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環委員會審查國民年金法及食安農藥專題報告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7-22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針對致癌食用油事件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進行專題報告與詢答,同時審查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3案。會議期間朝野立委針對食安風暴、中央與地方權責及農藥殘留標準激烈攻防,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隨後進入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之逐條審查程序。
討論事項一
邀請相關部會就致癌食用油事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檢出苯駢芘超標事件之成因、流向、稽查與究責。
- 跨部會應變機制、下游產品預防性下架與消費者求償機制。
相關爭議
- 中央與地方權責及稽查責任歸屬爭議:朝野立委質疑中央與地方在通報與查廠時序上的協調與責任分工。
- 問題油品回收率與資訊透明度:在野黨質疑政府對於問題油品流向掌握不足且回收率偏低,執政黨則強調已全力動員稽查與下架。
立法委員發言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指出依食安法規定,地方政府本為法定主管機關,具備進場查核與抽驗之權責,不應將第一線執法責任全數推給中央。
- 要求釐清地方過去對中聯油脂的稽查頻率與檢驗項目是否落實。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在事件爆發後反應遲緩,且對20%以下產品下架標準的決策過程提出質疑。
- 要求衛福部說明問題油品外銷南韓的通報時程與相關處理進度。
邱慧洳 立法委員
- 批評衛福部在食安事件上的危機處理與溝通不足,並要求行政團隊給予國人正式道歉。
- 質疑專家會議參與者的背景與決策專業性。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批評中央與地方權責不清,並指出中聯油脂將巴西黃豆原料熱損率標準放寬10倍為事件主因之一。
- 質疑政府未全面追查1至3月的油品及相關原料流向。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出2021年食藥署與地方聯合調查報告早已顯示國內油脂廠HACCP制度多流於形式、紀錄造假及未落實危害分析。
- 批評政府長期縱放食用油脂工廠的管理缺失,導致系統性食安風暴爆發。
邱鎮軍 立法委員
- 質疑進口巴西黃豆總量與食藥署報驗數據有落差,且未落實邊境與源頭風險管理。
- 批評政府未充分掌握問題原料去向及相關副產品流向。
涂權吉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未能落實業者半年一次的自主檢驗報告監督,且追溯系統未能有效發揮作用。
廖偉翔 立法委員
- 批評食安大樓計畫執行延宕多年且經費多用於硬體裝修,質疑食安管理預算效益。
- 要求主管機關釐清問題原料是否流作他用並公布完整調查報告。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強調中央與地方應通力合作,並要求衛福部落實油脂廠自主檢驗與外部委託檢驗的強制通報機制。
盧縣一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福部儘速提出行政責任檢討報告與一頁式健康風險說明,並全面檢討修法方向。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質疑市面上仍有大量問題油品流入消費者腹中,並批評行政部門未對事件負起政治責任。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建議修法提高隱匿食安風險之罰則至3,000萬元、落實利得沒入及建立吹哨者保護制度。
- 要求針對受害之中小企業與下游業者提供實質紓困與補償方案。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建議比照疫情指揮中心模式建立食安指揮中心分級開設機制,並重視食品技師在食安把關的角色。
洪毓祥 立法委員
- 檢視食品雲與「非登不可」、「非追不可」系統的勾稽效能,要求提升資訊系統即時追溯能力。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批評衛福部官員發言不當,並質疑問題油品重新上架政策未獲地方首長與民眾信任。
相關人員回應
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說明中聯油脂事件主因在於業者未有效管控原料(巴西黃豆品質不良)及製程關鍵管制點未落實。
- 強調已針對4至6月相關油品全面預防性下架,並對經逐批檢驗合格之19批油品允許重新上架。
- 說明未來修法將納入高風險業者自主檢驗頻率、實驗室認證、提高隱匿罰則至3,000萬元及建立食安指揮中心等十大重點。
姜至剛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
- 說明專家會議評估依據及20%下架標準的科學考量,並強調所有合格上架產品均經過嚴格檢驗。
- 說明農藥芬普寧於蘋果之標準修訂係經過長達3年之科學評估、試驗與國際標準比對,確認風險可接受後發布。
鍾瑞蘭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處長
- 說明已與消基會及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協商並正式函請其協助受害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由食安基金補助相關費用。
