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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考試院等四機關115年度預算案及專題報告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6-08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進行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115年度總預算案之審查與通盤決議,並邀請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部、衛福部、海巡署、財政部關務署、教育部及數發部就「從源頭查緝到道路安全:我國毒品犯罪與毒駕防制政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議針對多項預算凍結與減列案作成決議,並針對新興毒品(如依托咪酯)氾濫與嚴懲毒駕、電子煙查緝、校園反毒等跨部會關鍵議題進行深入討論。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考選業務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及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等4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考試院及所屬主管之115年度歲入、歲出預算與基金收支計畫。
  • 針對各機關業務費、特別費編列合理性及各項凍結、減列案進行實質審查。

相關爭議

特別費刪減爭議:委員提案針對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及保訓會之首長、副首長編列之特別費,主張配合國家財政舉債壓力及因應國防支出大增而進行撙節,提案減列九成,全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立法委員發言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及保訓會首長、副首長特別費之九成,以因應國家舉債與國防支出增加之撙節需求。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及保訓會相關業務費與人事法制預算,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針對考試院與所屬機關之水電費、業務費及辦公廳舍室內裝修工程經費提出減列及凍結案,要求撙節開支並提交書面報告。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族公務人力結構偏低及專業技術類科人才不足問題,要求考試院與銓敘部提出書面報告。
  • 提出公務人員離職及辭職人數創新高之檢討建議,要求研議改善措施。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考試院及所屬加強核心資訊系統之資通安全維護與數位證書收費標準檢討。
  • 針對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建議研議多元評價與雙向回饋機制之可行性。

范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精進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之合理調整機制及審議委員會代表組成。
  • 關切公務員職場霸凌救濟案件增加及調查程序隱私資訊遮蔽機制。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要求考試院就醫事人員選才「教、考、用」銜接、調整考選政策及解決試題艱澀冷僻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研擬針對性騷、性侵、霸凌等被免職之公務員限制其參與國家考試權利之機制。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針對公務人員辭職率與辭職人數上升趨勢提出通盤檢討與強化留才策略之建議。
  • 提議檢討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分發、任用及轉調制度之服務年限與轉調限制。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建議高階文官訓練應納入友善職場、職場霸凌防治與主管責任等課程內容。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考選業務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及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等4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莊召集委員瑞雄出席說明。
  • 通過多項減列與凍結預算案,並要求相關機關依限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二

邀請法務部等部會就「從源頭查緝到道路安全:我國毒品犯罪與毒駕防制政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探討新興毒品(如依托咪酯「喪屍菸彈」)迅速擴散及結合電子煙載具衍生之毒駕與重大交通傷亡問題。
  • 跨部會檢討從源頭查緝、邊境阻絕、網路平臺下架、校園反毒到重懲毒駕與執法檢驗之政策成效與法制精進。

相關爭議

  • 毒駕再犯與司法羈押標準爭議:多位委員對近期毒駕嫌犯經查獲或撞傷執法員警後遭法院裁定無保請回表達強烈不滿,質疑現行司法嚇阻力不足;法務部則強調對於毒駕採取零容忍並已依法提起抗告。
  • 檢驗量能與查緝時效爭議:針對新興毒品半衰期短、唾液快篩與尿液確認檢驗之落差,以及可能導致嫌犯因檢驗報告未出而獲釋之執法困境進行辯論。

立法委員發言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指出毒駕案件近年暴增且嚴重危害基層員警執勤安全,批評政府政策多為事後補破網。
  • 要求建立跨部會橫向聯繫的高風險駕駛預警系統與駕照預防性管制機制。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支持提高毒駕刑責及沒收交通工具,並關注跨部會如何自源頭徹底斷絕違法進口原料。
  • 質疑網路上輕易可購得電子煙之漏洞,要求加強查緝各式新興電子煙載具。

