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6-08-19
LawTrace 法律歷程:刑事訴訟法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併案審查委員賴惠員等17人、洪孟楷等26人、王世堅等16人、翁曉玲等21人、吳宗憲等18人及翁曉玲等18人擬具之「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聚焦於強化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權、被害影響陳述、證據調查簡化、判決書簡化、死刑案件三審強制辯護與言詞辯論、替代羈押處分之防逃機制等核心議題。朝野立委、司法院及法務部官員就相關條文之修法妥適性與實務執行交換意見,全案詢答完畢後,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委員賴惠員等17人、洪孟楷等26人、王世堅等16人、翁曉玲等21人、吳宗憲等18人、翁曉玲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聚焦於刑事訴訟法之修正,探討如何兼顧強化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權、訴訟經濟與司法審判效能。
- 針對死刑案件落實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強化三審強制辯護與言詞辯論,並完善防逃機制與簡化裁判書類製作。
相關爭議
- 被害人訴訟參與權與訴訟結構之衡平:多位委員主張擴大被害人及其代理人之聲請調查證據權、對被告及證人之發問權;司法院與法務部則憂心此舉將改變審、檢、辯三面關係,打亂檢察官舉證策略並造成訴訟程序混亂。
- 判決書簡化與替代方案之妥適性:部分委員與司法院主張擴大簡式審判程序及簡化判決書,以紓解司法人力負擔;法務部則擔憂以宣示判決筆錄替代判決書將使當事人難以評估上訴,且以宣告刑連動簡化恐產生重大犯罪輕刑化之制度誘因。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主張長期被忽略的犯罪被害人應在刑事審判程序中擁有合理、效率且尊重的程序參與權。
- 提議補強訴訟參與人對有偏頗之虞法官得聲請迴避、擴大委任代理人保障、聲請取得審判影音重製物核對筆錄。
- 建議擴大被害人表示意見範圍至附條件緩刑、保安處分及其他與安全尊嚴生活重大關聯之處置。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提出強化被害人權益、書記官支援、放寬免解送條件、落實被害人聲音及減輕書記官過勞負擔五大重點。
- 主張被告違反防逃規定且情況急迫時,警察可先拘提後補票以強化防逃機制。
- 主張對被告認罪且事實無爭議之案件簡化判決書製作,以解決司法人力嚴重超載與過勞問題。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以明案速判、疑案慎斷為原則,主張適度擴大簡式審判與協商程序適用範圍。
- 主張對人身自由受拘束被告,在同意且不妨害溝通下,得利用視訊設備進行簡式審判。
- 主張要求有罪判決理由應記載訴訟參與人及其代理人就證據證明力及科刑範圍所表示之意見。
王世堅 立法委員
- 主張建構資訊防火牆,強化文書去識別化及隱匿被害人個資,保護被害人免受二度傷害。
- 主張落實知的權利,讓被害人適度了解案件進度與判決形成並與檢察官實質溝通。
- 主張明定補充詰問權及經許可後得直面被告詢問犯罪動機與犯後態度之權利。
相關人員回應
高金枝 司法院秘書長
- 贊同增訂被害影響陳述制度及落實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
- 對於賦予訴訟參與人獨立聲請調查證據權及詰問權持保留態度,認為將改變審檢辯三面關係並造成訴訟混亂。
- 強調地方法院收案量暴增而法人人力成長有限,支持擴大簡式審判與簡化判決以合理分配司法資源。
黃謀信 法務部政務次長
- 支持死刑第三審強制辯護、言詞辯論、強化被害人影響陳述及急迫情況下逕行拘提之防逃機制。
- 對交付影音重製物、訴訟參與人獨立聲請調查證據及直接發問權利建議再予酌量。
- 憂心放寬簡化判決及以宣示判決筆錄替代判決書將影響當事人行使上訴權並產生輕刑化誘因。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第一案至第七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57501
- 卷/期/冊
- 115/75/1
- 發布日期
- 2026-09-11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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