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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公聽會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6-15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公聽會,聚焦討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各界代表針對校事會議制度、教師防禦性教學、親師溝通、濫訴防範、家長義務以及教師支持系統等議題深入交流,並探討如何兼顧學生受教權、兒少保護與教師合理管教權。

討論事項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校事會議與成績考核辦法修法後之實務運作狀況與檢討。
  • 教師輔導管教權益、防禦性教學與校園親師衝突之平衡。

相關爭議

  • 校事會議制度是否造成基層教師沉重壓力、大量防禦性教學及校園信任崩解。
  • 是否應废除校事會議或將教師管教與解聘制度提升至法律位階。
  • 家長檢舉與申訴機制缺乏有效防範濫訴與懲戒之成本規定。
  • 重大師對生侵害調查與一般親師誤解或日常管教爭議之分流是否精準。

立法委員發言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指出教學現場長期累積焦慮,校事會議在處理嚴重個案的同時也造成師生對立。
  • 強調應探討低齡化與高齡化風險、合理管教安全港及校事會議分流等核心議題。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認為調查與解聘比例懸殊,成功推動教師法修正補發學術研究加給。
  • 建議調整師生比、導入多元專業資源進入校園以減輕教師身心負荷。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提出四大解方:落實家庭教育、建立第三方專責機構、制訂教師職業安全指引及確立教師離線權。
  • 指出1999等管道仍存在匿名檢舉漏洞,且校內常面臨主管或同儕霸凌問題。

郭昱晴 立法委員

  • 指出雖然成案率下降,但老師的恐懼並未消失,缺乏法律、課務與心理支持系統。
  • 建議建立判決書式的知情制度與分層揭露的書面報告以符合程序正義。

伍麗華 立法委員

  • 認為校事會議應為備而不用的底線紅線,不應流於糾察隊。
  • 呼籲教育部建立教師支持系統、完備權益保障、減輕行政負擔並強化獎勵表揚制度。

范雲 立法委員

  • 提出應思考獨立於校園的第三方機制,處理高度敏感的師對生權利侵害案件。
  • 主張將惡意、反覆、騷擾性濫用程序行為定義為教育活動受侵害並建立清楚處理路徑。

相關人員回應

張廖萬堅 教育部政務次長

  • 說明今年1月修正二辦法後,投訴案件與進入校事會議調查比率均有顯著下降,初步展現分流成效。
  • 強調已將教師諮商輔導支持系統預算從六百萬提升至六千萬並將持續增加,提供老師心理與法律諮詢協助。

相關後續

  • 教育部將持續蒐集二辦法修正後之執行情形與各界意見,評估配套成效。
  • 預計於6月底進行資料分析,並於7月中旬公布解聘辦法改革後的第一份檢討報告與滾動式修正方向。

原始資料

公報
1155004
卷/期/冊
115/50/4
發布日期
2026-07-0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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