蔡東霖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台糖沙拉油原料多採用美國黃豆,並針對向福懋採購涉及中聯來源之粗油進行預防性下架與送驗。
賀志豪 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後勤管理處處長
- 說明國軍副食供應已全面清查涉案油品,不合格品項已全數回收,並加強食材抽驗與履約管理。
戴淑芬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
- 說明透過校園食材登錄平臺比對並督導地方政府與學校完成問題油品之預防性下架與清查。
相關後續
- 衛生福利部預計於一週內公布中聯油脂事件之完整調查報告。
- 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衛福部公開蘋果芬普寧農藥殘留標準調整之科學依據、風險評估報告及專家會議紀錄,並針對中聯油脂案未查明前不得放行問題油品。
- 持續推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強化源頭管制與罰則。
討論事項二
邀請相關部會就近期發布《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其中蘋果芬普寧殘留標準由0.5ppm放寬至3.0ppm之依據與安全性。
- 跨部會農藥審查機制、國際規範接軌與公眾溝通程序。
相關爭議
放寬蘋果芬普寧殘留標準之必要性與對食安之影響:立委質疑此舉是否因應進口貿易需求而犧牲國人健康,部會則強調係基於科學數據與風險評估。
立法委員發言
邱慧洳 立法委員
- 質疑大幅調高蘋果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將增加國人長期累積之健康風險,並批評政府缺乏主動溝通與公開說明。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批評蘋果芬普寧標準放寬係因應外國農藥商申請,忽視國人將蘋果視為日常健康水果之觀感與飲食習慣。
涂權吉 立法委員
- 質疑農藥殘留標準放寬是否受對等貿易談判壓力影響,要求衛福部優先捍衛國人健康。
陳瑩 立法委員
- 分析不同蔬果(如葡萄、櫻桃、蘋果)之殘留標準與表面積之關係,指出標準制定需考量田間試驗與攝食習慣,呼籲以專業數據理性看待食安標準。
相關人員回應
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部長
- 強調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修訂均依據科學原理、毒理資料與攝食風險評估,確認安全無虞後始依法預告與發布。
姜至剛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
- 說明芬普寧於蘋果之標準係依據業者提送之田間試驗數據,透過國際通用評估工具計算確認在安全範圍內,且部分品項(如櫻桃)亦同步下修標準。
陳宏伯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副署長
- 說明國內農藥登記與田間試驗審查機制,強調標準訂定兼顧國內病蟲害防治需求與進口農產品管理。
相關後續
衛生福利部將依委員要求提供蘋果芬普寧標準調整之詳細科學依據與風險評估報告。
討論事項三
審查「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3案
核心議題
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生育給付、育兒給付、喪葬給付及基本數額調整機制等修法方向。
相關爭議
基本數額調高幅度與政府財政負擔:朝野立委針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身心障礙年金之調高金額提出不同版本,行政部門則考量國保基金財務與公務預算負擔表達審慎立場。
立法委員發言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支持適度調升國民年金基本保障金額以因應物價上漲,並建議法案通過後研議回溯機制與六大社福津貼衡平性。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福部針對基本數額調高方案進行精算,並以滿足長者基本生活所需與保障保險體質為優先考量。
邱慧洳 立法委員
- 說明民眾黨團提案增訂育兒給付及提高基本保證年金之主旨與考量。
鄭天財Sra 立法委員
- 主張調高喪葬給付額度以符合社會保險期待,並建議保留爭議條文送朝野協商。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建議將喪葬給付由5個月調整為10個月以符合物價成長及社會保險衡平性。
楊曜 立法委員
- 提醒育兒保費補助及年金調高應兼顧其他社會保險與整體財政衡平性。
相關人員回應
呂建德 衛生福利部次長
- 說明行政院版本已針對基本數額調高23.5%並建立期中檢討機制,每年增加經費由公務預算支應。
- 針對各委員提案調高保費補助、育兒給付、喪葬給付及擴大適用範圍等案,說明其財務衝擊與社會保險設計原理,建議部分條文審慎研議或保留送朝野協商。
相關後續
部分條文(如第14條、第18條)修正通過或照案通過,其餘涉及基本數額調整、經費分攤及給付額度等關鍵條文(如第30條、第31條、第34條、第35條、第36條、第39條、第54條之1)均保留送朝野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56501
- 卷/期/冊
- 115/65/1
- 發布日期
- 2026-08-1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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