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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115年度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及提案討論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6-17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針對衛生福利部主管公務及基金預算進行逐案審查與討論。會議聚焦於重症兒童個案管理、長照專業人力與證照制度、公費醫師制度改革與服務年限、愛滋病防疫與個案追蹤、公職公衛師任用及考選制度、社會救助與兒少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社工人員勞動條件與加給及風險補助、醫療機構隱私維護與錄影錄音管理規範、狼醫懲戒與資訊揭露機制、護理人員三班護病比與薪資福利、原鄉與離島醫療量能升級與轉診後送機制、中醫藥與再生醫療製劑管理、食安稽查及健保總額與醫療給付等多項重要民生與醫療衛生政策。多數提案經朝野協商與官員說明後改為主決議、凍結部分預算或減列,部分未決案則予以保留待後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衛生福利部主管公務預算及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衛生福利部主管公務預算逐案審查,涵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保護服務、醫政業務、護理及健康照護、心理及口腔健康、中醫藥、健保及疾管署等業務。
  • 針對各項預算提案進行凍結、減列或改為主決議之朝野溝通與實質審查。

相關爭議

  • 公費醫師第三期制度調整:部分科別服務年限由10年延長至15年,違約金賠償倍數由4倍調高至6倍引發民代對招生資訊揭露不足及考生權益受損之疑慮。
  • 醫療機構錄影錄音與隱私維護:針對醫療院所及醫美診所針孔偷拍及隱私外洩事件,民代要求比照英國GMC標準儘速訂定明確子法與資安規範,並強化主管機關源頭管理與稽查。
  • 狼醫懲戒與資訊揭露機制:民代強烈質疑現行醫事懲戒與資訊揭露平臺太慢且標準過於被動,要求應全面檢討並落實重大性平違失醫師的停業與懲戒透明化。
  • 護理人員勞動條件與三班護病比:針對護理人員低薪、過勞及血汗檢驗困境,民代要求加速落實三班護病比入法、調整護理費及全面提升健保給付與薪資福利。
  • 原鄉與離島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原鄉公費生分發與公職缺額不足、24小時兒科緊急醫療缺口,以及山地離島急重症轉診後送機制亟需強化。

立法委員發言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針對重症兒童家庭資源分散問題,建立專責諮詢個管中心以系統性整合跨司署資源。
  • 建議衛福部與教育部積極整合學校科系與生醫界,擴大合作培育再生醫學與精準醫療產業人才以填補缺口。
  • 關切精準醫學發展及產業人才短缺之現況。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指出長照專業人力申請永久居留證需甲級證照與現行只有丙級證照之制度落差,要求研議增設長照乙級證照與實務年資認定制度。
  • 質疑衛福部推動第三期公費醫師制度將部分科別服務年限由10年延長至15年,且未即時在招生簡章揭露資訊,導致考生權益受損。
  • 關切社工人員負荷過重、行政負擔及涉訟保證人責任等法規盤點與心理諮商資源。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關切中部發生愛滋病司機感染多名年輕女性之重大治安與防疫事件,要求疾管署說明疫情控制狀況、感染者治療及心理支持服務。
  • 質疑國衛院生物製劑與防疫一體計畫之歷史績效與實質效益。
  • 要求針對愛滋病事件安排專案報告。

楊曜 立法委員

  • 指出公衛師法立法後因總額管制導致中央機關僅聘用1名專職公衛師之困境,要求衛福部積極與考試院溝通開辦公職公衛師考試類別。
  • 認為離島偏鄉公費生保送員額增加但占不到公職缺,應一併檢討公職缺額銜接。
  • 指出公費生招生管道係考生自由意志評估,年限長短可依簡章明定,但公職缺額應加速處理。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質疑兒少帳戶開戶率與續存率低,要求衛福部增加實質開戶誘因而非僅靠宣導。
  • 關切婦產科醫師涉嫌散布大量兒童性影像及長期偷拍事件之懲處進度和醫療場所執業管制漏洞。
  • 指出網路上動保及寵物相關公益勸募詐騙猖獗,但衛福部違法公告案件數與實際落差太大,要求加強監督。

邱慧洳 立法委員

  • 要求減列首長特支費以表達對行政首長答詢態度因黨派而有所差異、未落實行政中立之抗議。
  • 強調護理人員因護病比過高、勞動條件差而大量流失,要求衛福部落實為護理人員加薪承諾。
  • 要求正視呼吸治療師與醫檢師面臨過勞、缺乏人力配置標準及血汗檢驗之困境。

