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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憲政機關與獨立機關首長代理制度現況與檢討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6-25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我國憲政機關、獨立機關首長代理制度之現況與精進」進行專題報告與詢答。會中聚焦於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法務部及各獨立機關首長出缺與長期代理之法制規範、憲政風險、民主正當性,以及對立法院人事同意權之影響。朝野委員與列席官員就代理制度是否應增設期限、如何避免代理常態化等議題展開深入討論。

討論事項一

邀請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法務部、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我國憲政機關、獨立機關首長代理制度之現況與精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視我國憲政機關與獨立機關首長因故出缺或任期屆滿而長期由代理人代行職務之現況。
  • 探討首長代理制度是否缺乏明確法定期限與次數限制,進而衍生規避立法院人事同意權與弱化國會監督之憲政爭議。

相關爭議

  • 代理制度之長期化與憲政分立之衝突:在野黨委員質疑長期代理會實質架空立法院之人事同意權,破壞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執政黨委員則認為頻繁更換代理人或因人事僵局導致缺額係肇因於在野黨持續封殺提名人選,強調代理制度係為維護國家機關正常運作之必要過渡,呼籲應回到理性審查。
  • 檢察總長代理適法性與正當性:針對檢察總長人選遭立法院否決後由總統指派代理,引發是否創下憲政惡例及削弱國會監督之爭論,法務部則強調為確保非常上訴與選舉查察等核心職能,必須維持代理機制以保障人民訴訟權。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部分獨立機關或首長代理缺乏法律層級規範,且檢察總長人選遭國會否決後由總統指定代理有變相架空人事同意權及欠缺民主正當性之嫌。
  • 關切法務部新增洗錢防制法告誡處分恐導致無辜網拍業者遭凍結帳戶 5 年而影響生計,建議研議不起訴或無罪確定時得主動撤銷告誡。

林沛祥 立法委員

  • 指出代理制度若從過渡期措施變成長期安排,將削弱立法院人事同意權與憲政制衡機制。
  • 主張應建立合理之提名期限、設立代理制度之明確上限,並要求政府定期向立法院報告補提名進度。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批評司法院長懸缺並長期由代理人代行職務,對於兼任憲法法庭審判長之重要職位並不妥適。
  • 質疑檢察總長之代理僅依內部處務規程而未提升至法律位階,且由被國會否決之人選代理並不符合法治國原則。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關切 NCC 委員任期屆滿若未補實可能導致機關停擺與代理合法性疑慮。
  • 提醒法務部在極端高溫下應加強矯正機關收容環境、通風與醫療風險管理等標準作業程序。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認為人事案遭在野黨多次封殺才是導致代理問題的主因,並強調檢察總長代理對於非常上訴及選舉查察至關重要,不應讓國家機關因政治鬥爭而停擺。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指出朝野互信不足與人事同意權遭全面杯葛,導致各主要憲政及獨立機關首長皆陷入代理困境,憂心此現象將造成國家機關空轉與憲政危機。

范雲 立法委員

  • 強調大量憲政及獨立機關首長因人事案無法通過而需長期代理並非民主常態,呼籲立法院應回歸理性審查,停止系統性癱瘓國家機關。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批評執政當局透過長期代理規避立法院人事同意權,主張明確限縮代理期限、嚴格限縮代理權限,並全面檢視相關組織法以杜絕無限期代理。

相關人員回應

高金枝 司法院秘書長

  • 說明司法院院長出缺由總統指定大法官代理之現行規定符合司法院組織法,具備民主正當性且未剝奪國會監督權。
  • 指出代理制度之功能在於確保司法權穩定運作與免受政治干擾,司法院長能否順利產生端賴行政立法折衝協力,無法透過改變代理機制化解政治僵局。

劉建忻 考試院秘書長

  • 說明考試院組織法僅規範院長因故不能視事由副院長代理,對於正副院長同時出缺並未如司法院及監察院明文規範。
  • 建議考試院組織法可參考其他憲政機關明文規定代理機制以齊一法制,惟代理期限是否限制應考量機關運作穩定性及頻繁更替之行政成本。

黃適卓 監察院秘書長

  • 指出監察院組織法已就院長不能視事、出缺及正副院長同時出缺建立完整代理及銜接機制。
  • 認為增列 6 個月代理期限可能因提名與同意權分屬憲政職權而難以強制實踐,且頻繁更換代理人恐影響院務穩定與政策延續性。

鄭銘謙 法務部部長

  • 說明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雖非獨立機關,但因檢察權獨立,其出缺時參酌憲政原理呈請總統指派代理,屬過渡性行政處置。
  • 強調檢察總長具名提起非常上訴及督率選舉查察至關重要,一日不可無總長,為保障人民訴訟權利,現行代理機制具備必要性與急迫性。

溫俊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秘書

  • 說明 NCC 依組織法由副主委或行政院指定委員代理主委,面對委員即將任期屆滿,將依現行法規與內部授權分層負責維持基本行政與打詐等業務運作。

相關後續

  • 各機關針對首長代理制度提出專態報告與書面意見,全案詢答完畢並列入公報紀錄。
  • 針對法務部洗錢防制法告誡處分之爭議,法務部預計於 7 月 1 日開會研商解決方案以避免傷及無辜。

原始資料

公報
1155501
卷/期/冊
115/55/1
發布日期
2026-07-21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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