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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人選同意案

內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6-10

立法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包含沈淑妃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蔡維哲及黃謀信均為委員之同意案。會議針對被提名人之專業背景、行政中立、選務規劃、不在籍投票推動、AI錯假訊息防制及公投審查標準等議題進行廣泛詢答與討論。經聯席會議審查完竣,全案決議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沈淑妃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蔡維哲及黃謀信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核心議題

  •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人選之資格、適任性及獨立性審查。
  • 選務改革、不在籍投票、選務人員招募與年底九合一選舉準備。
  • 防制AI深偽等錯假訊息與維護選舉公正性。

相關爭議

  • 現任政務次長兼任中選會委員是否影響獨立機關超然定位之質疑。
  • 中選會對立法院所提公投案之審查權限是否應包含實質合憲性審查。

立法委員發言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肯定被提名人資歷優質,期許上任後借鏡南韓選舉選票不足之經驗,確保國內選務不出錯。
  • 支持從原住民及特定群體逐步推動不在籍投票與移轉投票。
  • 要求中選會委員應善盡監督及與檢察機關合作以查察賄選之責。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關切年底九合一選舉若綁公投,投票排隊過長及圈票處數量規劃與投票箱一致性問題。
  • 質疑被提名人面對行政高層壓力時能否維持中選會的憲政獨立性。
  • 建議推動第一線警察、消防、軍人等公務人員及選務人員不在籍投票。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肯定沈淑妃被提名人長達40年的公務熱忱。
  • 強調選舉事務不可出錯,要求謹慎研議不在籍移轉投票。
  • 呼應加強防範選舉期間對認真候選人的假訊息與惡意攻擊。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支持將罷免正反雙方納入政治獻金法規範以維持公平透明。
  • 批評外界將韓國選票不足問題造謠扭曲為境外介選及反對不在籍投票之藉口。
  • 關注選舉期間層出不窮的錯假訊息對候選人的影響及防範機制。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關注基層選務人員招募不順與誘因不足之結構性問題,期許發揮行政經驗進行跨部會協調。
  • 強調臺灣選務清點嚴謹,絕對不會發生如韓國選票不足的低級錯誤。
  • 要求中選會應在第一時間對外大聲澄清不實謠言以建立公信力。

黃捷 立法委員

  • 強調選制信任度遠大於投票便利性,反對倉促推動跨縣市與全面不在籍投票以免造成選務災難。
  • 質疑不在籍投票線上登記的資安與防弊機制是否完善。
  • 詢問中選會對公投案是否具備實質審查權限之立場。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強調中華民國為法治國家,違憲審查權屬於大法官與憲法法庭,行政機關或中選會不應無限擴權自行認定。
  • 主張重大政策創制之公投應交由全民直接民意決定,中選會不應成為公投守門人或任意否決。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強調中選會辦理選舉和公投皆須嚴守依法行政原則。
  • 建議不在籍投票及移轉投票應分階段實施,可從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及總統與立委選舉開始逐步推動。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建議建立選務客觀指標並在選後向全民公布以提升信任度。
  • 支持穩健推動國內移轉投票與保障身心障礙者參政權。
  • 建議透過短影音等符合年輕世代習慣的方式提升數位資訊與媒體素養。

范雲 立法委員

  • 關切現行投票制度在事實上對身心障礙者是否友善,建議將合理調整機制入法。
  • 支持逐步建立符合CRPD精神的投票環境與易讀版選舉公報。

洪毓祥 立法委員

  • 質疑現任政務次長兼任中選會委員在獨立形象上存在矛盾,期許展現破釜沉舟的獨立決心。
  • 認為中選會對立法院交付之公投案應僅做形式與法定要件審查,不應介入實質內容審查。

劉書彬 立法委員

  • 關注不在籍投票之逐步落實規劃與行政院立場之分際。
  • 詢問檢察官背景出身的被提名人如何向外界證明其不受行政干預並獨立行使職權。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注AI時代下假訊息與深偽技術對選舉的干擾,強調中選會應主動查察與快速澄清。
  • 要求嚴格防範年底大選重現選務疏失與開票窘境。

李柏毅 立法委員

  • 支持檢察官出身的黃謀信擔任委員,並肯定其過去三十年資歷無損獨立辦案能力。
  • 建議中選會應預先與數位發展部及相關單位演練錯假訊息與深偽內容的行政封網與下架機制。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強調中選會不是法務部,委員必須徹底切斷行政權連結,堅守獨立、公正與專業。
  • 主張中選會對AI深偽假訊息應具備快速鑑識、公正標示與即時救濟的三層機制。

相關人員回應

張惇涵 行政院秘書長

  • 說明中選會前任委員任期屆滿及補選提名之背景與考量。
  • 指出3位被提名人均具備法政專業、學識經驗及無黨籍身分,符合同一黨籍不超過三分之一與國籍相關規範。
  • 懇請立法院給予支持同意,讓中選會選務工作更完善。

謝美玲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秘書

  • 說明自109年起推動選務改革,已將圈票處遮屏從2個增加到6個以分散投票人潮。
  • 說明我國選票印製係依據選舉權人百分之百印製,並會經過嚴格清點,不會發生如南韓選票不足的問題。

沈淑妃 被提名人

  • 承諾若獲通過將本於行政中立、獨立行使職權,推動選務及公投法制精進。
  • 指出南韓選舉問題與海外投票制度及選票估計不足有關,臺灣選票採百分之百印製,不會發生此類問題。
  • 贊同將罷免納入政治獻金法規範以增進資訊透明。
  • 認為不在籍投票應採穩健漸進方式,由選票單一的全國性公投先做起。

蔡維哲 被提名人

  • 承諾擔任委員將秉持獨立、傾聽與穩健三大原則,確保程序公正與保障弱勢選舉權。
  • 主張不在籍投票應採漸進主義,並透過事前登記制度確保選票百分之百準備到位。
  • 支持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機制入法,並推動數位轉型與提升資訊可近性。

黃謀信 被提名人

  • 強調檢察官近30年生涯與自我要求的核心價值即為獨立性、客觀性與依法行政。
  • 指出中選會對公投案應具備低密度的形式要件審查權,但不應過度介入實質內容審查。
  • 主張打擊選舉假訊息應透過民眾識假能力、司法機關嚴格偵辦及中選會主動澄清與告發多管齊下。

相關後續

  • 本案審查完竣,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3項規定,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院會討論時由李柏毅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原始資料

公報
1155001
卷/期/冊
115/50/1
發布日期
2026-07-0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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