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委員會審查並完成朝野協商,第三條、第十四條、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一條獲共識修正通過,其餘條文維持現行法,全案不須交黨團協商,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原始資料

公報
1154703
卷/期/冊
115/47/3
發布日期
2026-06-30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