涂權吉 立法委員

  • 為桃園新屋、觀音沿海偏鄉及工業區勞工請命,指出部桃新屋分院醫療服務量能早已滿載,要求加速推進計畫修正並獲行政院核定。
  • 關切健保春節加成獎勵及三班護病比達標獎勵之爭議問題。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指出國內大型醫學中心內部確認狼醫事件後卻未通報衛生局,導致涉案醫師持續執業,嚴批衛福部對狼醫事件處理態度消極。
  • 強烈主張涉及性侵或嚴重性騷擾的婦產科醫師不應再擔任醫師或專科醫師,並要求全面檢討資訊揭露平臺的標準與時效。
  • 關切跨性別及性別特徵發育差異者之身分確認與醫療人權保障。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針對精神科急性病房納入三班護病比進行研議,重視精神科護理人員之勞動權益。
  • 質疑衛福部為配合貿易政策貿然放寬農藥殘留容許量及發芽馬鈴薯進口標準,認為應以國人健康把關為優先。
  • 要求嚴厲打擊與查緝利用AI冒名醫師販售偽藥之詐騙歪風。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強調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與一站式查詢平臺以防範兒少保護漏洞之重要性。
  • 要求衛福部全面檢討私立醫療機構實質投資人法律責任及強化私立醫療機構負責醫師之督導責任。
  • 關注樂生療養院漢生病歷史保存、人權園區營運及在地安養目標。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強烈要求衛福部比照英國GMC標準及律師公會懲戒查詢系統,儘速訂定醫療機構錄音錄影及病人影像管理之嚴格子法與資安規範。
  • 要求衛福部應針對違法製造與販售未取得許可外泌體之上藥廠進行源頭強力稽查與取締。

相關人員回應

周道君 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

  • 說明衛福部已針對重症兒童相關團體開會討論,正持續整合跨司署服務以建立專責諮詢個管中心。

劉越萍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

  • 說明第三期公費醫師罰則經開會研擬後確定維持4倍罰則,最慢下周公告。
  • 說明特定科別(重症醫學、司法精神、小兒外科)服務年限延長至15年係因其服務於大型醫院且交通可近性較好,並同步配套保障公職醫師薪資。
  • 說明涉嫌散布兒少性影像之婦產科醫師經檢警起訴及新聞曝光後已立即停止執業,目前正由臺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審議懲戒程序。
  • 說明針對醫療機構錄音錄影隱私維護規範與資安規定,預計於7月底至8月初召開座談會並提出修正草案。

羅一鈞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長

  • 說明中部愛滋病感染事件經衛生局、社政及檢調密切合作追查,目前個案均於指定醫院治療且病況穩定,過去幾個月未再發現新增個案,評估疫情可控。
  • 說明愛滋病已採慢性病治療模式,長期服藥可將病毒控制至測不到,傳染力趨近於零(U=U策略),感染者亦可透過妥善服藥與醫療控制順利結婚、懷孕及分娩。
  • 說明CDC極願用公職公衛師,但因總額管制必須等待高考分發未報到或中途離訓等極少見缺額始能轉任,未來將積極與考試院及部內溝通開辦公職公衛師考試類別。

許惠恒 國家衛生研究院副院長

  • 說明國衛院疫苗廠主要以研發為主,並將成果適當技轉給國內廠商,目前卡介苗及蛇毒血清仍由原廠持續供應。
  • 說明國衛院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持續參與防疫一體計畫及漢他病毒、HIV等防疫相關作業。

蘇昭如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

  • 說明兒少帳戶透過公所及社工宣導,若家戶連續6個月未繳存將主動聯繫了解,且法規明定連續3年繳存者發給獎勵金。
  • 說明針對社工身心壓力、法律扶助及保證人責任等議題,衛福部已於北中南東辦理4場座談會,並將於年底前完成跨司署法規盤點與服務指引調整。

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

  • 說明針對性侵案件法院判決確定後將依法直接廢止醫師證書;至於其他性平違失則由各地醫懲會依統一標準處理。
  • 強調對於社工加給調整將優先針對具特殊性之夜間緊急聯繫工作費與處遇費向行政院爭取調整。
  • 說明針對進口加工用馬鈴薯發芽問題,食藥署會同防檢署在檢驗龍葵鹼及衛生標準合格後始得進關至加工廠剔除。

郭彩榕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

  • 說明社工人員夜間緊急聯繫工作費研議由300至1,000元調整為500至2,500元,非上班時段處遇費由2,000元提高為2,500至3,000元,並正研議危險加給中。
  • 說明社工智慧決策平臺已建置智慧地圖與風險預警功能,協助社工訪視前查詢家戶風險並提供求助按鈕。

蔡淑鳳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司長

  • 說明產後護理之家個人隱私資料保護相關作業規範將配合醫事司期程於9月完成訂定。

王副署長德原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

  • 說明輸入加工用馬鈴薯衛生標準抽驗機制及龍葵鹼檢驗標準完全沒有改變,若有發芽情形會先由防檢署及食藥署共同把關驗試合格後始得至加工廠剔除。

相關後續

  • 大量委員提案經朝野溝通與說明後,分別改為主決議、凍結部分預算(如保護服務業務、醫政業務、防疫業務等)或減列預算。
  • 部分預算提案及重大爭議案(如健保署部分預算、林淑芬委員有關外泌體源頭管理案、陳昭姿委員有關狼醫揭露與平臺改善案等)予以保留,留待後續繼續協商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155206
卷/期/冊
115/52/6
發布日期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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