林沛祥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加重刑責之實際嚇阻效果,並要求各部會提出具體時程之書面報告與績效指標。
  • 關注校園反毒教育成效及電子煙夾帶毒品入侵校園之防堵機制。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探討新興毒品化學結構快速變化下,檢驗機構與法定閾值面臨之挑戰與應對措施。
  • 建議教育部同步檢討國中學務人力配置與行政負擔,以支應校園防毒工作。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關切菸害防制法修法將持有電子煙納入行政罰之認定與法規配套問題。
  • 敦促法務部與教育部加速推動校園唾液快篩之法源依據與執行要點修正。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探討毒駕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修正方向、唾液檢驗入法之科學依據與強制沒收車輛之法制規範。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批評法務部對於依托咪酯升級管制之時程有所延宕,要求加速將依托咪酯及先驅原料列管。
  • 關注警政與教育體系唾液快篩試劑之採購數量與基層分配是否充足。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質疑毒駕查獲件數暴增但毒駕事件頻傳,要求解決執法採驗時效與司法審判之現實困境。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毒駕嫌犯撞傷警察後獲無保請回之判決,主張毒駕致死應修法判處最重刑責以達嚇阻效果。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關注警政署針對毒駕高風險時段與路段之勤務部署策略及基層員警之教育訓練。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探討如何縮短尿液確認檢驗時間及提升證據力,避免毒駕嫌犯在法院遭無保請回。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關切彰化地方法院對多次毒駕肇事嫌犯裁定無保請回之理由,並要求縮短檢驗報告時效。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指出網路及通訊軟體販售電子煙與毒品氾濫之問題,建議食藥署調降尿液毒品檢驗法定閾值以防堵僥倖。

陳冠廷 立法委員

  • 建議參考日韓作法,針對重大刑案及公共危險犯罪者評估更積極之資訊與容貌公開機制。

范雲 立法委員

  • 關注毒品源頭查緝與檢舉誘因,並建議教育部深入研究青少年吸食毒品與孤寂感之成因。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探討臺灣毒品盛行率與國際比較,強調除重罰與源頭打擊外,更應加強後端戒癮治療以降低再犯率。

相關人員回應

鄭銘謙 法務部部長

  • 報告法務部於113年將依托咪酯列為二級毒品,並預計於6月17日召開毒審會審議是否提升為一級毒品及列管先驅原料「依托咪酯酸」。
  • 說明行政院已提出三大方向與14項作為,法務部已研擬修正刑法提高毒駕刑責、擴大沒收車輛,並落實預防性羈押與重懲毒駕犯行。
  • 針對法院對毒駕案無保請回表達無法接受,並強調檢方已依法提起抗告。

廖訓誠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說明警政署全面運用唾液快篩試劑攔查毒駕,並修訂作業程序簡化執法流程以提升查緝效率。
  • 強調已採購4.5萬餘劑唾液快篩試劑供第一線使用,並配合跨部會聯防持續執行斷源與網路涉毒網域屏蔽。

蔡宜靜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

  • 說明教育部從辨識風險、阻斷來源、即時處遇及精準輔導四面向推動校園反毒工作。
  • 正研議將唾液快篩納入校園輔導機制,並修訂相關作業要點及辦理教育訓練以協助第一線防範。

魏璽倫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副署長

  • 說明衛福部跨部會推動菸害防制法,加強稽查電子煙並透過平臺與數發部合作下架違法網頁。
  • 配合法制修正研擬增列持有電子煙之行政罰與宣導期,並將配合食藥署檢討下調毒品檢驗法定閾值。

王德原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

  • 說明合法依托咪酯為管制藥品注射劑,無工業用途且全程受衛福部監管。
  • 預計於一個月內召開會議研議調降尿液毒品檢驗法定閾值(如由50ng/mL降至25ng/mL)。

施偉仁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平臺經濟組組長

  • 說明數發部建立網路違法商品下架聯防平臺,並運用AI工具針對新興毒品及電子煙進行專案巡檢與下架配合。

相關後續

  • 法務部將於6月17日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將依托咪酯升格為第一級毒品及將「依托咪酯酸」列管為先驅原料。
  • 行政部門將針對刑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菸害防制法加速推動修法草案送院審查。
  • 各相關部會須依委員要求於期限內(如一至三個月內)提出相關專案檢討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154904
卷/期/冊
115/49/4
發布日期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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