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等案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8-05
LawTrace 法律歷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審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多項議案,並就致癌油事件、行政究責與通報責任進行專題報告與詢答。會議亦處理多項臨時提案及前次會議議事錄,針對食品安全防護網、來源與製程管理、育兒及家庭照顧假等議題展開朝野協商與討論。
討論事項一
審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及相關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方向與源頭管理機制。
- 致癌油事件之行政究責與通報義務責任歸屬。
相關爭議
- 台糖採購脫膠原油檢出苯駢芘超標是否具備法定義務進行通報。
- 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在食安事件中的查核與應變責任歸屬。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糖發現原料超標卻未通報,批評主管機關為其護航。
- 主張應追究行政人員與相關部會首長的行政責任。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批評變更議程進行政治口水與攻防,延誤食安法修法時間。
- 呼籲落實源頭管理與製程分段管理,並檢討地方政府查核責任。
范雲 立法委員
- 認為變更議程為政治抹黑與打假球,延宕食安法修正進度。
- 支持中央在食安事件中的處置,呼籲朝野儘速實質審查法案。
邱慧洳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處理毒油事件荒腔走板,公布與下架資訊如擠牙膏。
- 主張食品有危害疑慮時業者應依法主動通報。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對變更議程排入政治色彩濃厚的專題報告感到失望與遺憾。
- 強調食安法修法應聚焦擴大至食物製程及落實源頭管理。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主張真相調查與法案修繕同等重要,需釐清政府監督漏洞。
- 要求公開專家會議紀錄及中聯相關報告以釐清決策過程。
廖偉翔 立法委員
- 批評行政部門與國營企業官官相護,質疑台糖未依法通報。
- 主張應加強源頭管控及落實企業社會與法律通報責任。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認為專案報告為先射箭再畫靶,質疑地方政府稽查成效。
- 要求檢視地方政府在相關案件中的行政責任。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強調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確認原料安全。
- 支持透過質詢追查食安破口與政府責任。
邱鎮軍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在毒油事件中資訊未完全透明及決策過程。
- 要求公布相關會議記錄及釐清下游業者受影響範圍。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強調中央與地方均有食安把關責任,不應互相推卸。
- 呼籲儘速完成食安法修法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糖原料採購與委託代工程序及品質控管機制。
- 要求強化國軍團膳與學校營養午餐之安全把關。
廖偉翔 立法委員
- 主張應落實育兒與工作平衡之彈性工時及相關獎勵補助。
- 要求檢討食安警訊斷鏈與落實業者通報責任。
相關人員回應
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部長
- 強調主管機關依法行政,對外界指控中央蓋牌無法接受。
- 說明台糖採購之脫膠原油非屬最終食用油脂,尚無食安法第七條之強制通報義務。
- 說明修法草案將加重未依規定通報之罰則,並擴大實驗室通報義務。
姜至剛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
- 說明專家會議及公協會會議之召開目的與風險管理考量。
- 說明針對違規油品已採取預防性下架、回收及擴大抽驗措施。
賴建信 經濟部常務次長
- 說明台糖大豆沙拉油採購與品質檢驗皆符合契約與規範。
- 強調台糖未引入問題油品,且相關原油未進入生產線。
蔡東霖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台糖對外採購粗油均依約進行封槽採樣與第三方檢驗。
- 說明 5 月檢驗發現未達標準即予退收,未進入廠區製程。
許輔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
- 說明跨部會聯繫平臺與檢調合作偵辦之進度。
- 說明消保處已協調消保團體推動消費者團體訴訟。
相關後續
- 通過王育敏等委員提案,要求衛福部及經濟部部長向全民道歉並追究行政責任。
- 通過林月琴等委員提案,要求食藥署公開 7 月 4 日專家會議紀錄。
- 通過林月琴等委員提案,要求衛福部與教育部針對臺北市政府兒虐事件提出調查報告。
- 行政院所提「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交付審查與後續討論。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57101
- 卷/期/冊
- 115/71/1
- 發布日期
- 2026-08-2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